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闽台乡建乡创陪伴式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李家乡鲜水村闽台乡建乡创陪伴式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640,000.00元 | 96.6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县李家乡鲜水村闽台乡建乡创“陪伴式”服务项目):
服务类(****)
1-1 | 其他服务 | **县李家乡鲜水村闽台乡建乡创 ‘陪伴式”服务项目 | 根据《****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和闽台乡建乡创**样板县、样板村实施要素的通知》内闽台乡建乡创**样板村实施成效要素的要求,引进符合相关规定的**团队,开展闽台乡建乡创**,为鲜水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实施三类农房改造、完善乡村景观设施等各类项目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并实施“陪护式”服务。 | 符合享受省级财政补助的闽台乡建乡创**项目签约**团队及符合《****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村【2021】4号)以及《****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通知》(闽建村【2022】4号)和****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闽台乡建乡创**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村〔2022〕8号)的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 项 | 设计团队编制鲜水村整治规划方案,包含分析鲜水村**禀赋、问题短板等情况,围绕闽台乡建乡创**样板村创建要素的创建内容提出清晰具体思路,及其主要节点的具体打造措施。摸排全面,短板问题精准,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 | 64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郑炜焜 |
评审专家: | 黄长生 、 吴北锋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包干价6500元收取。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列东支行 账号:1810 4010 0100 2616 3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李家乡鲜水村闽台乡建乡创“陪伴式”服务项目:0.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递交商响应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县李家乡李**路88号
联系方式:195****008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乾龙新村16幢三层307室(汇鑫大厦)
联系方式:159****24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翠萍、张斌娟
电话:159****2468
****
202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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