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正高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洪沟店村李强屋顶建设交流侧容量25kw直流侧容量26.1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1-08
项目名称 | ******公司租赁**高新区北集坡街道洪沟店村李强屋顶建设交流侧容量25kw直流侧容量26.1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泰****开发区北集坡街道洪沟店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8.2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时元国 |
联系人 | 陈昆 | 联系电话 | 185****9366 |
项目投资(万元) | 7.83 | 环保投资(万元) | 0.89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1-17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省******办事处洪沟店村,******公司租赁房屋**路,西至李万可,南至李恒阳,北至李峰,李强屋顶建设25Kw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采用725W组件36片、25KW逆变器一台、配电箱一个、直流侧容量26.1KWP,交流侧容量25KW。消纳方式为全额上网,发电量20000度。本企业承诺:①此房屋产权清晰、结构安全可靠,不属于危房,不属于违法建筑,****电站的条件。②****园区)同意实施。③此光伏安装用户已同意且知晓备案内容,已与其签订书面协议,并且是自愿提交相关材料,此光伏安装用户如在光伏备案及安装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④所填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报、瞒报、谎报,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报废处理 | ||
承诺:**** 时元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时元国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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