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泗汇里商业中心10年租赁权
**市****中心10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142.35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约21484.51平方米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越**
2025-01-09 |
2025-01-22 |
位于**市越**灵芝街道,****市职工之家,南、西至泗汇里小区肖港坊,北至凤**路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联系电话:0575-****1160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书【请投资者注意!】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已安装电梯、部分空调等设施设备;水、电、燃气均已开通,具体标的移交时予以明确。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面积及装饰装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6.竞买方报名时需上传《承诺函》,明确承租标的后的经营业态。 7.若竞买方为**市行政区域外企业,需由其在项目所在****公司作为租赁经营主体,报名时需在《承诺函》中予以明确。 8.项目总用地面积10554.6㎡,项目总建筑面积22960.74㎡,地上13720.34㎡,地下9240.40㎡(含计容面积2141.09㎡),地下室共二层,配建机动车位233个,其中地上76个,地下157个;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847个。项目整体打包作为一个标的,1476.23㎡移交属地街道面积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内。出租范围内的区域由承租人负责运营及日常管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钱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0350 | |
联系地址 | **市越**凤**路155****开发办1003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42.35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142.35万元,前三年年租金不变,第四年开始每三年递增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前三年年租金不变,第四年开始每三年递增5%。****中心租赁合同包含6个月免租期(第一年免租期3个月,第二年免租期2个月,第三年免租期1个月)。首年租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其后租金应在每年租期开始前15天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打造汇集烟火气餐饮、品质生活零售、生活服务等多种****中心。(承租方需****超市、餐饮、零售、健身、文创、休闲体验、生活服务等多种业态;不得建设单身公寓等功能用房,不得引入家具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绎游乐场等影响周边居住环境的功能业态;****菜市场****超市)1家,实际合同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需根据《**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以五星级标准建造。)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按成交价的20%缴纳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按成交价的10%缴纳消防安全保证金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另承租人需对开业时间、开业满铺率及经营业态分别缴纳承诺保证金各20万元/项,共计缴纳承诺保证金60万元。后期,经考核合格后,不计息退还。以上费用均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前三年年租金不变,第四年开始每三年递增5%。****中心租赁合同包含6个月免租期(第一年免租期3个月,第二年免租期2个月,第三年免租期1个月)。首年租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其后租金应在每年租期开始前15天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承租方应按欠付租金同期一年期LPR的【4】倍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若承租方为**市行政区域外企业,需由其在项目所在****公司作为租赁经营主体,另行签订三方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承租方将本租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转****公司并****公司履行租赁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金、违约金、损失赔偿款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日后3年止。否则出租方有权视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 4.承租人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开业,****商铺正****商铺面积13848.64㎡的80%(含)以上。承租方在满足80%(含)以上开业满铺率及经营业态前提下,于2025年7月1日(不含)前开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5.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本租赁标的,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与引进商户签订的合同租期不得超过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 6.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7.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租赁标的规划用途和租赁标的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8.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费、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9.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0.承租方负责项目日常运营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导视系统、亮化、运营管理、物业管理(含电梯、空调、消防设施等日常维修及保养、年检)等,所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2.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的房产、承租权对外办理抵押、担保手续,进行融资活动。 1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需为租赁标的每年投保公众责任险、财产险等相关保险,保单报出租方备案,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未按要求投保的,出租方可代为投保,所涉费用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4.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须向出租方提供履行合****公司担保函,保证范围为承租方之所有责任(包括合同主义务及附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逾期腾退费用、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自租赁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后3年。 15.租赁期满后(包括提前解除合同的)30日内,承租方应立即腾退返还。承租方未按规定期限腾退租赁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腾退期间租赁标的占有使用费按同期日租金2倍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至实际腾退日止;逾期超过15天的(含),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制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的使用直至采取必要措施强制收回该租赁标的,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此造成次承租人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并处理。 16.****中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6个月免租期计入合同租期),具体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7.租赁租赁期间,本项目场地内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位作为配套设施提供给承租人管理使用。 18.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国有企业适用) | ||||
租期 | 十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6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截至2024年7月1日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执行标准: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为准,实缴****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注册资本为外币的,外币兑换人民币以本项目信息披露****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意向方需有正在经营管理建筑面积1万㎡及以上商业招商运营服务业绩,需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复印件;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委托单位证明复印件或工作启动函复印件等证明材料;③提供资料均需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 3.意向方须提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为准(执行标准:提供查询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承租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中心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在“浙交汇”平台的“我的账户”中。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函.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0575-****116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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