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集团于2025年1月6日9时45****公司以邮寄形式送达的关于纸制品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有关问题的质疑函,于2025年1月7日16时00****小组协助质疑答复,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质疑事项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公司,相关的主要标的信息制造商为,******公司,****公司,**市新****公司,****公司,******公司,与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冲突,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答复:
****小组根据质疑函提供的材料及响应文件进行核查,一致认定****公司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二、针对质疑事项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12.1.1条款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制造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公司提供的生产厂家中不具备中小企业生产资格。”的答复:
****小组根据质疑函提供的材料及响应文件进行核查,一致认定****公司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集团将更正结果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2025年1月8日
附件信息:
纸制品采购质疑答复.pdf (2.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