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化(泉****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中化(泉****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市佳盛****公司编制的《中化(泉****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中化(泉****公司****加油站位于**市**区北峰片区普贤路东侧,项目总投资495万元,总用地面积3356m 2 ,共有0#30m3的柴油罐1个,92#30m3的汽油罐2个,95#30m3的汽油罐1个,总容积105m3,内设4台4枪加油机,****加油站。加油站包括加油棚、站房和埋地储罐区,年销售柴油690t、汽油3060t。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中化(泉****公司****加油站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一、施工期要求
建筑施工阶段应加强管理,减少扬尘污染。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清运,不得随意倾放。选用高效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实体围墙,各施工阶段建筑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二、运营期要求
1.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地埋污水管汇入废水总排口,地面冲洗水经环保沟收集至隔油池预处理;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GB/T31962- 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的B级标准),最终经一个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废气:
项目应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加油站汽油油气回收系统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的相关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浓度≤25g/m3,排放口位置距地平面高度不低于4m;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最大压力限值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1规定。
3. 噪声:
项目应合理规划厂区功能,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综合降噪措施,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余侧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 固废:
项目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 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三、总量控制指标:按照《****环保局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后做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泉环保总量〔2017〕1号)执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在项目竣工后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请**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并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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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5-****6087
通信地址:**区妙云街160****中心4楼22****环境局)
邮 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