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家专业从事铁氧体磁性材料制造的企业,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租用东****配件厂位于**省**市****工业园区昌盛路35号的闲置厂房,建筑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购置球磨机、液压机、烧结窑等国产设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的生产规模。
2024年12月20日,****根据《****年产5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各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废脱模剂,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和废抹布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无纺布,废锯末和废耐火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颗粒物 0.085t/a,二氧化硫 0.018t/a,氮氧化物 0.668t/a。符合金环建东[2024]8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工业园区昌盛路35号
公示期限: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4rfq)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电话:139****9277
验收监测单位,**丰合****公司,电话:0579-****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