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晶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全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实验室 |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春振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 | |||||||||||||||||||||||||||||||||||||||||||||||||||||||||||||||||||||||||||||||||||||||||||||||||||||||||||||||||||||||||||||||||||||||||||||||||||||||||||
地理坐标 | (东经117度30分29.213秒,北纬39度6分52.036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M7320 | 行业类别 |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98专业实验室、****基地”中其他 | |||||||||||||||||||||||||||||||||||||||||||||||||||||||||||||||||||||||||||||||||||||||||||||||||||||||||||||||||||||||||||||||||||||||||||||||||||||||||
建设性质 | □**(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
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2 | |||||||||||||||||||||||||||||||||||||||||||||||||||||||||||||||||||||||||||||||||||||||||||||||||||||||||||||||||||||||||||||||||||||||||||||||||||||||||
环保投资占比(%) | 6.1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本项目已完成装修及设备安装,未运营。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文件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审批机关:****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批复; 文件文号:津政函[2007]120号。 规划文件名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文机关:国务院;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文件文号:国函[2024]126号。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 (2007-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机关:****保护局****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 (2007-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审批文件文号:津环保滨函〔2007〕第006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2007-2020年)》符合性分析 **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建设范围:**唐津高速公路、南至杨北公路、西至生态廊道控制线东侧、北至北环铁路,规划用地共计24.9km2。规划控制范围:**唐津高速公路、南至杨北公路、西至津歧公路、北至津汉高速路和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占地30.5km2。规划定位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定位为21 世纪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领航区,世界一流的****中心,绿色生态型典范功能区。主要发展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类、高端信息技术类、纳米与新材料类、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研发产业。严禁发展的企业为能源、**消耗和污染严重,可能对区域环境、其他产业造成恶劣影响,景观不协调的产业。如高污染的医药生产企业,小型、技术含量低的电子加工企业。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的研发、检测,****园区禁入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 根据其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入区企业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和规划的定位、发展战略,限制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低产出型企业入驻,优先发展清洁的、低污染、低能耗、低水耗、高产出的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的研发、检测,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低产出型项目,符合******科技园)的产业规划。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同时,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控制与治理等方面均满足相关要求,因此符合******科技园)的相关要求。 2.《**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12条,强调底线约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划定并严格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安全、军事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严控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使用,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预留战略留白空间。本项目利用现有租赁的办公楼2层闲置部分区域,不新增用地,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的研发、检测,不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中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事项,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与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根据《****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津政规[2020]9号)、《****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滨政发[2021]21号),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与《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中要求的“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步调一致;同时符合《****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1]21号)相关要求。 2、与“**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根据《**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开发区—******开发区****科技园),环境管控单元序号40,本项目与其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1-2 本项目与**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版)符合性分析
三、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平方公里;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219.79平方公里;自然岸线合计18.63公里。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项目东侧7.8km的**河,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四、**市**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心**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实施细则》(规管控字[2018]264 号)、《**市**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8-2035 年)》相关文件,在****中心**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地区(以下简称生态屏障区),****新区西外环线高速公路,南至独流减河,西至宁静高速公路,北至****围合的范围。生态屏障区划分三级管控区,实施分级管理。 本项目位于三级管控区。根据规定,“三级管****园区应当坚持以城产融合为导向,以高端、智能和绿色为发展方向,按照《****园区标准》(HJ274-2015)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6]235 号),完善生态工业链,加快完善园林绿化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营造融生产、生活和生态于一体的空间环境”。三级管控区管控目标为:到2021 年**工业项目****工业园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23 年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本项目位于**高新****科技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污染防控措施,符合《******中心**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实施细则》(规管控字[2018]264 号)、《**市**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8-2035 年)》相关文件要求。 五、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1号)、《关于印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4]2号)等文件要求,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1-3 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分析对照,本项目符合以上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的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概况 ********大学****研究院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现有1号厂房部分区域,主要致力于水性墨水的生产和研制。现有工程在生产车间生产墨水、色浆,年产水性墨水10000吨、墨水色浆500吨、水性分散墨水10000吨,产品主要作为书写使用。为了适应市场要求和客户对品控的要求,现公司拟投资200****大学****研究院现有租赁的办公楼2层闲置部分区域,建筑面积700m2,建设“********实验室项目”,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实验和检验工作。研发内容是对墨水原料颗粒表面进行亲水性改性,以获得较高的溶解性,研制新型墨水原料改性方法或工艺,给原料供应商制作新型墨水原料提供参考。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现有生产工艺,若后期使用新型原料生产新型墨水造成污染物增加、产能增加等涉及重大变更的,将重新履行环保手续。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厂院北侧闲置办公楼,本项目使用办公楼2层局部区域,项目东侧为闲置办公区、南侧为现有厂房、****电站、北侧为神舟大道;项目所在****供热站,南侧为细胞谷、******研究院,****电站、公交站,北侧为神舟大道。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使用现有1号厂房北侧办公楼2层闲置部分区域,建筑面积700m2,该建筑整体2层局部3层。1号厂房为钢结构,1层,办公楼为砖混结构。 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实验和检验工作,实验室内配置相关研发设备、实验设备和检测仪器设备等,建设检验室、****实验室、研磨实验室、****实验室、办公室和会议室等。 厂区建筑物情况见表2-1,****实验室分区见表2-2。 表2-1 建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表2-2 ****实验室分区一览表
本项目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2-3 本项目工程内容
3、研发实验及产品检测方案 本项目实验方案见下表。 表2-4 本项目研发实验及产品检测方案一览表
4、原辅材料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为企业现有生产的产品、生产使用的原辅料,研发实验涉及外购的原料小样,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2-5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一览表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如下。 表2-6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
5、主要实验设备 本项目主要实验设备见下表。 表2-7 主要实验设备一览表
6、配套工程 6.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实验用水和碱喷淋用水。 (1)生活用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每年工作300天,无食堂及住宿,职工生活用水主要为日常盥洗、冲厕用水,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用水系数,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按照40L/人﹒d计,则用水量约为0.8m3/d(240m3/a)。 (2)实验用水 ①实验工艺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实验工艺用水为纯水,主要用于实验过程溶解物料、溶液配制等,用水量约为0.005m3/d(1.5m3/a)。 ②实验仪器、器皿清洗用水:实验结束后需对实验仪器、器皿进行清洗,器皿清洗包括刷洗和淋洗,刷洗使用自来水,用水量约0.01m3/d(3m3/a),淋洗使用纯水,用水量约0.005m3/d(1.5m3/a)。 ③恒温循环水槽补充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该环节使用纯水,补水量约0.001 m3/d(0.3m3/a),循环使用。 ④滤膜冲洗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滤膜冲洗用水为纯水,用水量0.0004m3/d(0.12m3/a)。 ⑤纯水制备用水:本项目利用现有纯水机,采用RO技术,制水效率约为71%,本项目所需纯水量为0.0114m3/d(3.42m3/a),则需自来水0.016m3/d(4.8m3/a)。 (3)碱喷淋用水 尾气喷淋正常情况下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喷淋塔每天补充水量约为0.02m3(6m3/a)。 综上,本项目总用水量0.846m3/d (253.8m3/a)。 6.2排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碱喷淋排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72m3/d(216m3/a)。 (2)实验室废水 ①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 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产生量为0.012m3/d(3.6m3/a)。 ②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本项目依托现有纯水机,纯水用量为0.0114m3/d(3.42m3/a),则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量为0.005m3/d(1.5m3/a)。 ③滤膜冲洗排水 本项目滤膜使用抽滤器直接冲洗,冲洗水量为0.0004m3/d(0.12m3/a),回罐, 不外排。 ④碱喷淋排水 碱喷淋正常情况下循环使用,每天进行补充,水箱约0.5m3,约半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1m3/a(0.003m3/d),****处理站。 样品实验完毕,未受到污染的样品可直接回罐生产用。受到污染的废液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在实验室内暂存于专门的废液桶内,转移至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合计为0.74m3/d(222.1m3/a)。本项目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见图2。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m3/d) 图2-2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m3/d) 6.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 6.4供暖、制冷 本****园区集中供热,夏季制冷使用分体式空调。 6.5通风 本项目不涉及洁净车间,无整体区域的通换风。 6.6食堂、宿舍 本项目不设置员工食堂、餐厅、宿舍等功能区,用餐方式为配餐制。 7、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 本项目新增人员20人,实验班制为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主要产污工序每天约4h,年工作时间1200h。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实验工艺流程 1.1物料检测实验 图例:G:非甲烷总烃、TRVOC、HCl、硫酸雾、臭气浓度;W1:清洗废水;S1:实验废液;S2: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 图2-3 物料检测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实验目的:测试原料、产品性能参数,从源头把控原料质量,降低生产中能源消耗,为后续生产提供技术指标;把控产品质量。 1.1.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试物料浓度 (1)生产车间每批次取样50g,每年200批次,每次吸取0.1g物料置于25mL容量瓶中,加纯水定容,摇晃均匀备用。 (2)用稀释后的溶液润洗比色皿三遍,用擦镜纸将比色皿表面溶液擦拭干净,将比色皿置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样品池中,同时将装纯水的比色皿置于对照样品池内。 (3)设定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定条件,进行样品吸收光谱曲线扫描;根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曲线选取峰值吸光度,并带入标准计算公式获得样品浓度数据。 (4)保存容量瓶内剩余溶液,用于测试其他指标。 测试水性分散墨水含量会使用到N,N-二甲基甲酰胺,产生废气。 1.1.2离子色谱测试钙离子或氯离子含量 (1)淋洗液配制:阳离子淋洗液--量取2.2mL浓硫酸溶解在2L的淋洗瓶中,配制完毕需要滤膜过滤。阴离子淋洗液—称取37.1g碳酸钠定容于1L的容量瓶中,用前纯水稀释100倍,即取20mL母液于2L的淋洗瓶中。 (2)样品处理 容量瓶中稀释后的样品,用0.22um针式过滤头过滤,取2mL置于自动进样器相应的位置上。 (3)测试 将处理完毕的样品放在检测仪上进行上机分析,得出实验室样品中目标物质的含量。 1.1.3液相色谱测试墨水含量 (1)准备所需的流动相(1L纯水和1L乙腈置于流动相瓶中,搅拌均匀),用合适的0.22μm水系(混合系)过滤膜过滤,超声脱气20min。 (2)根据待检样品的需要更换合适的色谱柱(注意方向)。 (3)配制样品和标准溶液,用合适的0.22μm滤膜针式过滤膜过滤。 (4)将处理完毕的样品放在检测仪上进行上机分析,得出实验室样品中目标物质的含量。 (5)配制清洗液(1.8L纯水与0.2L甲醇置于流动相瓶中,搅拌均匀)清洗柱子和系统。 1.1.4气相色谱测试墨水含量 (1)将色谱柱接至所选用的一对检测器和进样口的相应接口上。 (2)打开载气高压阀,缓缓旋动低压阀的调节杆,调节气压至0.5~0.6Mpa。 (3)调节好参数进行上机分析,根据仪器的相应,得出实验室样品中目标物质的含量。 1.1.5用粘度仪测试样品粘度 (1)依次将小样品平板支架,恒温池,样品池及转子安装至仪器上,样品恒温池与恒温循环水槽连接,温度设定为25℃。取样品16mL,置于恒温样品池。 (2)使用粘度仪进行测试。 1.1.6表面张力仪测试样品表面张力 (1)测试前应确保至少已经预热30分钟,即在正式测试前先将仪器打开30分钟,等表面张力仪测量系统稳定后即可使用。 (2)先用流水清洗再用酒精灯烧,当整个吊环微红时结束(时间约为20-30秒左右),并挂好待用(不能时间太长,以免吸附潮气)。 (3)样品测试:取墨水样品20mL于样品杯中,预先在恒温循环水槽中静置保温后测试。 1.1.7电导率仪测试墨水或色浆电导率 准备50mL样品放入小烧杯中,并将电极放入样品中,然后开始测量,显示屏上显示出样品的电导率。 1.1.8用pH计测量墨水色浆pH值 (1)准备50mL墨水色浆样品放入小烧杯中,并将电极放入样品中,pH计即可给出样品pH值。 (2)测量完毕后,用洗瓶将电极冲洗干净。 1.1.9用水分测定仪测试墨水含水量 (1)将0.5-5g样品均匀分布在样品盘上。(允许最小初始质量为0.5g。) (2)仪器开始按照设定的工艺干燥测量。 (3)干燥完成后,在显示屏中显示样品水分含量。 1.1.10过滤性能测试 (1)将抽滤器和真空泵管路连接好。 (2)取300mL(约330g)墨水或色浆样品,用量筒分为100mL和200mL。 (3)将100mL样品倒入抽滤漏斗内,打开真空泵,同时按下秒表计时。 (4)待漏斗内物料全部过滤完毕后,计时结束,并记录过滤时间T1,漏斗内放置滤膜,所以该过程会产生滤膜废物。 (5)重复(3)、(4)两步,测试剩余200mL样品过滤性能,并记录时间为T2。计算T1/T2比值,即可得到样品过滤性能参数。 (6)抽滤器抽滤瓶中样品倒出,回罐。用水冲洗抽滤器2遍即可。 1.2****实验室改性实验 图例:W1:清洗废水;S1:实验废液。 图2-4 墨水改性实验工艺流程图 研发目的:通过调节氯磺酸的滴入量及搅拌时间对墨水原料颗粒表面进行亲水性改性,以获得较高的溶解性。研制新型墨水原料改性方法或工艺,给原料供应商提供参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个样品研发期限约2个月。 (1)水性墨水原料每次取样100mL置于烧瓶中,每年50批次,60℃(电加热)中边加热边搅拌,烘干水分。 (2)在通风橱中称取10-20mL氯磺酸,缓慢滴入上一步骤烧杯中,并保持搅拌10min-50min。 (3)将烧瓶至于冰水浴中,缓慢滴加纯水20mL,边滴加边搅拌。 (4)称取32g碳酸钠,分批加入烧瓶中,使pH调节至7-8之间。 (5)取烧瓶中样品0.1g定容至50mL。 (6)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试墨水吸收曲线,曲线与原墨水峰型一致即改性成功,波长变动5纳米以上即改性失败,研发失败废液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1.3****实验室水性墨水色浆膜过滤实验 图例:W1:清洗废水;S1:实验废液;S3:废实验滤膜。 图2-5 水性墨水色浆膜过滤实验工艺流程图 实验目的:针对不同批次原料进行过膜去盐,确定膜的选型和大生产工艺参数。 (1)每次取5L色浆样品,每年20批次,用精密过滤、超滤膜、纳滤膜设备做除盐实验。 (2)先用纳滤膜脱水2L,然后往循环液中加入2L纯水,继续脱盐。 (3)取样检测,使用离子色谱测试样品中阴离子含量至合格要求。 (4)滤膜冲洗排水、实验色浆回罐,产生的废实验滤膜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1.4研磨实验室 图例:W1:清洗废水;S1:实验废液。 图2-6 研磨实验室工艺流程图 实验目的:针对不同批次原料进行小试实验,确定研磨时间、过滤时间等,确定大生产工艺参数。 (1)分散打浆:每次取100g分散墨水原料,每年100批次,将分散墨水原料、水性分散剂、水性聚丙烯酸树脂、保湿剂和纯水按比例倒入搅拌机中搅拌分散,制成特定固含量的打浆液。 (2)研磨:将打浆液送入小研磨机进行粗磨、精磨,直至达到规定粒度位置,并获得较为稳定的分散体系,得到分散墨水色浆。 (3)研磨好的色浆需要检测色浆粘度和粒径,剩余样品回罐。 本项目实验配制、****实验室的通风橱内操作,液相色谱产生废气,操作过程在万向罩下方进行,废气引入一套**“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剩余样品回罐,实验废液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物料使用带盖密封塑料瓶或者烧杯直接车间取样,送到实验室待检;样品主要从车间生产直接取样,到实验室后与水进行稀释后进行检测,部分过程物及样品未受到污染,具体成分也未改变,且使用量很小,所以未受到污染的过程物及样品回原料罐进行继续生产用可行。含有甲醇、乙腈以及N,N-二甲基甲酰胺的废液会单独收集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废水经过地上管****处理站。本项目试剂、溶剂配制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密封转移至设备内使用,实验过程中涉及产生废气的操作均在封闭的实验通风橱中进行,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 根据工艺流程,本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见下表。 表2-8 产污环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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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1、现有工程内容 1.1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租赁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闲置工业用房进行生产项目。公司于2020年5月建成,现有员工50人,生产班制为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企业现有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水性墨水和水性墨水色浆的生产项目”,于2020年7月获得环评批复(津高新审环[2020]63号),于2021年12月完成该项目自主环保验收。现有工程内容包括:租赁房屋购置并安装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和污水处理设备约共160台套,厂区功能分区包括水性墨水和水性墨水色浆两个生产区、中控室、污水处理区、过程物料区等,一期工程年产水性墨水1000吨、墨水色浆4000吨,产品主要作为书写使用。 企业于2023年建设二期工程,主要为增加租赁面积,针对原有水性墨水色浆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GE膜过滤设备增加PLC自控电柜,设定好工艺参数直接启动,避免工人误操作现象),针对墨水生产线增加四台全自动灌装机和一台手动灌装机(不同墨水品种灌装时不再共用一台灌装机,减少清洗管路次数),增**性分散墨水生产线、墨水自动化灌装生产线,并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中生化处理部分移位,移到厂区西侧雨棚内,整体工艺、设备不变。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性墨水10000吨、墨水色浆500吨、水性分散墨水10000吨,产品主要作为书写使用。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期工程内容属于“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类别中“40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1”中,不涉及电镀工艺、橡胶硫化工艺和塑料注塑工艺,无溶剂型涂料、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处理剂使用,不需要履行环评手续。 现有工程审批及验收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9 现有工程审批及验收情况汇总表
1.2现有工程内容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表2-10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2、现有工程原辅材料 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11。 表2-11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3、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1水性墨水色浆生产工艺 图2-7 水性墨水色浆生产工艺及污染节点图 工艺说明: (1)根据产品方案确定原料及纯水用量,原料称量后人工投加至打浆罐中。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浆状或湿滤饼,无投料粉尘产生。 (2)待原料投加完毕以后用打浆罐搅拌一段时间,一般搅拌1-2小时即可完全溶解,当原料湿滤饼块比较大时,需要电加热(小于等于40℃)辅助溶解,搅拌时间1-2小时,直至物质均匀完全溶解为止。 (3)溶液首先经过板式膜过滤器除去其中的较大的颗粒杂质,板式膜设备出口接一缓冲柱1调节流量。缓冲柱1中滤液由泵打入布袋过滤器、精密过滤器,此步骤为去除溶液中的较细小的颗粒,减少超滤膜压力。精密过滤器出口接缓冲柱2,缓冲柱2中溶液泵入超滤膜设备,通过超滤膜去除溶液中的微粒,为GE膜过滤做好准备。溶解后利用板式膜过滤设备将溶液中的颗粒物杂质过滤出来,作为危险废物进行暂存。此处过滤设备依次为:板式膜过滤器、布袋过滤器、精密过滤器、超滤膜设备。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固废滤渣、废滤膜。 (4)超滤膜滤液进入膜过滤周转罐,再添加适量纯水,GE膜设备接入此周转罐,除去溶液中的无机离子盐分。GE膜循环液反复添加纯水,通过透过液带走无机离子盐分。GE膜设备自带在线检测仪器,可对物料参数进行实时监控。第一次过膜和第二次过膜和第三次浓缩使用的膜均为同一种纳滤膜A(对应设备表中的GE膜设备)。前两次过膜是一边加去纯水一边出透过液,目的是带走原料中的盐分(钠盐和微量钙盐或镁盐)以达到脱盐的效果。最后一次浓缩是通过膜设备排出一部分透过液(透过液避免不了带些染料分子),获得一定浓度的水性墨水色浆。三次过膜的透过液经过纳滤膜B(对应设备表中的HL膜设备)进行浓缩,浓缩液可以回用,透过液作为废水处理。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固废滤渣、废滤膜。 (5)溶解过程利用电加热,缩短溶解时间以满足生产需要。过膜、浓缩过程产生的废水再经纳滤膜(HL膜设备)浓缩后,透过液继续回用于生产,浓缩废水作为废水泵入HL膜浓缩液储水罐,****处理站进行处理。该工序会产生废水、噪声和固废废滤膜。 (6)物料浓缩后,根据实际浓度参数加入适量的聚乙二醇、pH稳定剂,加入适量纯水获得特定浓度的水性墨水色浆产品。产品为吨桶或200kg桶灌装时,直接在地称上承重,产品为25kg和5kg以及其他小规格包装,由灌装机完成。最后贴上标签入库。本项目生产出的水性墨水色浆一部分作为原料用于水性墨水的生产,一部分直接外售,水性墨水色浆存储在产品存放区。 项目水性墨水色浆生产为间歇性生产,生产过程仅为物料的单纯混配,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主要污染物为过滤过程中产生的滤渣、浓缩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以及各种生产设备噪声。 3.2水性墨水生产工艺 图2-8 水性墨水生产工艺及污染节点图 助剂为保湿剂(聚乙二醇)和pH稳定剂。 将适量的水性墨水色浆泵入对应的墨水罐中,墨水罐、助剂罐自带承重功能,工人根据所需量将适量聚乙二醇、pH稳定剂和纯水依次加入到搅拌罐(墨水罐)中进行搅拌;搅拌均匀后利用过滤机(精密过滤器)进行过滤,滤渣作为危险废物暂存;过滤后即得产品,200kg包装直接用地秤称量,25kg、5kg包装等小包装用灌装机灌装。灌装后贴签入库待售。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固废滤渣、废滤膜。 项目水性墨水生产为间歇性生产,生产过程仅为物料的单纯混配,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主要污染物为过滤过程中产生的滤渣以及各种生产设备噪声。 3.3水性分散墨水生产工艺 图2-9 水性分散墨水生产工艺及污染节点图 工艺说明: (1)分散打浆:将分散墨水色浆粗品、水性分散剂、水性聚丙烯酸树脂和纯水按比例倒入剪切分散机中搅拌分散,制成特定固含量的打浆液。 (2)研磨:将打浆液送入研磨机进行粗磨、精磨,直至达到规定粒度位置,并获得较为稳定的分散体系,得到分散墨水色浆。 (3)分散墨水配制:按比例向分散墨水色浆中加入保湿剂、杀菌剂、表面活性剂和纯水等混合搅拌得到分散墨水。 (4)过滤:分散墨水经精密过滤器过滤后,即可进入包装工序,由灌装机灌装和装箱机装箱打包,获得分散墨水。精密过滤器过滤出的滤渣可以回用于分散打浆工序,重新研磨。原材料纯净度比较高,几乎不含杂质。 4、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 4.1废气 废水处理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根据企业2024年监测报告数据(报告编号:HB-HJ-240643Q),现有工程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1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表2-1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现有工程经排气筒P1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要求,NH3、H2S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要求(NH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0.2mg/m3,H2S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0.02mg/m3);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20(无量纲)),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4.2废水 现有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喷淋排水以及纯水制备排浓水,废水排放量约76.39m3/d(22917m3/a)。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90m3/d,工艺为“电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根据企业2024年的监测报告数据(报告编号:HB-HJ-240643S),现有工程废水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14 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污水总排口的水污染物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废水可达标排放。 4.3噪声 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根据企业2024年的监测报告数据(报告编号:HB-HJ-240643Z),现有工程噪声情况见下表。 表2-1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厂界处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限值(昼间65dB(A))要求,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4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去向见下表。
危废产生量根据企业2023年、2024年危废转移联单统计。 综上,该公司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方式切实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环境风险 针对贮存设施地面已做防渗处理,企业于2023年9月1日针对现****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tjgx-2023-047-L)。 4、总量控制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见下表。 表2-17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表(单位:t/a)
企业一期工程实际排放量未超过环评排放总量,污染物总量未超标排放。二期工程无需履行环保手续,无需申请总量,无总量控制指标。 5、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保护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污口规范化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及《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建设单位已对企业现有排污口完成规范化建设。
6、排污许可证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以及《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号),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生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行业类别为“十九、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1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1”,不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因此实施登记管理。企业目前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排污登记编号:911********903185J001X。 7、小结 根据现有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实际情况,企业现有工程环评手续齐全,建立了完整的环保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现有污染工序落实了相应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日常监督均有专人负责。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 ****大学****研究院现有租赁的办公楼2层闲置部分区域,现有办公楼自建成后一直为空置状态,未进行生产活动,本项目已完成装修及设备安装,未运营。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环境问题。 现状照片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由于本项目距离**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点位中**区西四道国控点(E117°23''15.18",N39°8''55.53")最近,故本项目引****监测中心发布的《2023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区常规污染物年均值对建设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3-1 2023年**区环境空气常规监测结果
注:PM2.5、PM10、SO2、NO2 4项基本污染物为浓度均值,CO为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余均为μg/m3。 表3-2 2023年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由上表可知,**市**区2023年常规大气污染物SO2年平均浓度、NO2年平均浓度和CO 24小时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年平均浓度、PM10年平均浓度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超标,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一般。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判断要求,当PM10、PM2.5、SO2、NO2、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根据上表统计结果,**区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中SO2、CO、NO2达标,其余为不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大力推进《****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4]2号)等工作的实施,空气质量将逐步好转。 (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需对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引用**诚天****公司在**赛德****公司厂区内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04095),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北侧3km处,监测时间为2022.4.11~4.17。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3-3 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以上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监测点处大气中非甲烷总烃小时值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详解》中非甲烷总烃参考限值(2.0mg/m3),监测期间环境质量良好。 图3-1 监测点位示意图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不开展区域水环境质量调查。 3、噪声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位于******开发区内,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选址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适用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进行监测。 4、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实验和检验工作,实验室位于现有车间二层闲置区域内,本项目****处理站,实验废水通过下水管道自流至现有生产车间内地下集水池中,经收集后泵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集水池采用水泥以及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材料进行防渗,污水处理设施池体位于地上,为钢结构,池体与地面架空间距5厘米,不直接与地面接触。本次评价引用**桀亚****公司厂区内的地下水、土壤监测数据(报告编号:2023(SY)-315、2023(HJ)-298),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北侧2km处,监测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4 地下水环境质量统计结果(单位:mg/L)
由以上监测结果表明,监测井中 pH 值、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汞、六价铬、铅、镉、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Ⅰ类标准;氨氮、砷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标准;锰、耗氧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钠、Cl-、SO42-、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石油类和总磷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Ⅳ类、Ⅴ类和劣Ⅴ标准。 表3-5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表
综上,土壤环境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图3-2 监测点位示意图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调查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实验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主要污染物为TRVOC、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甲醇、臭气浓度,其中排放的TRVOC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甲醇的相关排放限值高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TRVOC、非甲烷总烃的相关限值,故本次评价不再单独列出;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处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房监控点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厂界处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厂界处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注:*出于安全考虑,本项目排气筒高15m,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高度约20m,排气筒高度未能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故排放速率需严格50%执行。 表3-7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详见下表。 表3-8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pH除外,无量纲)
3、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位于3类声功能区范围内,四侧厂界执行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下表。 表3-9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4、固废暂存及处置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中的有关规定。 ②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④生活垃圾执行《**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办规[2023]1 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津政办发[2022]2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包括废水中COD、氨氮以及废气中VOCs。 1、废气总量计算 1.1预测排放量 根据计算可知,废气中TRVOC产生量为0.015t/a,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预计排放量为0.0038t/a。 1.2排放标准核算量 TRVO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排放速率为1.8kg/h、排放浓度为60mg/m3,年最大工作1200h。本项目TRVOC核定排放量分别为: TRVOC按排放速率核算:1.8kg/h×1200h×10-3=2.16t/a TRVOC按排放浓度核算:60mg/m3×10000m3/h×1200h×10-9=0.72t/a 取按浓度核算的0.72t/a作为TRVOC核算量。 2.1预测排放量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22.1m3/a,COD预测排放浓度为108.7mg/L、氨氮预测排放浓度为6.9mg/L,则本项目水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如下: COD预测排放量为:222.1m3/a×108.7mg/L×10-6=0.024t/a 氨氮预测排放量为:222.1m3/a×6.9mg/L×10-6=0.0015t/a 2.2核定排放量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COD500mg/L、氨氮45mg/L),按上述水质指标计算污染物标准排放量如下: COD标准排放量为:222.1m3/a×500mg/L×10-6=0.111t/a 氨氮标准排放量为:222.1m3/a×45mg/L×10-6=0.010t/a 2.3外环境排放量 本项目废水排****处理厂集中处理,现状出水执行DB 12/599-2015《****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COD30mg/L,氨氮1.5(3.0)mg/L),上述水质标准计算污染物环境排放量指标如下: COD外环境排放量为:222.1m3/a×30mg/L×10-6=0.0067t/a 氨氮外环境排放量为:222.1m3/a×[1.5mg/L×(7/12)+3.0mg/L×(5/12)]×10-6= 0.0005t/a 3、污染物总量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见下表。 表3-10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核算情况表 单位:t/a
本项目VOCs预测新增排放量为0.0038t/a、COD预测新增排放量为0.024t/a、氨氮预测新增排放量为0.0015t/a。 根据《**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对新增重点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COD、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倍量替代。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无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收集、处理措施、排放形式等见下表: 表4-1 废气主要产污工序汇总表
表4-2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1.1污染源强核算 ****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RVOC、氯化氢、硫酸雾、臭气浓度。本项目实验过程中涉及产生废气的操作均在封闭的实验通风橱中进行;检验室内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 (1)实验废气 本项目甲醇、乙腈直接与水混合,N,N-二甲基甲酰胺直接与水性分散墨水混合,其配制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配制时间短,有少量废气挥发进入大气,保守估算,本项目配制、检测过程进入大气的比例按照5%考虑(配制按照1%、检测按照4%)。****保护局编写的《工业污染源调査与研究》等相关资料,实验室所用试剂挥发量基本在原料量的1%-4%之间,本项目使用的无机酸试剂挥发量按4%计(配制按照1%、检测按照3%)。乙醇在酒精灯中使用,燃烧产生CO2和水。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4-3 本项目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实验****实验室通风橱收集、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后进入一套**2#“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如下表。 表4-4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臭气浓度 本项目实验过程使用的试剂会伴有一定的异味影响(臭气浓度),会有一定的臭气浓度产生。本项目实验较少,试剂使用量较少,实验过程产生的异味经收集后通过主管道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实验过程中门窗紧闭,以确保臭气不会逸散到室外。 本项目类比天纺标****公司实验室监测数据(编号YX201080****实验室臭气浓度排放情况。 表4-5 本项目臭气浓度类比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类比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原材料种类、用量远小于类比项目,废气收集方式、废气治理设施与类比项目类似,因此具有可类比性。经类比,本项目排气筒P2排放的臭气浓度预计<174(无量纲),保守考虑,本项目排放的臭气浓度预计<200(无量纲)。 1.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废气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其中未对废气可行技术进行规定。本项目实验****实验室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进入一套**2#“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收集后的废气通过道送入碱喷淋预处理装置,喷淋室内喷淋液经过雾化器的雾化形成层层水膜,废气中的气体溶于碱液中,气体得到净化,对氯化氢、硫酸雾等酸性气体有较好的处理效果,保守考虑,处理效率按70%计,接着送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净化设施。 活性炭吸附气体的主要原理为:活性炭由于具有疏松多孔的结构特征,比表面积很大,当它与气体及异味产生强烈的相互作用里—范德华力,气体、异味从而被截留,气体得到净化。这是一个物理过程,活性炭本身的性质并不发生变化,但当其吸附一定量的气体物质后会达到饱和,从而降低了吸附性能甚至完全失效。因此需要对活性炭定期更换。 本项目选用柱状炭,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孙一坚,****出版社),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有效吸附量为0.2-0.3kg/kg(本评价以0.2kg/kg 计),活性炭吸附设备炭箱装填量为0.06t,活性炭更换周期为半年一次,则活性炭每年使用量为0.12t,可吸附有机废气量为0.024t/a。根据《环保设备手册—大气污染控制设备》中介绍,活性炭对有机废气吸附效率为80%左右,同时参照《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效果研究》(**节约与环保,2020年 第1期),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效率最高为76.4%,本评价保守考虑,活性炭设备净化效率以70%计。本项目TRVOC产生量为0.015t/a,则实际需要活性炭吸附的废气量为0.0088t/a。活性炭每年可吸附有机废气量大于实际需要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量,满足活性炭吸附容量要求。因此本次项目废气处理工艺可行。 (2)废气收集措施 本项目设置9套通风橱,检验室内设置1套,规格为1.26m×0.7m×1.18m;研磨实验室内设置1套,规格为0.95m×0.76m×1.2m;****实验室内设置7套,每套规格为1.55m×0.73m×1.18m,****实验室内通风橱最多同步开启4套;液相色谱设备上设置3个万向罩,通风橱均三面密闭,操作过程开启玻璃罩,最大预留操作口面积分别为1.26m×0.4m、0.95m×0.4m、1.55m×0.4m,按照《排风柜》(JBT6412-1999)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操作口平均面风速设计为0.5m/s,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出版社)“第十七章净化系统的设计”,通风柜排放量计算公式: L= v×F × β×3600 式中:L--通风柜的计算风量,m3/h; v--操作口平均风速,m/s,本项目取0.5; F--操作口面积,m2; β--安全系数,1.05~1.1,取1.1。 根据以上核算,检验室内1套通风橱的风量为998m3/h,研磨实验室内1套通风橱的风量为752m3/h,****实验室每套通风橱的风量均为1228m3/h。 表4-6 本项目所需风量一览表
本项目P2排气筒风机风量设置10000m3/h,满足需求风量。本项目实验过程中涉及产生废气的操作均在封闭的实验通风橱中进行,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实验室内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实验室门窗正常为密闭状态,在引风机作用下可达到微负压状态。实验开始前先开启通风橱风机开关,污染源位于通风橱内部时拉下通风橱透明门为密闭状态,能将产生的气体全部收集。 1.3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1.3.1有组织排放废气达标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废气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4-7 废气有组织达标排放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次有组织排放的TRVOC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2“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排放废气均可达标。 1.3.2无组织排放达标分析 (1)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分析 采用估算模型AERSCREEN,对无组织面源的厂界最大落地浓度进行估算。无组织排放达标论证结果见下表。 表4-8 矩形面源参数表
表4-9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参数一览表
表4-10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厂界无组织排放预测结果 单位:mg/m3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预测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厂房外1m处非甲烷总烃达标分析 参考《室内空气污染与自然通风条件下换气次数估算方法》(洪燕峰、窦燕生、沈少林,****学院环****研究所,**100050)可知:在自然通风状态下,关闭门窗静态换气次数在1次/h左右,打开门窗平均换气次数在3次/h左右。本项目生产过程强制换风,本次换风次数选取3次/h。 ****实验室体积3120m3,换气次数按3次/h核算,则厂房自然通风量为9360m3/h。该车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2kg/h,则厂房外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214mg/m3,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处浓度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4.0mg/m3),可达标排放。 (3)厂界异味达标分析 本项目原辅料用量较少,预计厂界处的臭气浓度小于20(无量纲),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的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异味达标。 1.3.3排气筒高度合理性分析 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规定,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本项目排气筒P2高度为15m,满足上述要求。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列表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经调查,本项目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企业南侧细胞谷厂房,其高度约20m,本项目排气筒所在位置建筑为8.8m,出于安全考虑,本项目排气筒P2高度设置为15m,不满足上述要求,故排放速率需严格50%执行。 1.4非正常工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非正常工况包括开停工、维修、生产设备或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转等情况。 本项目开工时环保设备同时运行,停工时环保设备延迟运行一段时间,确保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主要实验设备开、停车情况与正常运行情况基本一致;实验设备检修时不进行实验作业,因此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净化效率下降,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本次评价按处理效率下降为0的极端情况,核算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时废气排放源强。见下表。 表4-11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为了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建立厂内环保设施的定期巡检制度,定期检查废气净化设施运行情况,定期更换耗材,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一旦发现废气治理设施运转异常时立即停产检修,待恢复正常后再投入实验。 1.5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环境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4-12 企业废气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2、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2.1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及污染治理设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淋排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见下表。 表4-13 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一览表
2.2废水污染物产生量及浓度 (1)本项目废水情况 本项目废水总排放量为222.1m3/a,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规模90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处理站位于车间西侧,本项目产生废水经过地上管****处理站。 采用类比的方式对实验废水水质进行说明,类比材料为《谱尼测试****公司****中心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检测报告》的监测数据,类比可行性见下表。 表4-14 本项目实验废水水质类比分析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实验废水排放量远小于类比材料,废水来源与类比材料相似,因此具有可类比性。类比谱尼测试****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J190301-a01-S),并考虑本项目特点,预测实验废水水质情况如下: 表4-15 本项目实验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生活污水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城镇排水》(第二版)并类比同类项目水质情况,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浓度为COD 400mg/L、SS 250mg/L、BOD5 250mg/L、NH3-N 30mg/L、总氮60mg/L、总磷4mg/L。 纯水制备系统产生废水,水质较干净,污染物浓度约为pH6-9,COD≤10mg/L 、SS≤20mg/L、BOD5≤5mg/L。 本项目水质情况如下: 表4-16 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表 单位:mg/L(pH除外)
表4-17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表 单位:mg/L(pH除外)
*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根据****处理站进口、出口检测数据(报告编号:H****09332a)计算得出。 2.3废水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废水达标情况如下: 表4-18 本项目废水排放达标情况一览表 单位:mg/L(pH除外)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4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如下: 表4-19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注:①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 2.5实验****处理站处理可行性分析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90m3/d,现有工程生产废水量为46.9m3/d,本项目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淋排水产生量为0.015m3/d,本项目建****处理站废水量为46.915m3/d,****处理站处理余量可以满足本项目废水的处理需要。 2.6废水排放去向的可行性分析 ****处理厂目前由中海油(**)污水****公司进行运营,负责处理**高新区范围内的全部污水,污水处理规模近期为1万t/d,远期最终规范可达6.5万t/d。采用改良A2/O污水处理工艺+微絮凝过滤工艺以及浓缩脱水的污泥处理工艺,****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可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的A级排放标准。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属****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本项目排水量占该厂处理能力份额很小,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排水去向合理。 综上所述,本工程废水实现达标排放,且废水有明确的去向,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根据“**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网址:https://zxjc.****.cn:8888/PollutionMonitor-tj/publish.do)中公布的2024年1月、2****处理厂出口“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统计结果,来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标情况。 表4-20 ****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结果表
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浓度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处理厂外排废水达标排放,本项目可依托其处理污水。本项目外排废水排放量较少,****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比例较低,水量可****处理厂接收。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水质仍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排水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7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环境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4-21 本项目废水监测计划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3.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主要设备均为小型实验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小,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和环保设备风机,噪声源强约为75~80dB(A)。****实验室内,环保设备风机位于现有工程生产车间内,不存在室外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后,预计可以降低噪声值约15dB(A)。本项目室内主要噪声源见下表。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22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69
注:****中心坐标原点,以北为X轴正方向,以东为Y轴正方向,以室外标高为Z方向0点。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3.2噪声预测 1、厂界噪声预测分析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规定的距离衰减公式计算项目噪声源的环境影响,公式如下: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A声级的隔声量,dB。 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计算方法: 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lij— 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2)点源噪声衰减模式 采用点声源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厂界影响,预测模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3)预测结果 以噪声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各边界的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23 噪声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注:背景值数值来源于企业2024年例行监测报告数据(HB-HJ-240643Z)。 由上表中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四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限值(65dB(A))要求,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3监测要求 表4-24 企业噪声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废实验滤膜、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以及生活垃圾。 4.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20人,产生量约为0.5 kg/人●d,年工作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 kg/d,3t/a,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2)实验废液 本项目实验过程实验废液产生量为0.6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3)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 本项目实验过程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产生量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废实验滤膜 ****实验室过滤实验过程废实验滤膜产生量为0.005t/a,属于危 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5)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2t/a,属 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废过滤棉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更换废过滤棉,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05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状况、分类及去向列于下表。 表4-25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状况、分类及去向一览表
4.2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本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4-26 危险废物产生量统计表
4.2.1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现有工程厂区内目前有1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能够贮存危废20t,现有危废暂存约10t,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全厂危废储存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贮存可行。 表4-27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贮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4.2.2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运输主要为危险废物从产污处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内,可能发生倾倒、撒漏到厂区地面或车间地面造成二次污染问题。为此,本项目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1)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 (2)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做好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 (3)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等。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位置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距离较近,运输路线在室内和厂区内,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预计危险废物在厂区内部运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2.3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持有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4.2.4危险废物转移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主要指将厂区危废间内暂存的危险废物集中转移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外部转运,已装好的危险废物从危废间转移到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可能发生倾倒、撒漏到地面造成二次污染。为此,本项目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中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1)对承运人或者接受人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要求及相关责任。 (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明确拟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流向等信息。 (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计量称重,如实记录、妥善 保管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接受人等相关信息。 (4)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5)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信息,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等。 (6)危险废物转移结束后,及时核实接受人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相关危险废物情况。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 由于本项目位于办公楼2 层,与地下水、土壤没有直接的水力联系及影响途径,现有工程原辅料存储在仓库内,仓库内均采用防渗处理,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本项目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集水池采用水泥以及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材料进行防渗,污水处理设施池体位于地上,为钢结构,池体与地面架空间距5厘米,不直接与地面接触,严格落实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6.1风险源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169-2018)有关规定,经物质危险性识别,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各类实验试剂及实验废液。项目****实验室试剂柜内,实验废液存放在危废暂存间。现有工程主要物质为染料、保湿剂、pH稳定剂,无名录中规定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风险物质,本次按照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各风险物质的储量、临界量及其与临界量比值见下表。 表4-28 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
注:实验废液按照CODcr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的临界量进行计算。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6.2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下表。 表4-29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一览表
6.3环境风险分析 6.3.1事故泄漏分析 (1)实验室、试剂柜化学品泄漏 本项目使用的化学品均由试剂瓶装,搬运过程及实验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可能导致包装容器损坏发生泄漏。本项目中涉及的化学品最大包装规格为500mL/瓶,考虑单瓶化学品全部泄漏。化学品一般采用人工搬运,发生泄漏时,泄漏量较小,工作人员可及时发现,发生泄漏后立即切断污染源,将泄****实验室、试剂柜,防止化学品流散,使用吸附棉和废液桶进行吸附处理,将化学品吸附至废液桶后,吸附后的吸附棉及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实验室、试剂柜化学品泄漏泄漏量较小,且可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后挥发进入大气环境的危险物质很小,影响范围为泄漏点周边,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危险废物泄漏 本项目实验废液危险废物贮存在密封桶,发生泄漏时,考虑单桶危险废物全部泄漏,密封桶下面设置托盘,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漏处理,危险废物泄漏后可控制在危废暂存间,使用吸附棉和废液桶进行吸附处理,危废废液吸附至废液桶后,吸附后的吸附棉及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化学品、危险废物转移过程 本项目化学品、危险废物在室外转移过程中,由于误操作可能导致包装容器的损坏,继而发生泄漏,发生泄漏后人员立即更换容器,使用吸附棉和废液桶进行吸附处理,将化学品吸附至废液桶后,吸附后的吸附棉及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物料泄漏如未及时发现,导致泄漏的物质流入雨水管网,****实验室外转移过程化学品泄漏量较小,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太大影响,根据调查,****园区的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6.3.2火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使用的甲醇、乙腈等试剂及实验废液危险废物若遇明火,引发的火灾事故可能短时间产生烟气、CO等,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当发生小型火灾事故时,工作人员应利用房间内配备的灭火器灭火,同时可根据火势采用干沙土进行吸附、围堵或导流,防止泄漏物料四处流散,灭火过程产生的废物存放于备用废液桶内,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时烟感器报警,应将楼内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求助,启用消火栓灭火时将产生消防废水,调用消防沙袋紧急封堵雨水排放口,****实验室废水管道收****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检测达标合格后排入市政管网。若水质不能满足排放标准,可装入容器中外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6.4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 根据本项目特点,为防范环境风险,企业现有工程已作出如下措施: ①加强危险物质贮存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采用优质包装材料; 加强危险物质的管理,建立定期汇总登记制度,记录使用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管理人员了解原料的性质、毒性,与其他原料分区分类存放; 加强定期巡查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原料包装是否泄漏; 加强运输过程中的规范化设置,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磕碰导致泄漏; 加强使用过程中的规范化培训,避免使用时液体泄漏。 建设单位已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明确危险废物经营范围,可接收和不可接收的内容范围,对可接收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物化特性分类,严禁混合收集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废物。 ②危险废物储存于专用密闭容器中,并用托盘存放,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间室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存放废液体的区域与其他区域分隔,暂存容器采用铁桶等优质材料,容器下设置托盘。危险废物的运输已委托第三方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转运,并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防止在收运过程中发生危险废物泄漏、洒落等事故污染环境。 ③若风险物质在室内发生泄漏,泄漏物有效收集在托盘内;若在室外发生泄漏,应及时进行引流、覆盖、吸收、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收集和按环保的要求处理泄漏的危险物质。 ④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下,厂区消防负责人迅速以无线对****中心报警和采用119电话报警。在报警的同时,消防负责人启动事故程序,指挥厂内工作人员启动消防应急设备,采取拉闸断电等措施,配合消防人员控制火灾的进一步蔓延,从而降低火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配备了干粉灭火器,并由专人管理、检查、保养和添置,并随时做好封堵雨水、污水排污口的准备。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穿戴防护服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如干粉灭火器无法扑灭火灾,需使用消防水灭火时,在及时采用沙袋封堵雨水排口的情况下,将消防废水暂存在厂区内雨水管网,事故得以控制后采用水泵将其导入其他收集设施中,然后进行检测,检****处理厂处理,不合格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各人员要定岗定位,各岗位人员还必须留有备份,出现事故时依次序上岗,保证事故发生后,能有人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后无人操作。 本项目新增风险物质量相对较少,可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制订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将能有效的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按照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环保、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已于2023年9月1日针对现****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tjgx-2023-047-L)。本项目验收前建设单位应重新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备案。 6.6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只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范管理、应急措施,并在设计、施工、管理及运行中认真落实环境风险评价中提出的措施和相关环保规定,确保相关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订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可将项目事故发生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在落实上述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7、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万元,占总投资6.1%,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噪声治理等,具体明细见下表。 表4-30 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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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排气筒P2 | TRVOC、非甲烷总烃 | 经实验室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进入一套**2#“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氯化氢、硫酸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
厂界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臭气浓度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
车间界 | 非甲烷总烃 |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地表水环境 | 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淋排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 | pH、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SS、色度 | 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DB12/356-2018)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集水池采用水泥以及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材料进行防渗,污水处理设施池体位于地上,为钢结构,池体与地面架空间距5厘米,不直接与地面接触,严格落实防渗措施。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原辅料均由正规厂家生产,包装规范,正规搬运。(2)危废间为环氧树脂地面,液体泄漏不会渗入土壤及地下水。(3)采用优质包装材料,规范操作、定期巡检。(4)厂区内设有消防灭火器、消防栓、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公司职工加强巡检,若发生火灾,当班人员立即赶往现场。(5****救援队伍,保证事故发生后,能有人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后无人操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善意见,不断完善现有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全员火灾事故风险防控意识。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许可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以及《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号)。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名录第108类行业(除1-107外的其他行业),但不涉及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者登记管理的通用工序内容。企业现有工程项目行业类别为“十九、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1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1”,不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因此实施登记管理。企业目前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排污登记编号:911********903185J001X。 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 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如下: ①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②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③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④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照《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7]57号)和《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2]71号)要求,本项目需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1)废气排污口规范化:①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②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③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废水:整个厂院仅有一个污水总排口,本次工程依托现有污水总排口,排污口规范化责任主体为****。该污水总排口已进行规范化建设并张贴了环保标识,故本次无需再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3)固体废物: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危险废物的暂存,现有固体废物暂存间均已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本次无需再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相关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环境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特点与主要环境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方针、目标、指标和实现的方案;结合建设单位组织机构的特点,由主要领导负责,规定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员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予以制度化,使之纳入建设单位的日常管理中。 本项目运营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日常环境监测获得运行参数,为运营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管理机构设置环境管理工作应实行法人负责制,现有工程已设置了环保管理机构和2名管理人员,本次工程无需新增管理人员。 2)环境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①应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的环保政策、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②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并管理好环保设施的档案工作,保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杜绝擅自拆除和闲置不用的现象发生。做到环保设施及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③应组织并抓好本项目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负责环保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2)环境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有关监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营运期应进行常规自行监测。结合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对委托监测的数据总负责。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可行。本项目实****实验室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进入一套**2#“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废实验滤膜、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在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t/a) | TRVOC | 0 | / | / | 0.0038 | 0 | 0.0038 | +0.0038 |
废水 (t/a) | COD | 1.467 | 1.789 | / | 0.024 | 0 | 1.813 | +0.024 |
氨氮 | 0.047 | 0.055 | / | 0.0015 | 0 | 0.0565 | +0.0015 | |
危险废物 (t/a) | 实验废液 | 0 | / | / | 0.6 | 0 | 0.6 | +0.6 |
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 | 0 | / | / | 0.1 | 0 | 0.1 | +0.1 | |
废实验滤膜 | 0 | / | / | 0.005 | 0 | 0.005 | +0.005 | |
废活性炭 | 18.989 | / | / | 0.12 | 0 | 19.109 | +0.12 | |
废过滤棉 | 0 | / | / | 0.05 | 0 | 0.05 | +0.05 | |
包装袋 | 1.865 | / | / | 0 | 0 | 1.865 | 0 | |
污泥 | 56.158 | / | / | 0 | 0 | 56.158 | 0 | |
废滤芯 | 3.386 | / | / | 0 | 0 | 3.386 | 0 | |
生活垃圾 (t/a) | 生活垃圾 | 5.25 | / | / | 3 | 0 | 8.25 | 3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实验室 |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春振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 | |||||||||||||||||||||||||||||||||||||||||||||||||||||||||||||||||||||||||||||||||||||||||||||||||||||||||||||||||||||||||||||||||||||||||||||||||||||||||||
地理坐标 | (东经117度30分29.213秒,北纬39度6分52.036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M7320 | 行业类别 |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98专业实验室、****基地”中其他 | |||||||||||||||||||||||||||||||||||||||||||||||||||||||||||||||||||||||||||||||||||||||||||||||||||||||||||||||||||||||||||||||||||||||||||||||||||||||||
建设性质 | □**(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
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2 | |||||||||||||||||||||||||||||||||||||||||||||||||||||||||||||||||||||||||||||||||||||||||||||||||||||||||||||||||||||||||||||||||||||||||||||||||||||||||
环保投资占比(%) | 6.1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本项目已完成装修及设备安装,未运营。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文件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审批机关:****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批复; 文件文号:津政函[2007]120号。 规划文件名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文机关:国务院;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文件文号:国函[2024]126号。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 (2007-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机关:****保护局****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 (2007-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审批文件文号:津环保滨函〔2007〕第006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2007-2020年)》符合性分析 **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建设范围:**唐津高速公路、南至杨北公路、西至生态廊道控制线东侧、北至北环铁路,规划用地共计24.9km2。规划控制范围:**唐津高速公路、南至杨北公路、西至津歧公路、北至津汉高速路和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占地30.5km2。规划定位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定位为21 世纪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领航区,世界一流的****中心,绿色生态型典范功能区。主要发展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类、高端信息技术类、纳米与新材料类、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研发产业。严禁发展的企业为能源、**消耗和污染严重,可能对区域环境、其他产业造成恶劣影响,景观不协调的产业。如高污染的医药生产企业,小型、技术含量低的电子加工企业。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的研发、检测,****园区禁入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 根据其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入区企业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和规划的定位、发展战略,限制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低产出型企业入驻,优先发展清洁的、低污染、低能耗、低水耗、高产出的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的研发、检测,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低产出型项目,符合******科技园)的产业规划。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同时,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控制与治理等方面均满足相关要求,因此符合******科技园)的相关要求。 2.《**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12条,强调底线约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划定并严格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安全、军事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严控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使用,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预留战略留白空间。本项目利用现有租赁的办公楼2层闲置部分区域,不新增用地,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的研发、检测,不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中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事项,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与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根据《****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津政规[2020]9号)、《****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滨政发[2021]21号),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与《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中要求的“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步调一致;同时符合《****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1]21号)相关要求。 2、与“**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根据《**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本项目属于****开发区—******开发区****科技园),环境管控单元序号40,本项目与其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1-2 本项目与**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版)符合性分析
三、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平方公里;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219.79平方公里;自然岸线合计18.63公里。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项目东侧7.8km的**河,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四、**市**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心**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实施细则》(规管控字[2018]264 号)、《**市**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8-2035 年)》相关文件,在****中心**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地区(以下简称生态屏障区),****新区西外环线高速公路,南至独流减河,西至宁静高速公路,北至****围合的范围。生态屏障区划分三级管控区,实施分级管理。 本项目位于三级管控区。根据规定,“三级管****园区应当坚持以城产融合为导向,以高端、智能和绿色为发展方向,按照《****园区标准》(HJ274-2015)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6]235 号),完善生态工业链,加快完善园林绿化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营造融生产、生活和生态于一体的空间环境”。三级管控区管控目标为:到2021 年**工业项目****工业园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23 年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本项目位于**高新****科技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污染防控措施,符合《******中心**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实施细则》(规管控字[2018]264 号)、《**市**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8-2035 年)》相关文件要求。 五、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1号)、《关于印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4]2号)等文件要求,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1-3 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分析对照,本项目符合以上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的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概况 ********大学****研究院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现有1号厂房部分区域,主要致力于水性墨水的生产和研制。现有工程在生产车间生产墨水、色浆,年产水性墨水10000吨、墨水色浆500吨、水性分散墨水10000吨,产品主要作为书写使用。为了适应市场要求和客户对品控的要求,现公司拟投资200****大学****研究院现有租赁的办公楼2层闲置部分区域,建筑面积700m2,建设“********实验室项目”,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实验和检验工作。研发内容是对墨水原料颗粒表面进行亲水性改性,以获得较高的溶解性,研制新型墨水原料改性方法或工艺,给原料供应商制作新型墨水原料提供参考。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现有生产工艺,若后期使用新型原料生产新型墨水造成污染物增加、产能增加等涉及重大变更的,将重新履行环保手续。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厂院北侧闲置办公楼,本项目使用办公楼2层局部区域,项目东侧为闲置办公区、南侧为现有厂房、****电站、北侧为神舟大道;项目所在****供热站,南侧为细胞谷、******研究院,****电站、公交站,北侧为神舟大道。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使用现有1号厂房北侧办公楼2层闲置部分区域,建筑面积700m2,该建筑整体2层局部3层。1号厂房为钢结构,1层,办公楼为砖混结构。 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实验和检验工作,实验室内配置相关研发设备、实验设备和检测仪器设备等,建设检验室、****实验室、研磨实验室、****实验室、办公室和会议室等。 厂区建筑物情况见表2-1,****实验室分区见表2-2。 表2-1 建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表2-2 ****实验室分区一览表
本项目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2-3 本项目工程内容
3、研发实验及产品检测方案 本项目实验方案见下表。 表2-4 本项目研发实验及产品检测方案一览表
4、原辅材料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为企业现有生产的产品、生产使用的原辅料,研发实验涉及外购的原料小样,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2-5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一览表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如下。 表2-6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
5、主要实验设备 本项目主要实验设备见下表。 表2-7 主要实验设备一览表
6、配套工程 6.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实验用水和碱喷淋用水。 (1)生活用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每年工作300天,无食堂及住宿,职工生活用水主要为日常盥洗、冲厕用水,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用水系数,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按照40L/人﹒d计,则用水量约为0.8m3/d(240m3/a)。 (2)实验用水 ①实验工艺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实验工艺用水为纯水,主要用于实验过程溶解物料、溶液配制等,用水量约为0.005m3/d(1.5m3/a)。 ②实验仪器、器皿清洗用水:实验结束后需对实验仪器、器皿进行清洗,器皿清洗包括刷洗和淋洗,刷洗使用自来水,用水量约0.01m3/d(3m3/a),淋洗使用纯水,用水量约0.005m3/d(1.5m3/a)。 ③恒温循环水槽补充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该环节使用纯水,补水量约0.001 m3/d(0.3m3/a),循环使用。 ④滤膜冲洗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滤膜冲洗用水为纯水,用水量0.0004m3/d(0.12m3/a)。 ⑤纯水制备用水:本项目利用现有纯水机,采用RO技术,制水效率约为71%,本项目所需纯水量为0.0114m3/d(3.42m3/a),则需自来水0.016m3/d(4.8m3/a)。 (3)碱喷淋用水 尾气喷淋正常情况下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喷淋塔每天补充水量约为0.02m3(6m3/a)。 综上,本项目总用水量0.846m3/d (253.8m3/a)。 6.2排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碱喷淋排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72m3/d(216m3/a)。 (2)实验室废水 ①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 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产生量为0.012m3/d(3.6m3/a)。 ②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本项目依托现有纯水机,纯水用量为0.0114m3/d(3.42m3/a),则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量为0.005m3/d(1.5m3/a)。 ③滤膜冲洗排水 本项目滤膜使用抽滤器直接冲洗,冲洗水量为0.0004m3/d(0.12m3/a),回罐, 不外排。 ④碱喷淋排水 碱喷淋正常情况下循环使用,每天进行补充,水箱约0.5m3,约半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1m3/a(0.003m3/d),****处理站。 样品实验完毕,未受到污染的样品可直接回罐生产用。受到污染的废液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在实验室内暂存于专门的废液桶内,转移至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合计为0.74m3/d(222.1m3/a)。本项目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见图2。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m3/d) 图2-2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m3/d) 6.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 6.4供暖、制冷 本****园区集中供热,夏季制冷使用分体式空调。 6.5通风 本项目不涉及洁净车间,无整体区域的通换风。 6.6食堂、宿舍 本项目不设置员工食堂、餐厅、宿舍等功能区,用餐方式为配餐制。 7、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 本项目新增人员20人,实验班制为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主要产污工序每天约4h,年工作时间1200h。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实验工艺流程 1.1物料检测实验 图例:G:非甲烷总烃、TRVOC、HCl、硫酸雾、臭气浓度;W1:清洗废水;S1:实验废液;S2: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 图2-3 物料检测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实验目的:测试原料、产品性能参数,从源头把控原料质量,降低生产中能源消耗,为后续生产提供技术指标;把控产品质量。 1.1.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试物料浓度 (1)生产车间每批次取样50g,每年200批次,每次吸取0.1g物料置于25mL容量瓶中,加纯水定容,摇晃均匀备用。 (2)用稀释后的溶液润洗比色皿三遍,用擦镜纸将比色皿表面溶液擦拭干净,将比色皿置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样品池中,同时将装纯水的比色皿置于对照样品池内。 (3)设定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定条件,进行样品吸收光谱曲线扫描;根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曲线选取峰值吸光度,并带入标准计算公式获得样品浓度数据。 (4)保存容量瓶内剩余溶液,用于测试其他指标。 测试水性分散墨水含量会使用到N,N-二甲基甲酰胺,产生废气。 1.1.2离子色谱测试钙离子或氯离子含量 (1)淋洗液配制:阳离子淋洗液--量取2.2mL浓硫酸溶解在2L的淋洗瓶中,配制完毕需要滤膜过滤。阴离子淋洗液—称取37.1g碳酸钠定容于1L的容量瓶中,用前纯水稀释100倍,即取20mL母液于2L的淋洗瓶中。 (2)样品处理 容量瓶中稀释后的样品,用0.22um针式过滤头过滤,取2mL置于自动进样器相应的位置上。 (3)测试 将处理完毕的样品放在检测仪上进行上机分析,得出实验室样品中目标物质的含量。 1.1.3液相色谱测试墨水含量 (1)准备所需的流动相(1L纯水和1L乙腈置于流动相瓶中,搅拌均匀),用合适的0.22μm水系(混合系)过滤膜过滤,超声脱气20min。 (2)根据待检样品的需要更换合适的色谱柱(注意方向)。 (3)配制样品和标准溶液,用合适的0.22μm滤膜针式过滤膜过滤。 (4)将处理完毕的样品放在检测仪上进行上机分析,得出实验室样品中目标物质的含量。 (5)配制清洗液(1.8L纯水与0.2L甲醇置于流动相瓶中,搅拌均匀)清洗柱子和系统。 1.1.4气相色谱测试墨水含量 (1)将色谱柱接至所选用的一对检测器和进样口的相应接口上。 (2)打开载气高压阀,缓缓旋动低压阀的调节杆,调节气压至0.5~0.6Mpa。 (3)调节好参数进行上机分析,根据仪器的相应,得出实验室样品中目标物质的含量。 1.1.5用粘度仪测试样品粘度 (1)依次将小样品平板支架,恒温池,样品池及转子安装至仪器上,样品恒温池与恒温循环水槽连接,温度设定为25℃。取样品16mL,置于恒温样品池。 (2)使用粘度仪进行测试。 1.1.6表面张力仪测试样品表面张力 (1)测试前应确保至少已经预热30分钟,即在正式测试前先将仪器打开30分钟,等表面张力仪测量系统稳定后即可使用。 (2)先用流水清洗再用酒精灯烧,当整个吊环微红时结束(时间约为20-30秒左右),并挂好待用(不能时间太长,以免吸附潮气)。 (3)样品测试:取墨水样品20mL于样品杯中,预先在恒温循环水槽中静置保温后测试。 1.1.7电导率仪测试墨水或色浆电导率 准备50mL样品放入小烧杯中,并将电极放入样品中,然后开始测量,显示屏上显示出样品的电导率。 1.1.8用pH计测量墨水色浆pH值 (1)准备50mL墨水色浆样品放入小烧杯中,并将电极放入样品中,pH计即可给出样品pH值。 (2)测量完毕后,用洗瓶将电极冲洗干净。 1.1.9用水分测定仪测试墨水含水量 (1)将0.5-5g样品均匀分布在样品盘上。(允许最小初始质量为0.5g。) (2)仪器开始按照设定的工艺干燥测量。 (3)干燥完成后,在显示屏中显示样品水分含量。 1.1.10过滤性能测试 (1)将抽滤器和真空泵管路连接好。 (2)取300mL(约330g)墨水或色浆样品,用量筒分为100mL和200mL。 (3)将100mL样品倒入抽滤漏斗内,打开真空泵,同时按下秒表计时。 (4)待漏斗内物料全部过滤完毕后,计时结束,并记录过滤时间T1,漏斗内放置滤膜,所以该过程会产生滤膜废物。 (5)重复(3)、(4)两步,测试剩余200mL样品过滤性能,并记录时间为T2。计算T1/T2比值,即可得到样品过滤性能参数。 (6)抽滤器抽滤瓶中样品倒出,回罐。用水冲洗抽滤器2遍即可。 1.2****实验室改性实验 图例:W1:清洗废水;S1:实验废液。 图2-4 墨水改性实验工艺流程图 研发目的:通过调节氯磺酸的滴入量及搅拌时间对墨水原料颗粒表面进行亲水性改性,以获得较高的溶解性。研制新型墨水原料改性方法或工艺,给原料供应商提供参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个样品研发期限约2个月。 (1)水性墨水原料每次取样100mL置于烧瓶中,每年50批次,60℃(电加热)中边加热边搅拌,烘干水分。 (2)在通风橱中称取10-20mL氯磺酸,缓慢滴入上一步骤烧杯中,并保持搅拌10min-50min。 (3)将烧瓶至于冰水浴中,缓慢滴加纯水20mL,边滴加边搅拌。 (4)称取32g碳酸钠,分批加入烧瓶中,使pH调节至7-8之间。 (5)取烧瓶中样品0.1g定容至50mL。 (6)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试墨水吸收曲线,曲线与原墨水峰型一致即改性成功,波长变动5纳米以上即改性失败,研发失败废液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1.3****实验室水性墨水色浆膜过滤实验 图例:W1:清洗废水;S1:实验废液;S3:废实验滤膜。 图2-5 水性墨水色浆膜过滤实验工艺流程图 实验目的:针对不同批次原料进行过膜去盐,确定膜的选型和大生产工艺参数。 (1)每次取5L色浆样品,每年20批次,用精密过滤、超滤膜、纳滤膜设备做除盐实验。 (2)先用纳滤膜脱水2L,然后往循环液中加入2L纯水,继续脱盐。 (3)取样检测,使用离子色谱测试样品中阴离子含量至合格要求。 (4)滤膜冲洗排水、实验色浆回罐,产生的废实验滤膜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1.4研磨实验室 图例:W1:清洗废水;S1:实验废液。 图2-6 研磨实验室工艺流程图 实验目的:针对不同批次原料进行小试实验,确定研磨时间、过滤时间等,确定大生产工艺参数。 (1)分散打浆:每次取100g分散墨水原料,每年100批次,将分散墨水原料、水性分散剂、水性聚丙烯酸树脂、保湿剂和纯水按比例倒入搅拌机中搅拌分散,制成特定固含量的打浆液。 (2)研磨:将打浆液送入小研磨机进行粗磨、精磨,直至达到规定粒度位置,并获得较为稳定的分散体系,得到分散墨水色浆。 (3)研磨好的色浆需要检测色浆粘度和粒径,剩余样品回罐。 本项目实验配制、****实验室的通风橱内操作,液相色谱产生废气,操作过程在万向罩下方进行,废气引入一套**“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剩余样品回罐,实验废液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物料使用带盖密封塑料瓶或者烧杯直接车间取样,送到实验室待检;样品主要从车间生产直接取样,到实验室后与水进行稀释后进行检测,部分过程物及样品未受到污染,具体成分也未改变,且使用量很小,所以未受到污染的过程物及样品回原料罐进行继续生产用可行。含有甲醇、乙腈以及N,N-二甲基甲酰胺的废液会单独收集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废水经过地上管****处理站。本项目试剂、溶剂配制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密封转移至设备内使用,实验过程中涉及产生废气的操作均在封闭的实验通风橱中进行,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 根据工艺流程,本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见下表。 表2-8 产污环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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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1、现有工程内容 1.1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租赁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闲置工业用房进行生产项目。公司于2020年5月建成,现有员工50人,生产班制为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企业现有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水性墨水和水性墨水色浆的生产项目”,于2020年7月获得环评批复(津高新审环[2020]63号),于2021年12月完成该项目自主环保验收。现有工程内容包括:租赁房屋购置并安装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和污水处理设备约共160台套,厂区功能分区包括水性墨水和水性墨水色浆两个生产区、中控室、污水处理区、过程物料区等,一期工程年产水性墨水1000吨、墨水色浆4000吨,产品主要作为书写使用。 企业于2023年建设二期工程,主要为增加租赁面积,针对原有水性墨水色浆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GE膜过滤设备增加PLC自控电柜,设定好工艺参数直接启动,避免工人误操作现象),针对墨水生产线增加四台全自动灌装机和一台手动灌装机(不同墨水品种灌装时不再共用一台灌装机,减少清洗管路次数),增**性分散墨水生产线、墨水自动化灌装生产线,并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中生化处理部分移位,移到厂区西侧雨棚内,整体工艺、设备不变。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性墨水10000吨、墨水色浆500吨、水性分散墨水10000吨,产品主要作为书写使用。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期工程内容属于“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类别中“40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1”中,不涉及电镀工艺、橡胶硫化工艺和塑料注塑工艺,无溶剂型涂料、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处理剂使用,不需要履行环评手续。 现有工程审批及验收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9 现有工程审批及验收情况汇总表
1.2现有工程内容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表2-10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2、现有工程原辅材料 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11。 表2-11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3、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1水性墨水色浆生产工艺 图2-7 水性墨水色浆生产工艺及污染节点图 工艺说明: (1)根据产品方案确定原料及纯水用量,原料称量后人工投加至打浆罐中。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浆状或湿滤饼,无投料粉尘产生。 (2)待原料投加完毕以后用打浆罐搅拌一段时间,一般搅拌1-2小时即可完全溶解,当原料湿滤饼块比较大时,需要电加热(小于等于40℃)辅助溶解,搅拌时间1-2小时,直至物质均匀完全溶解为止。 (3)溶液首先经过板式膜过滤器除去其中的较大的颗粒杂质,板式膜设备出口接一缓冲柱1调节流量。缓冲柱1中滤液由泵打入布袋过滤器、精密过滤器,此步骤为去除溶液中的较细小的颗粒,减少超滤膜压力。精密过滤器出口接缓冲柱2,缓冲柱2中溶液泵入超滤膜设备,通过超滤膜去除溶液中的微粒,为GE膜过滤做好准备。溶解后利用板式膜过滤设备将溶液中的颗粒物杂质过滤出来,作为危险废物进行暂存。此处过滤设备依次为:板式膜过滤器、布袋过滤器、精密过滤器、超滤膜设备。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固废滤渣、废滤膜。 (4)超滤膜滤液进入膜过滤周转罐,再添加适量纯水,GE膜设备接入此周转罐,除去溶液中的无机离子盐分。GE膜循环液反复添加纯水,通过透过液带走无机离子盐分。GE膜设备自带在线检测仪器,可对物料参数进行实时监控。第一次过膜和第二次过膜和第三次浓缩使用的膜均为同一种纳滤膜A(对应设备表中的GE膜设备)。前两次过膜是一边加去纯水一边出透过液,目的是带走原料中的盐分(钠盐和微量钙盐或镁盐)以达到脱盐的效果。最后一次浓缩是通过膜设备排出一部分透过液(透过液避免不了带些染料分子),获得一定浓度的水性墨水色浆。三次过膜的透过液经过纳滤膜B(对应设备表中的HL膜设备)进行浓缩,浓缩液可以回用,透过液作为废水处理。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固废滤渣、废滤膜。 (5)溶解过程利用电加热,缩短溶解时间以满足生产需要。过膜、浓缩过程产生的废水再经纳滤膜(HL膜设备)浓缩后,透过液继续回用于生产,浓缩废水作为废水泵入HL膜浓缩液储水罐,****处理站进行处理。该工序会产生废水、噪声和固废废滤膜。 (6)物料浓缩后,根据实际浓度参数加入适量的聚乙二醇、pH稳定剂,加入适量纯水获得特定浓度的水性墨水色浆产品。产品为吨桶或200kg桶灌装时,直接在地称上承重,产品为25kg和5kg以及其他小规格包装,由灌装机完成。最后贴上标签入库。本项目生产出的水性墨水色浆一部分作为原料用于水性墨水的生产,一部分直接外售,水性墨水色浆存储在产品存放区。 项目水性墨水色浆生产为间歇性生产,生产过程仅为物料的单纯混配,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主要污染物为过滤过程中产生的滤渣、浓缩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以及各种生产设备噪声。 3.2水性墨水生产工艺 图2-8 水性墨水生产工艺及污染节点图 助剂为保湿剂(聚乙二醇)和pH稳定剂。 将适量的水性墨水色浆泵入对应的墨水罐中,墨水罐、助剂罐自带承重功能,工人根据所需量将适量聚乙二醇、pH稳定剂和纯水依次加入到搅拌罐(墨水罐)中进行搅拌;搅拌均匀后利用过滤机(精密过滤器)进行过滤,滤渣作为危险废物暂存;过滤后即得产品,200kg包装直接用地秤称量,25kg、5kg包装等小包装用灌装机灌装。灌装后贴签入库待售。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固废滤渣、废滤膜。 项目水性墨水生产为间歇性生产,生产过程仅为物料的单纯混配,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主要污染物为过滤过程中产生的滤渣以及各种生产设备噪声。 3.3水性分散墨水生产工艺 图2-9 水性分散墨水生产工艺及污染节点图 工艺说明: (1)分散打浆:将分散墨水色浆粗品、水性分散剂、水性聚丙烯酸树脂和纯水按比例倒入剪切分散机中搅拌分散,制成特定固含量的打浆液。 (2)研磨:将打浆液送入研磨机进行粗磨、精磨,直至达到规定粒度位置,并获得较为稳定的分散体系,得到分散墨水色浆。 (3)分散墨水配制:按比例向分散墨水色浆中加入保湿剂、杀菌剂、表面活性剂和纯水等混合搅拌得到分散墨水。 (4)过滤:分散墨水经精密过滤器过滤后,即可进入包装工序,由灌装机灌装和装箱机装箱打包,获得分散墨水。精密过滤器过滤出的滤渣可以回用于分散打浆工序,重新研磨。原材料纯净度比较高,几乎不含杂质。 4、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 4.1废气 废水处理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根据企业2024年监测报告数据(报告编号:HB-HJ-240643Q),现有工程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1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表2-1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现有工程经排气筒P1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要求,NH3、H2S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要求(NH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0.2mg/m3,H2S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0.02mg/m3);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20(无量纲)),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4.2废水 现有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喷淋排水以及纯水制备排浓水,废水排放量约76.39m3/d(22917m3/a)。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90m3/d,工艺为“电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根据企业2024年的监测报告数据(报告编号:HB-HJ-240643S),现有工程废水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14 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污水总排口的水污染物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废水可达标排放。 4.3噪声 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根据企业2024年的监测报告数据(报告编号:HB-HJ-240643Z),现有工程噪声情况见下表。 表2-1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厂界处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限值(昼间65dB(A))要求,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4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去向见下表。
危废产生量根据企业2023年、2024年危废转移联单统计。 综上,该公司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方式切实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环境风险 针对贮存设施地面已做防渗处理,企业于2023年9月1日针对现****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tjgx-2023-047-L)。 4、总量控制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见下表。 表2-17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表(单位:t/a)
企业一期工程实际排放量未超过环评排放总量,污染物总量未超标排放。二期工程无需履行环保手续,无需申请总量,无总量控制指标。 5、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保护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污口规范化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及《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建设单位已对企业现有排污口完成规范化建设。
6、排污许可证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以及《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号),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生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行业类别为“十九、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1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1”,不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因此实施登记管理。企业目前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排污登记编号:911********903185J001X。 7、小结 根据现有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实际情况,企业现有工程环评手续齐全,建立了完整的环保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现有污染工序落实了相应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日常监督均有专人负责。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 ****大学****研究院现有租赁的办公楼2层闲置部分区域,现有办公楼自建成后一直为空置状态,未进行生产活动,本项目已完成装修及设备安装,未运营。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环境问题。 现状照片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由于本项目距离**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点位中**区西四道国控点(E117°23''15.18",N39°8''55.53")最近,故本项目引****监测中心发布的《2023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区常规污染物年均值对建设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3-1 2023年**区环境空气常规监测结果
注:PM2.5、PM10、SO2、NO2 4项基本污染物为浓度均值,CO为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余均为μg/m3。 表3-2 2023年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由上表可知,**市**区2023年常规大气污染物SO2年平均浓度、NO2年平均浓度和CO 24小时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年平均浓度、PM10年平均浓度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超标,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一般。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判断要求,当PM10、PM2.5、SO2、NO2、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根据上表统计结果,**区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中SO2、CO、NO2达标,其余为不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大力推进《****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4]2号)等工作的实施,空气质量将逐步好转。 (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需对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引用**诚天****公司在**赛德****公司厂区内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04095),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北侧3km处,监测时间为2022.4.11~4.17。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3-3 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以上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监测点处大气中非甲烷总烃小时值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详解》中非甲烷总烃参考限值(2.0mg/m3),监测期间环境质量良好。 图3-1 监测点位示意图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不开展区域水环境质量调查。 3、噪声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位于******开发区内,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选址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适用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进行监测。 4、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墨水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实验和检验工作,实验室位于现有车间二层闲置区域内,本项目****处理站,实验废水通过下水管道自流至现有生产车间内地下集水池中,经收集后泵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集水池采用水泥以及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材料进行防渗,污水处理设施池体位于地上,为钢结构,池体与地面架空间距5厘米,不直接与地面接触。本次评价引用**桀亚****公司厂区内的地下水、土壤监测数据(报告编号:2023(SY)-315、2023(HJ)-298),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北侧2km处,监测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4 地下水环境质量统计结果(单位:mg/L)
由以上监测结果表明,监测井中 pH 值、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汞、六价铬、铅、镉、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Ⅰ类标准;氨氮、砷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标准;锰、耗氧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钠、Cl-、SO42-、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石油类和总磷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Ⅳ类、Ⅴ类和劣Ⅴ标准。 表3-5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表
综上,土壤环境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图3-2 监测点位示意图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调查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实验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主要污染物为TRVOC、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甲醇、臭气浓度,其中排放的TRVOC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甲醇的相关排放限值高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TRVOC、非甲烷总烃的相关限值,故本次评价不再单独列出;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处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房监控点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厂界处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厂界处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注:*出于安全考虑,本项目排气筒高15m,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高度约20m,排气筒高度未能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故排放速率需严格50%执行。 表3-7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详见下表。 表3-8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pH除外,无量纲)
3、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位于3类声功能区范围内,四侧厂界执行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下表。 表3-9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4、固废暂存及处置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中的有关规定。 ②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④生活垃圾执行《**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办规[2023]1 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津政办发[2022]2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包括废水中COD、氨氮以及废气中VOCs。 1、废气总量计算 1.1预测排放量 根据计算可知,废气中TRVOC产生量为0.015t/a,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预计排放量为0.0038t/a。 1.2排放标准核算量 TRVO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排放速率为1.8kg/h、排放浓度为60mg/m3,年最大工作1200h。本项目TRVOC核定排放量分别为: TRVOC按排放速率核算:1.8kg/h×1200h×10-3=2.16t/a TRVOC按排放浓度核算:60mg/m3×10000m3/h×1200h×10-9=0.72t/a 取按浓度核算的0.72t/a作为TRVOC核算量。 2.1预测排放量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22.1m3/a,COD预测排放浓度为108.7mg/L、氨氮预测排放浓度为6.9mg/L,则本项目水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如下: COD预测排放量为:222.1m3/a×108.7mg/L×10-6=0.024t/a 氨氮预测排放量为:222.1m3/a×6.9mg/L×10-6=0.0015t/a 2.2核定排放量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COD500mg/L、氨氮45mg/L),按上述水质指标计算污染物标准排放量如下: COD标准排放量为:222.1m3/a×500mg/L×10-6=0.111t/a 氨氮标准排放量为:222.1m3/a×45mg/L×10-6=0.010t/a 2.3外环境排放量 本项目废水排****处理厂集中处理,现状出水执行DB 12/599-2015《****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COD30mg/L,氨氮1.5(3.0)mg/L),上述水质标准计算污染物环境排放量指标如下: COD外环境排放量为:222.1m3/a×30mg/L×10-6=0.0067t/a 氨氮外环境排放量为:222.1m3/a×[1.5mg/L×(7/12)+3.0mg/L×(5/12)]×10-6= 0.0005t/a 3、污染物总量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见下表。 表3-10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核算情况表 单位:t/a
本项目VOCs预测新增排放量为0.0038t/a、COD预测新增排放量为0.024t/a、氨氮预测新增排放量为0.0015t/a。 根据《**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对新增重点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COD、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倍量替代。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无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收集、处理措施、排放形式等见下表: 表4-1 废气主要产污工序汇总表
表4-2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1.1污染源强核算 ****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RVOC、氯化氢、硫酸雾、臭气浓度。本项目实验过程中涉及产生废气的操作均在封闭的实验通风橱中进行;检验室内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 (1)实验废气 本项目甲醇、乙腈直接与水混合,N,N-二甲基甲酰胺直接与水性分散墨水混合,其配制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配制时间短,有少量废气挥发进入大气,保守估算,本项目配制、检测过程进入大气的比例按照5%考虑(配制按照1%、检测按照4%)。****保护局编写的《工业污染源调査与研究》等相关资料,实验室所用试剂挥发量基本在原料量的1%-4%之间,本项目使用的无机酸试剂挥发量按4%计(配制按照1%、检测按照3%)。乙醇在酒精灯中使用,燃烧产生CO2和水。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4-3 本项目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实验****实验室通风橱收集、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后进入一套**2#“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如下表。 表4-4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臭气浓度 本项目实验过程使用的试剂会伴有一定的异味影响(臭气浓度),会有一定的臭气浓度产生。本项目实验较少,试剂使用量较少,实验过程产生的异味经收集后通过主管道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实验过程中门窗紧闭,以确保臭气不会逸散到室外。 本项目类比天纺标****公司实验室监测数据(编号YX201080****实验室臭气浓度排放情况。 表4-5 本项目臭气浓度类比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类比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原材料种类、用量远小于类比项目,废气收集方式、废气治理设施与类比项目类似,因此具有可类比性。经类比,本项目排气筒P2排放的臭气浓度预计<174(无量纲),保守考虑,本项目排放的臭气浓度预计<200(无量纲)。 1.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废气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其中未对废气可行技术进行规定。本项目实验****实验室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进入一套**2#“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收集后的废气通过道送入碱喷淋预处理装置,喷淋室内喷淋液经过雾化器的雾化形成层层水膜,废气中的气体溶于碱液中,气体得到净化,对氯化氢、硫酸雾等酸性气体有较好的处理效果,保守考虑,处理效率按70%计,接着送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净化设施。 活性炭吸附气体的主要原理为:活性炭由于具有疏松多孔的结构特征,比表面积很大,当它与气体及异味产生强烈的相互作用里—范德华力,气体、异味从而被截留,气体得到净化。这是一个物理过程,活性炭本身的性质并不发生变化,但当其吸附一定量的气体物质后会达到饱和,从而降低了吸附性能甚至完全失效。因此需要对活性炭定期更换。 本项目选用柱状炭,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孙一坚,****出版社),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有效吸附量为0.2-0.3kg/kg(本评价以0.2kg/kg 计),活性炭吸附设备炭箱装填量为0.06t,活性炭更换周期为半年一次,则活性炭每年使用量为0.12t,可吸附有机废气量为0.024t/a。根据《环保设备手册—大气污染控制设备》中介绍,活性炭对有机废气吸附效率为80%左右,同时参照《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效果研究》(**节约与环保,2020年 第1期),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效率最高为76.4%,本评价保守考虑,活性炭设备净化效率以70%计。本项目TRVOC产生量为0.015t/a,则实际需要活性炭吸附的废气量为0.0088t/a。活性炭每年可吸附有机废气量大于实际需要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量,满足活性炭吸附容量要求。因此本次项目废气处理工艺可行。 (2)废气收集措施 本项目设置9套通风橱,检验室内设置1套,规格为1.26m×0.7m×1.18m;研磨实验室内设置1套,规格为0.95m×0.76m×1.2m;****实验室内设置7套,每套规格为1.55m×0.73m×1.18m,****实验室内通风橱最多同步开启4套;液相色谱设备上设置3个万向罩,通风橱均三面密闭,操作过程开启玻璃罩,最大预留操作口面积分别为1.26m×0.4m、0.95m×0.4m、1.55m×0.4m,按照《排风柜》(JBT6412-1999)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操作口平均面风速设计为0.5m/s,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出版社)“第十七章净化系统的设计”,通风柜排放量计算公式: L= v×F × β×3600 式中:L--通风柜的计算风量,m3/h; v--操作口平均风速,m/s,本项目取0.5; F--操作口面积,m2; β--安全系数,1.05~1.1,取1.1。 根据以上核算,检验室内1套通风橱的风量为998m3/h,研磨实验室内1套通风橱的风量为752m3/h,****实验室每套通风橱的风量均为1228m3/h。 表4-6 本项目所需风量一览表
本项目P2排气筒风机风量设置10000m3/h,满足需求风量。本项目实验过程中涉及产生废气的操作均在封闭的实验通风橱中进行,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实验室内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实验室门窗正常为密闭状态,在引风机作用下可达到微负压状态。实验开始前先开启通风橱风机开关,污染源位于通风橱内部时拉下通风橱透明门为密闭状态,能将产生的气体全部收集。 1.3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1.3.1有组织排放废气达标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废气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4-7 废气有组织达标排放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次有组织排放的TRVOC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2“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排放废气均可达标。 1.3.2无组织排放达标分析 (1)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分析 采用估算模型AERSCREEN,对无组织面源的厂界最大落地浓度进行估算。无组织排放达标论证结果见下表。 表4-8 矩形面源参数表
表4-9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参数一览表
表4-10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厂界无组织排放预测结果 单位:mg/m3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预测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厂房外1m处非甲烷总烃达标分析 参考《室内空气污染与自然通风条件下换气次数估算方法》(洪燕峰、窦燕生、沈少林,****学院环****研究所,**100050)可知:在自然通风状态下,关闭门窗静态换气次数在1次/h左右,打开门窗平均换气次数在3次/h左右。本项目生产过程强制换风,本次换风次数选取3次/h。 ****实验室体积3120m3,换气次数按3次/h核算,则厂房自然通风量为9360m3/h。该车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2kg/h,则厂房外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214mg/m3,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处浓度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4.0mg/m3),可达标排放。 (3)厂界异味达标分析 本项目原辅料用量较少,预计厂界处的臭气浓度小于20(无量纲),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的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异味达标。 1.3.3排气筒高度合理性分析 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规定,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本项目排气筒P2高度为15m,满足上述要求。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列表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经调查,本项目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企业南侧细胞谷厂房,其高度约20m,本项目排气筒所在位置建筑为8.8m,出于安全考虑,本项目排气筒P2高度设置为15m,不满足上述要求,故排放速率需严格50%执行。 1.4非正常工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非正常工况包括开停工、维修、生产设备或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转等情况。 本项目开工时环保设备同时运行,停工时环保设备延迟运行一段时间,确保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主要实验设备开、停车情况与正常运行情况基本一致;实验设备检修时不进行实验作业,因此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净化效率下降,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本次评价按处理效率下降为0的极端情况,核算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时废气排放源强。见下表。 表4-11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为了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建立厂内环保设施的定期巡检制度,定期检查废气净化设施运行情况,定期更换耗材,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一旦发现废气治理设施运转异常时立即停产检修,待恢复正常后再投入实验。 1.5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环境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4-12 企业废气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2、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2.1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及污染治理设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淋排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见下表。 表4-13 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一览表
2.2废水污染物产生量及浓度 (1)本项目废水情况 本项目废水总排放量为222.1m3/a,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规模90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处理站位于车间西侧,本项目产生废水经过地上管****处理站。 采用类比的方式对实验废水水质进行说明,类比材料为《谱尼测试****公司****中心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检测报告》的监测数据,类比可行性见下表。 表4-14 本项目实验废水水质类比分析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实验废水排放量远小于类比材料,废水来源与类比材料相似,因此具有可类比性。类比谱尼测试****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J190301-a01-S),并考虑本项目特点,预测实验废水水质情况如下: 表4-15 本项目实验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生活污水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城镇排水》(第二版)并类比同类项目水质情况,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浓度为COD 400mg/L、SS 250mg/L、BOD5 250mg/L、NH3-N 30mg/L、总氮60mg/L、总磷4mg/L。 纯水制备系统产生废水,水质较干净,污染物浓度约为pH6-9,COD≤10mg/L 、SS≤20mg/L、BOD5≤5mg/L。 本项目水质情况如下: 表4-16 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表 单位:mg/L(pH除外)
表4-17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表 单位:mg/L(pH除外)
*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根据****处理站进口、出口检测数据(报告编号:H****09332a)计算得出。 2.3废水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废水达标情况如下: 表4-18 本项目废水排放达标情况一览表 单位:mg/L(pH除外)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4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如下: 表4-19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注:①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 2.5实验****处理站处理可行性分析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90m3/d,现有工程生产废水量为46.9m3/d,本项目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淋排水产生量为0.015m3/d,本项目建****处理站废水量为46.915m3/d,****处理站处理余量可以满足本项目废水的处理需要。 2.6废水排放去向的可行性分析 ****处理厂目前由中海油(**)污水****公司进行运营,负责处理**高新区范围内的全部污水,污水处理规模近期为1万t/d,远期最终规范可达6.5万t/d。采用改良A2/O污水处理工艺+微絮凝过滤工艺以及浓缩脱水的污泥处理工艺,****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可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的A级排放标准。 本项目位于天****科技园神舟大道139号,属****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本项目排水量占该厂处理能力份额很小,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排水去向合理。 综上所述,本工程废水实现达标排放,且废水有明确的去向,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根据“**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网址:https://zxjc.****.cn:8888/PollutionMonitor-tj/publish.do)中公布的2024年1月、2****处理厂出口“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统计结果,来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标情况。 表4-20 ****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结果表
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浓度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处理厂外排废水达标排放,本项目可依托其处理污水。本项目外排废水排放量较少,****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比例较低,水量可****处理厂接收。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水质仍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排水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7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环境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4-21 本项目废水监测计划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3.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主要设备均为小型实验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小,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和环保设备风机,噪声源强约为75~80dB(A)。****实验室内,环保设备风机位于现有工程生产车间内,不存在室外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后,预计可以降低噪声值约15dB(A)。本项目室内主要噪声源见下表。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22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69
注:****中心坐标原点,以北为X轴正方向,以东为Y轴正方向,以室外标高为Z方向0点。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3.2噪声预测 1、厂界噪声预测分析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规定的距离衰减公式计算项目噪声源的环境影响,公式如下: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A声级的隔声量,dB。 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计算方法: 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lij— 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2)点源噪声衰减模式 采用点声源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厂界影响,预测模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3)预测结果 以噪声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各边界的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23 噪声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注:背景值数值来源于企业2024年例行监测报告数据(HB-HJ-240643Z)。 由上表中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四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限值(65dB(A))要求,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3监测要求 表4-24 企业噪声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废实验滤膜、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以及生活垃圾。 4.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20人,产生量约为0.5 kg/人●d,年工作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 kg/d,3t/a,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2)实验废液 本项目实验过程实验废液产生量为0.6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3)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 本项目实验过程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产生量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废实验滤膜 ****实验室过滤实验过程废实验滤膜产生量为0.005t/a,属于危 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5)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2t/a,属 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废过滤棉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更换废过滤棉,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05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状况、分类及去向列于下表。 表4-25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状况、分类及去向一览表
4.2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本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4-26 危险废物产生量统计表
4.2.1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现有工程厂区内目前有1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能够贮存危废20t,现有危废暂存约10t,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全厂危废储存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贮存可行。 表4-27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贮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4.2.2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运输主要为危险废物从产污处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内,可能发生倾倒、撒漏到厂区地面或车间地面造成二次污染问题。为此,本项目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1)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 (2)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做好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 (3)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等。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位置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距离较近,运输路线在室内和厂区内,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预计危险废物在厂区内部运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2.3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持有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4.2.4危险废物转移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主要指将厂区危废间内暂存的危险废物集中转移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外部转运,已装好的危险废物从危废间转移到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可能发生倾倒、撒漏到地面造成二次污染。为此,本项目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中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1)对承运人或者接受人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要求及相关责任。 (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明确拟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流向等信息。 (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计量称重,如实记录、妥善 保管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接受人等相关信息。 (4)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5)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信息,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等。 (6)危险废物转移结束后,及时核实接受人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相关危险废物情况。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 由于本项目位于办公楼2 层,与地下水、土壤没有直接的水力联系及影响途径,现有工程原辅料存储在仓库内,仓库内均采用防渗处理,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本项目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集水池采用水泥以及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材料进行防渗,污水处理设施池体位于地上,为钢结构,池体与地面架空间距5厘米,不直接与地面接触,严格落实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6.1风险源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169-2018)有关规定,经物质危险性识别,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各类实验试剂及实验废液。项目****实验室试剂柜内,实验废液存放在危废暂存间。现有工程主要物质为染料、保湿剂、pH稳定剂,无名录中规定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风险物质,本次按照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各风险物质的储量、临界量及其与临界量比值见下表。 表4-28 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
注:实验废液按照CODcr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的临界量进行计算。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6.2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下表。 表4-29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一览表
6.3环境风险分析 6.3.1事故泄漏分析 (1)实验室、试剂柜化学品泄漏 本项目使用的化学品均由试剂瓶装,搬运过程及实验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可能导致包装容器损坏发生泄漏。本项目中涉及的化学品最大包装规格为500mL/瓶,考虑单瓶化学品全部泄漏。化学品一般采用人工搬运,发生泄漏时,泄漏量较小,工作人员可及时发现,发生泄漏后立即切断污染源,将泄****实验室、试剂柜,防止化学品流散,使用吸附棉和废液桶进行吸附处理,将化学品吸附至废液桶后,吸附后的吸附棉及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实验室、试剂柜化学品泄漏泄漏量较小,且可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后挥发进入大气环境的危险物质很小,影响范围为泄漏点周边,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危险废物泄漏 本项目实验废液危险废物贮存在密封桶,发生泄漏时,考虑单桶危险废物全部泄漏,密封桶下面设置托盘,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漏处理,危险废物泄漏后可控制在危废暂存间,使用吸附棉和废液桶进行吸附处理,危废废液吸附至废液桶后,吸附后的吸附棉及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化学品、危险废物转移过程 本项目化学品、危险废物在室外转移过程中,由于误操作可能导致包装容器的损坏,继而发生泄漏,发生泄漏后人员立即更换容器,使用吸附棉和废液桶进行吸附处理,将化学品吸附至废液桶后,吸附后的吸附棉及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物料泄漏如未及时发现,导致泄漏的物质流入雨水管网,****实验室外转移过程化学品泄漏量较小,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太大影响,根据调查,****园区的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6.3.2火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使用的甲醇、乙腈等试剂及实验废液危险废物若遇明火,引发的火灾事故可能短时间产生烟气、CO等,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当发生小型火灾事故时,工作人员应利用房间内配备的灭火器灭火,同时可根据火势采用干沙土进行吸附、围堵或导流,防止泄漏物料四处流散,灭火过程产生的废物存放于备用废液桶内,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时烟感器报警,应将楼内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求助,启用消火栓灭火时将产生消防废水,调用消防沙袋紧急封堵雨水排放口,****实验室废水管道收****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检测达标合格后排入市政管网。若水质不能满足排放标准,可装入容器中外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6.4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 根据本项目特点,为防范环境风险,企业现有工程已作出如下措施: ①加强危险物质贮存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采用优质包装材料; 加强危险物质的管理,建立定期汇总登记制度,记录使用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管理人员了解原料的性质、毒性,与其他原料分区分类存放; 加强定期巡查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原料包装是否泄漏; 加强运输过程中的规范化设置,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磕碰导致泄漏; 加强使用过程中的规范化培训,避免使用时液体泄漏。 建设单位已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明确危险废物经营范围,可接收和不可接收的内容范围,对可接收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物化特性分类,严禁混合收集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废物。 ②危险废物储存于专用密闭容器中,并用托盘存放,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间室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存放废液体的区域与其他区域分隔,暂存容器采用铁桶等优质材料,容器下设置托盘。危险废物的运输已委托第三方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转运,并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防止在收运过程中发生危险废物泄漏、洒落等事故污染环境。 ③若风险物质在室内发生泄漏,泄漏物有效收集在托盘内;若在室外发生泄漏,应及时进行引流、覆盖、吸收、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收集和按环保的要求处理泄漏的危险物质。 ④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下,厂区消防负责人迅速以无线对****中心报警和采用119电话报警。在报警的同时,消防负责人启动事故程序,指挥厂内工作人员启动消防应急设备,采取拉闸断电等措施,配合消防人员控制火灾的进一步蔓延,从而降低火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配备了干粉灭火器,并由专人管理、检查、保养和添置,并随时做好封堵雨水、污水排污口的准备。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穿戴防护服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如干粉灭火器无法扑灭火灾,需使用消防水灭火时,在及时采用沙袋封堵雨水排口的情况下,将消防废水暂存在厂区内雨水管网,事故得以控制后采用水泵将其导入其他收集设施中,然后进行检测,检****处理厂处理,不合格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各人员要定岗定位,各岗位人员还必须留有备份,出现事故时依次序上岗,保证事故发生后,能有人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后无人操作。 本项目新增风险物质量相对较少,可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制订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将能有效的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按照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环保、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已于2023年9月1日针对现****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tjgx-2023-047-L)。本项目验收前建设单位应重新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备案。 6.6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只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范管理、应急措施,并在设计、施工、管理及运行中认真落实环境风险评价中提出的措施和相关环保规定,确保相关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订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可将项目事故发生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在落实上述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7、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万元,占总投资6.1%,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噪声治理等,具体明细见下表。 表4-30 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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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排气筒P2 | TRVOC、非甲烷总烃 | 经实验室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进入一套**2#“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氯化氢、硫酸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
厂界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臭气浓度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
车间界 | 非甲烷总烃 |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地表水环境 | 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淋排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 | pH、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SS、色度 | 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DB12/356-2018)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集水池采用水泥以及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材料进行防渗,污水处理设施池体位于地上,为钢结构,池体与地面架空间距5厘米,不直接与地面接触,严格落实防渗措施。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原辅料均由正规厂家生产,包装规范,正规搬运。(2)危废间为环氧树脂地面,液体泄漏不会渗入土壤及地下水。(3)采用优质包装材料,规范操作、定期巡检。(4)厂区内设有消防灭火器、消防栓、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公司职工加强巡检,若发生火灾,当班人员立即赶往现场。(5****救援队伍,保证事故发生后,能有人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后无人操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善意见,不断完善现有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全员火灾事故风险防控意识。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许可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以及《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号)。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名录第108类行业(除1-107外的其他行业),但不涉及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者登记管理的通用工序内容。企业现有工程项目行业类别为“十九、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1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1”,不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因此实施登记管理。企业目前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排污登记编号:911********903185J001X。 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 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如下: ①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②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③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④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照《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7]57号)和《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2]71号)要求,本项目需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1)废气排污口规范化:①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②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③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废水:整个厂院仅有一个污水总排口,本次工程依托现有污水总排口,排污口规范化责任主体为****。该污水总排口已进行规范化建设并张贴了环保标识,故本次无需再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3)固体废物: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危险废物的暂存,现有固体废物暂存间均已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本次无需再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相关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环境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特点与主要环境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方针、目标、指标和实现的方案;结合建设单位组织机构的特点,由主要领导负责,规定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员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予以制度化,使之纳入建设单位的日常管理中。 本项目运营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日常环境监测获得运行参数,为运营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管理机构设置环境管理工作应实行法人负责制,现有工程已设置了环保管理机构和2名管理人员,本次工程无需新增管理人员。 2)环境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①应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的环保政策、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②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并管理好环保设施的档案工作,保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杜绝擅自拆除和闲置不用的现象发生。做到环保设施及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③应组织并抓好本项目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负责环保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2)环境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有关监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营运期应进行常规自行监测。结合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对委托监测的数据总负责。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可行。本项目实****实验室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进入一套**2#“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混合后经厂区现有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含试剂)、废实验滤膜、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在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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