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0603
通讯地址:****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产车间改造项目 | **省南****开发区新港大道68号 | **** | ****研究所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需求,新百药业拟投资3800万元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依托现有综合制剂大楼注射剂车间的1条冻干粉针生产线,新增生产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产品,年新增产品产能90万支。项目建成后全厂注射剂总产能为14156.5万支/年。 (2)现有2号厂房1楼西侧固体口服制剂车间建设有1条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年产固体片剂4亿片、胶囊1亿粒。 本次拟对2号厂房1楼东侧现有闲置车间进行适用性改造,新增购置湿法制粒机、沸腾干燥机、压片机等设备,**1条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固体片剂4亿片、胶囊1亿粒。该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成后,拟拆除现有西侧固体口服制剂车间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建成前后2号厂房固体口服制剂产品产能不变。 | 废水:项目生产废****处理站处理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C标准后最终排入兴武沟。 (2)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区域,定期检查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3)废气: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废气经“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滤筒除尘器+二级冷凝+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均委托处置,零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