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上虞区城南N10、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二供加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城南N10、N15-1地块定向住房建设项目二供加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 |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 1 月 22 日上午9:30之前获取。 |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 1 月 23 日上午9:30之前获取。 |
2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 2025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 | 2025 年 1 月 23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 |
3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25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在****(**市**区百官街道梁祝大道北段2385号万金大厦24楼)开标室开标。 | 202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在****(**市**区百官街道梁祝大道北段2385号万金大厦24楼)开标室开标。 |
4 |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中“二、核心产品界定” | 无 | 二、核心产品界定 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无负压供水设备 。 |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0575-****8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百官街道梁祝大道北段2385号万金大厦24楼
联系方式:180****8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180****813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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