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地块五位于**省**市**区黑土巷东4区南侧,二马路小区西侧,**大街东延北侧,****学校东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92843°,北纬37.861344°,占地面积18236.15m2。根据******局(并自然资函[2022] 248号)及******局出具的土地核实意见等相关文件,调查地块原为国有建设用地。其次根据收集到的建设用地收地图及示意图、影像资料以及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铁路局,地块主要用途为仓储、办公、棚户区、锅炉房和换热站等。该地块规划使用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兼容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一住两公的“居住用地”。
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位,在地块外东北侧1.8km处布设1个对照点位,共送检59个土壤样品(含7个现场平行样和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表一中重金属7项、土壤pH、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氨氮、甲基叔丁基醚、重金属(锌、钡、总铬、钴、锶、铋、铍)、多氯联苯、标准方法(HJ605、HJ834)中VOCs、SVOCs全项,共计138项。其中检出污染物有土壤pH、重金属(铍、总铬、钴、镍、铜、锌、镉、铅、砷、汞、铋、锶、钡)、氨氮、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的污染物铍、钴、镍、铜、镉、铅、砷、汞、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氨氮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钡、总氟化物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铋、锶未超过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计算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土壤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为居住用地要求。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