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市****公司年加工存储600吨磨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市****公司年加工存储600吨磨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08日-2025年01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市****公司 | **市****公司年加工存储600吨磨具材料建设项目 | **市****开发区建设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侧 | **市****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市****开发区建设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侧中国中车**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7幢4单元1层107号建设年加工储存600吨磨具材料,租赁闲置厂房592m2,该项目年周转储存酚醛树脂、固化材料(乌洛托品)共计600吨,其中部分酚醛树脂加工成粉末后外售。项目主要工艺技术:原材料(酚醛树脂片状)一磨粉—包装一成品。 | 1、废气:为磨粉、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磨粉过程全负压,产生的粉尘经研磨机自带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高于楼顶5m(高30m)的排气筒排放;包装工序落料口设置集气罩,侧向抽风将包装落料粉尘引至研磨机自带除尘设施内,经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废气最终与磨粉粉尘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上不产生废水,废水来源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轨道园内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作为产品外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9019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