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闽同永【2025】莆招001号
1.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路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项目-**溪两岸照明修复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县;
2.2.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199 万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按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详见发布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详见发布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
工程最高限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如下)
小规模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369-41053)×(1-12%)+41053
= ****531元;
本工程下浮率为12 %;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超市内企业。
3.2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中的(项目经理)应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 月 8日起通过**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fjxyst.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fjxyst.cn/)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为准。****小组只对网上递交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工程评审方式
工程最高限价:****531元;
公司内部发包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即投标人在合理区间(为最高限价再下浮:市政7%-10%、即 ****478 元—****194元)内进行报价(报价保留整数,未在此区间内报价或者报价数值非整数的均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
评标价=投标人报价平均值×(1-期望值系数)+期望值×期望值系数
期望值系数为开标前招标人随机抽取1个数字(①=0.3、②=0.4、③=0.5、④=0.6、⑤=0.7),抽取方式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
期望值为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1个数字(市政:①=0.9、②=0.905、③=0.91、④=0.915、⑤=0.92、⑥=0.925、⑦=0.93)确定,抽取方式由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随机抽取。
投标人按公告要求截止前递交投标报价文件。工作人员现场开启招标文件并唱标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计算投标人报价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1)投标人的报价最接近评标价的下限为中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中标人报价。
(2)若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评标价,最接近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中标人报价。
(3)投标人数量仅为两家的,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投标人报价。
(4)投标人仅一家的则直接指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投标人报价。
(5)应急工程直接指定中标人,工程量按实计取,中标合同价=最高限价(经预算审核后)×(1-相应工程类别合理区间下浮率的平均值)。如:房建工程中标合同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可竞争费)×(1-10%)+不可竞争费]×(1-4.5%)。
6、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
6.1、招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应当按规定明确配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6.2、工程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进度的不高于80%支付,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核后付至97%,余下3%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付清。(工程保修期为: 从工程通过竣工(交工、完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
6.3、按每月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承包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企业基本账****银行账户;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银行出具。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fjxyst.cn/)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第17项。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 月 12日09 时30分(因项目施工需要,星期日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fjxyst.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1.其他说明:
11.1、工程税金按实结算。
11.2、开标地点:****联社二楼(**省**市**县**街道公园街168号)设开标会场,线上开标,投标人可线上参加开标并观看,投标人也可现场开标观看。
11.3、投标人可通过**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全程观看开标过程,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以线上当场提出。
11.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照按发改价格〔2011〕534****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以收费标准的60%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计费)。
11.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6 4509 2333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77 5957 8887
2025年 1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