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升压站工程的请示》、****环境局****分局初审意见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风电场升压站,花石升压站已于2022年投运,该站现有变压器容量为1×40MVA,电压等级为110kV。本项目在花石升压站预留空地扩建1台2号50MVA主变压器及配套电气设施,采用户外布置,装设SVG(±8Mvar)+FC(5次,3Mvar)+FC(7次,3Mvar)无功补偿。110kV线路送出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该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建设完成且开始并网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本项目未造成实质后果,且该行为超过两年,不再予以行政处罚,2024年4月22日,****环境局****分局出具不予处罚文件。
二、在工程运行管理中,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的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建成后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扶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设施的维护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监测。
(三)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升压站事故油池内废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三、若工程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四、建设单位须按程序及时开展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按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相关信息。
五、建设单位在收到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及环评文件送至******分局,****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