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省**市**市六石街道木雕小镇明凯街1011号,租用东****公司位于**省**市**市六石街道木雕小镇明凯街1011号的闲置厂房。
2024年7月委托****编制了《****年产5000个木制盒、50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24年9月5****环境局备案,文号为**二备(2024)13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年产5000个木制盒、50套家具目前建设完成,****年产5000个木制盒、50套家具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年产5000个木制盒、50套家具于2024年12月20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关于明****公司3家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入网企业水质要求的通知》(东生态办[2017]12号),总磷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调漆、喷漆、晾干、洗枪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调漆、喷漆、晾干、洗枪脱附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6标准,其中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标准。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5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废砂纸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材料、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棉纱、打磨沉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收贮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151t/a、颗粒物 0.09t/a、COD 0.003t/a、NH3-N 0.0002t/a,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5000个木制盒、50套家具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六石街道木雕小镇明凯街1011号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8jeh)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电话:151****9718
验收监测单位:**丰合****公司,电话:0579-****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