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化产品码头新增货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需要对“**石化产品码头新增货种工程”环境影响情况(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石化产品码头新增货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并下载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com/s/1yPDmV1mPhCOuaXCdDsdfvg 提取码:yfcb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提交以下联系地址,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规定,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联系地址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大**石化工业区临**路以西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663-****989
邮箱:****@163.com
****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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