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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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5-01-08 09:48
关于**经**至**高速公路**至**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经**至**高速公路**至**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经**至**高速公路**至**段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年1月8日)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7-****7150****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省**市**区八一路346号
邮编: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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