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位于**路37号4间临街房屋,因原租赁合同到期,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租。为确保招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位置:出租房屋位于**市**区**路37号。
二、房屋基本情况:南侧3间**面积约78平方米,原为胖子餐馆;北侧1间**约26平方米,与其它两间(自然人所有)连成一体。房屋属土木结构,建于1949年之前,地处风景保护区,单向行车,道路两侧禁止停车。
三、租赁期: 2年。
四、房屋租金: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我所根据投标价、经营性质、社会信誉等综合评价选择中标单位。
五、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
六、投标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承租方不得要求赔偿。
3.按房租租赁合同及时交纳租金,并在每年年底前按实际使用量交纳水电保证金。
4、爱护租赁房屋,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原结构、不降低房屋的安全使用条件以及不降低原价值 ,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期内的房屋维修由承租方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6、不得将租赁的房屋转租、转包、转让、处置或抵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若出现上述情形出租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7、租赁期满合同即行终止。
六、报名应提交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电话。
4、《意向承租人的申明与承诺》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出租房屋租金报价单》。
七、报名地址:**路106号****3号楼218房间。
八、联系人:李斐斐;联系电话:0532-****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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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