****成立于2006年,位于******采石场桥头山废**,主要从事混凝土多孔砖、水泥预制构件加工、销售;建筑废渣再利用技术研发的企业。企业于2018年委托******公司编制了《****年再生利用100万吨建筑垃圾(拆房搭建物品)及年产混凝土砖1.2亿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中心【2018】179号,并已进行验收。
因企业发展及市场环境变化,企业减少回收建筑垃圾利用量,减少混凝土砖的产量,同时增加循环再利用废石膏,对现有技术进行改造,对部分设备进行升级,同时生产预制板项目。故企业现投资1500万元,租用位于******采石场桥头山废**场地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亿块混凝土砖,1万件预制板的生产规模。
2024年11月1日,****根据《****年产1万件预制板及循环再利用2万吨废石膏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破碎、筛分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水泥筒库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1346-2023)表1中Ⅰ阶段排放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的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1346-2023)表4中的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市****公司统一转运;废金属、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沉渣回用于生产;不可回收的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年产1万件预制板及循环再利用2万吨废石膏建设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采石场桥头山废**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43iu)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电话:139****3635
验收监测单位,**丰合****公司,电话:0579-****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