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4300吨灌封胶、465吨地坪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4300吨灌封胶、465吨地坪漆**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门市**市址山镇龙翔路8号之二十九,主要建筑为1栋5层厂房,建筑面积为5983.61㎡,计划年产4300吨灌封胶、465吨地坪漆。主要原料为环氧树脂、碳酸钙、色浆、消泡剂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预溶、混合、搅拌、真空脱泡、检测、包装、研磨。 |
环评机构 | **市景****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无法循环时定期排污至市政下水道。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