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挂牌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线上一次密封报价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汽车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不良资产包
项目简介:
债权信息:包含192笔融资租赁债权,涉及192个承租人(自然人),合同总金额约为17,120,819.4元,未偿还本金约15,934,990.20元,利息约612,283.57元。(截至2024年11月21日)
债权质量:其中逾期360天以上的债权占比83%,所有合同都经过至少90天的电话催收和上门催收,经过诉讼的比例约为0.5%。
债权项下租赁物车辆数量及型号情况:共192辆车,涵盖“**瑞驰”、“开瑞”、“**”、“远程”、“**”、“**”等品牌的轻型商用车型。
债权项下租赁物车辆状态:部分车辆正常使用,部分车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磨损或轻微故障。车辆抵押手续齐全、合法有效,所有权明晰、均与相应融资租赁债权关联。
具体详见标的资产清单,标的信息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汽车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不良资产包
挂牌价格:设保留价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日21:30前向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5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自债权转让合同签署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总额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且**联交所收到服务费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1个周期。
挂牌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线上一次密封报价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应为以下类型企业之一:****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4、受让方不得违反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且资产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或**联交所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查阅)、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意向受让方参加网络竞价即视为其对标的资产现状无异议,且意向受让方确认其已通过本转让公告及/或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标的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该等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联交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2、意向受让方需要查询标的资产有关档案资料的,须向**联交所提交意向受让方主体文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署《数据安全保密协议》,并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查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截止日18:00前向**联交所提交真实、完整的意向受让登记文件,以**联交所实际收到原件的时间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受让资格。
4、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设置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具体竞价规则以意向受让方签署的《竞价须知》为准。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合同,并自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联交所指定账户付清剩余价款(剩余价款为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并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前述资金来源合法。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的;
(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3)进入竞价程序后,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7、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联交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包)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包)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如因受让方未按约定付清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免责条款
受让方已知悉并完全理解:
1、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享有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可能无法实现。
2、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基于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3、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且受让方无权基于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或缺陷向转让方追究任何责任。受让方受让的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转让暨催收公告或通知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3)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或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情形;
(4)标的资产文件对于标的资产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5)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6)标的资产租赁物、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及违章罚款等相关费用、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租赁物无法取回或已被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所有权或抵押权等担保权利的相关情形;
(7)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执行、保全费用的情形;
(9)标的资产可能存在资产发生转让但未通知债务人或通知不及时或未送达的情形。
4、基于融资租赁业务自身特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对基于标的资产所享有的抵押权及取回权只能择一行使。
5、转让方此次系对标的资产进行现状转让,受让方受让的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资产的数额与本申请表表述的标的资产的数额以不完全一致。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132****3130张先生;0755-****6647萧小姐;0755-****6752焦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0834
传 真:0755-****7562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网 址:www.****.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公司
账 号:811********0272714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望京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