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届意见,有关单位和各届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于2025年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信函邮寄至:**市**区狮子路35****农业农村局****管理科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 征求意见 字样;
(二)电子邮件发至:****@qq.com;
(三)联系电话:028 ****1331。
附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7日
附件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规范管理,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实施,提升项目建设质量,推进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提高项目参建单位履职尽责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农田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市范围内开展的由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改造提升、灾毁修复等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参建单位,指参与**市范围内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质量检测单位、验收服务单位等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是指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及参建行为的信息采集、认定、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坚持客观公正、认真严谨、动态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 一合同一评价 。
第六条 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进行监督与指导,对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进行年度履约行为等级评定、公示和上报。负责对各县(区)上报的参建单位履约行为和履约行为等级进行审定、汇总、上报并统一发布。
第七条 ****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本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进行年度履约行为等级评价、上报。
第二章 参建单位职责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并公示工程建设情况。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资金拨付进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开展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活动,并将招标文件上报审核,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组织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生严重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农业农村局或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得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擅自调整变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投资总数、亩均投入标准、工程设施设备(含建设数量、类型型号、建设地点、质量标准等)、原材料、施工工种工序、建设地点等。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每个隐蔽工程、单项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监理、设计等单位开展阶段性验收,同时应邀请项目乡镇、项目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等受益主体代表参加。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并督促指导其他参建单位收集、整理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在工程完工后,****农业农村局。
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的招标、采购工作,拟定招标方案、审核投标人资格、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验收服务单位应当符合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资质等级要求,对所承担的工作质量和安全负责。
第十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对勘察、设计技术成果负责,尤其当设计内容严重不符合实际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返工责任。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要求进行勘察设计活动,对拟建项目区全覆盖实地踏勘,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和基层需求,坚持 因地制宜、经济高效、绿色生态 的原则,按照国省标准、市县两级要求,开展项目规划设计。
第二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阶段性验收**级验收,配合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勘察设计有关的问题,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第二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等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积极主动接受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严格履行工程监督职责,及时按要求填报资料、报送项目建设情况。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发生质量事故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项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职工职业技术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其采购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等承担质量责任;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等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不得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按照工程设计图施工。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包单位对该工程全部施工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后,将完整的技术档案、竣工图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并按规定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第三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十一条 质量检测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规范化检测标准、流程,采用合格的仪器、设备、材料,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质量检测,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并明确被检测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第三十二条 验收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据实填报项目验收系列资料,做好验收工作拍照摄像,形成完整的验收工作台账,据实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三十三条 各参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责任义务,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没有行业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在项目区施工时进行直播,不得将项目区信息、照片上传网络,不得在网络发表虚假不实言论。
第三章 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
第三十五条 市、****农业农村局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验、专项检查、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参建单位进行履约行为综合评价。
第三十六条 履约行为综合评价的内容包括参建单位资质管理、监督检查与项目管理、招投标比选、成果质量、从业行为、安全生产、数据统计、行业主管部门满意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第三十七条 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工作按年度计算。参建单位的各类数据按合同时间节点进行统计,截止时间为立项年下一年度的9月30日。
第三十八条 评价程序和职责:
(一)各参建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填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备案表》(附件1),****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接受履约行为评价,****农业农村局进行报备。
****农业农村局根据参建单位性质对照附件里相应表格的评价内容、标准和检查要求,收集和记录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农田建设项目业务的参建单位情况,按照 一合同一评价 的原则,对参建单位的履约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并将参建单位年度履约行为等级评价结果于每年10****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上报的参建单位年度履约行为等级评价结果进行汇总与审定,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参建单位对评定的履约行为等级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根据复议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可进行必要核实调整,最终确定参建单位履约行为评价等级。
市农业农村局应在每年12月****农业农村局上报的参建单位年度履约行为等级评价结果审定与公示工作。
第三十九条 参建单位完成《**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备案表》中的信息采集录入且符合信息录入要求的,将获得年度履约行为等级评价基准分100分。
第四十条 履约行为按评价分值划分为A级(履约行为能力良好)、B级(履约行为能力较好)、C级(履约行为能力一般)、D级(履约行为能力较差)、E级(履约行为能力极差),各履约行为等级对应的分值(X)范围如下:
A级:90分 X 100分;
B级:80分 X<90分;
C级:70分 X<80分;
D级:60分 X<70分;
E级:X<60分。
第四十一条 参建单位减分项管理参照**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履约行为记录表(见附件2)实施。
第四十二条 参建单位最终评价结果以合同期内年度评价结果最低履约行为等级确定(见附件3)。
第四十三条 参建单位有以下行为和情形之一的将列为E级履约行为等级。
(一)存在围标、串标行为;以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中标;以非法分包、转包工程;非法挂靠、出借资质证书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和虚假承诺承揽业务。
(二)提供虚假信息、资料,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提供虚假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三)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
(四)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
(五)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
(六)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3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有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
(七)参建单位在同一年度参加**市内实施的某一个农田建设项目的履约行为评价中被评定为E级。
(八)本办法附件2中规定的其他评定为E级。
第四十四条 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等级有效期限:
(一)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定级为A、B、C、D四个等级的有效期限,自本年度综合评分定级公布之日起1年。
(二)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定级为E级的有效期限,自本年度综合评分定级公布之日起3年。
第四章 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
第四十五条 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等级评**果予以全市通报,各相关单位应在制定项目相关评标办法时参考使用,应将履约行为等级作为评分项。
第四十六条 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定级为A级的参建单位,在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有效期限内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可给予履约行为能力分满分;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定级为B级的参建单位,在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有效期限内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可给予履约行为能力分满分的80%;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定级为C级的参建单位,在履约行为评价有效期限内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可给予履约行为能力分满分的60%,在履约行为评价有效期限后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其参建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定级为D级的参建单位,在履约行为评价有效期限内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可给予履约行为能力分满分的40%,在履约行为评价有效期限后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其参建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对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定级为E级的参建单位,在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有效期限内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只能给予履约行为能力分满分的10%,在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有效期限后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其参建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第四十七条 对于首次参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等级,由评标专家组根据其以往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 其单位人员配置、技术力量等情况进行履约行为评级并赋分。
第四十八条 履约行为综合评价等级评**果将以适当方式通报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参与履约行为综合评价评分的工作人员,在开展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工作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客观地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定级为E级的,3年内不得再担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第五十一条 评价单位在评价过程中,不得干预项目参建单位正常工作,不得借评价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十二条 ****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基础信息备案表
2.**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履约行为记录表
3.**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年度履约行为评价汇总表
附件1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基础信息备案表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办公地址 | |
业务类型 | | 申请登记 时间 | | |
有关资质 | | 经营范围 | | |
法定代表人 | | 手机电话 | | |
单位性质 | □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材料供应商 □质量检测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验收服务单位 □其他: |
项目区位置 | |
联系人姓名 | 办公电话 | E mail | 手机号码 | 传真 |
| | | | |
主要参与人员 |
|
主要工作内容 |
|
1.申报单位应加盖单位印章
2.业务类型:包括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和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
3.后附单位营业执照、主要参加人员资格证书及合同内容简介。
附件2 1
建设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明细表
行为 类别 | 行为情节 | 具体行为 |
资产 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因自身原因未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4.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5.擅自调整变更项目且累计调整变更资金超项目总投资的10%。 6.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7.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的; 8.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被县(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 3.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信用分值扣(1 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30日仍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
从业行为 | 严重(评为E级) | 1.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2.未及时将项目财政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3.因业主行为导致项目调整变更过大; 4.因业主行为导致项目推进困难无法按时完成目标; 5.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6.不参与项目阶段性验收; 7.导致涉密文件泄露。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参与项目监督管理不足。 |
数据统计 | 严重(评为E级) | 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
主管单位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主管单位自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群众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附件2 2
招标代理机构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明细表
行为类别 | 行为情节 | 具体行为 |
资产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4.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5.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的; 6.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被县(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履约行为分值扣(1 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30日仍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
成果质量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招标过程文件内容不齐全或有错漏、前后不一致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招标过程文件未签字、盖章等; 2.提交业主审核的招标代理过程文件以及成果文件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 |
从业行为 | 严重(评为E级) | 1.未取得资格认定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或超越规定范围承担招标代理业务的; 2.泄漏属于保密范围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工作人员利用代理业务之便,在约定的代理酬金外收取利益或向招投标人或中标人附加不合理条件或收取额外费用的; 4.主持开标、组织评标中排斥投标人或有其他不公正行为的; 5.未按有关规定抽取评标专家的;6.未按时开标的; 7.评标过程未有效阻止评标专家与外界联系的; 8.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的; 9.恶意篡改评标报告内容,伪造评标结论,或未按规定期限将应当****中心备案,或发出文件与备案的文件资料不一致; 10.因从业人员的重大失误致使招标失败、造成招标人损失或导致代理的招标项目被投诉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标代理机构未指定项目负责人的; 2.项目负责人未全程参与招标代理活动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未主动递交书面评标报告的; 2.开标会准备工作不充分,组织工作混乱的。 |
数据统计 | 严重(评为E级) | 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
主管单位 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主管单位自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群众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附件2 3
勘察设计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明细表
行为类别 | 行为情节 | 具体行为 |
资产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交(竣)工验收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4.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5.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6.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的; 7.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被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履约行为分值扣(1 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30日仍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
成果质量 | 严重(评为E级) | 1.考核年度内编制的设计成果经市级评审3次不通过的; 2.设计的实施方案与实际不符,出现重大问题,例如导致调整变更超项目总投资的10%、大量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无法发挥效益、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的等; 3.未按要求开展实地踏勘,方案设计凭空想象; 4.不按方案评审专家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 5.不配合主管部门工作,导致项目开工期限被延误; 6.导致涉密文件泄露。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后续工作的; 2.测量成果资料不齐全或有错漏的; 3.未执行测绘成果保密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 4.图件锚漏项的; 5.项目区实地与设计及概算编制报告表述不相符错漏项的; 6.自然**分析、现状基础设施分析、水土**平衡分析、设施设备占地分析错漏项的; 7.项目区位置和范围、基本控制指标、现状基础条件错漏项的; 8.主要单项工程设计错漏项的; 9.技术方案错漏项的; 10.项目实施后续服务不到位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测绘外业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作业证的; 2.不按规定埋设控制标石的; 3.成果的齐全性、有效性、一致性、必要性和合法性错漏项的; 4.编制单位的汇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的; 5.编制单位不能有效解答各方提出的疑问的; 6.概算编制错漏项的; 7.权属调整方案、建设工期与进度安排、效益分析错漏项的。 |
数据统计 | 严重(评为E级) | 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
主管单位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主管单位自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群众 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附件2 4
监理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明细表
行为类别 | 行为情节 | 具体行为 |
资产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因自身原因未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4.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5.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6.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的; 7.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被县(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履约行为分值扣(1 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30日仍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
从业行为 | 严重(评为E级) | 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与投标文件、合同约定不符的; 2.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调整监理机构的; 3.未经业主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或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3个以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 4.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未主动回避的; 5.签认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 6.签认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的; 7.负责的项目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8.未参加项目验收的 ; 9.导致涉密文件泄露。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实际工程量、工程费用等审核不严,不能发现错误的; 2.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未安排旁站监理或旁站监理工作不认真,不能发现明显问题或发现问题不作处理的; 3.出具评定或验收资料与实际工程不符的; 4.监理工程师未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的; 5.未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等监理指令签发不及 时、不规范的; 2.未配备必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 3.未履行施工过程的巡视和检查工作职责的; 4.未及时向项目业主提交监理档案或提交的监理资料不齐全、有错漏的; 5.未做好旁站监理工作记录、监理巡视检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的; 6.各类资料不及时做好记录、更**归档,管理混乱的; 7.未按照规定时限提交验收材料的; 8.不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的; 9.未及时办理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签认手续的; 10.未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 11.未及时做好《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相关会议纪要的; 12.未建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台帐的; 13.验收时不能有效解释领导和专家提出的疑问的。 |
数据统计 | 严重(评为E级) | 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
主管单位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主管单位自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群众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附件2 5
施工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明细表
行为类别 | 行为情节 | 具体行为 |
资产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因自身原因未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4.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5.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6.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的; 7.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被县(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履约行为分值扣(1 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30日仍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
从业行为 | 严重(评为E级) | 1.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 2.3次(含)以上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或竣工验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3.不服从监理或业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工程整改意见的; 4.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被禁止使用的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5.负责建设的项目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6.建设的项目主要工程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 7.未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取样监督、隐蔽验收的; 8.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9.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10.阻挠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调查处理的; 11.由于工作失误,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2.不参加项目验收的; 13.不按照验收意见整改工程质量缺陷的; 14.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或材料供应商货款的。 15.不按照工程保修条款提供保修服务的; 1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以上任意一项与投标文件、合同约定不符的的; 17.导致涉密文件泄露。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明显错误不及时报告业主的; 2.缺少砂、石、砖(砌块)、商品混凝土、石灰、水泥、钢筋、沥青、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需按要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或复试报告的; 3.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建设任务,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4.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施工日志、施工月报、工程款拨付申请等施工管理资料记录不相符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进场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复印件未盖出厂厂家公章的; 2.未逐月开展施工进度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 3.未与业主、监理共同选定样品质量检测单位的; 4.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5.项目经理未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图纸审查记录未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会签的; 6.项目开工前不按规定做好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资料等未经交底人员签字确认的; 7.未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指定的日期开工的; 8.未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报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审核的; 9.未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附有质量保修书的; 11.验收时不能有效解释领导和专家提出的疑问的; 12.主要施工机械、试验检测设备未按投标承诺或工程需要到位的。 |
数据统计 | 严重(评为E级) | 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
主管单位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主管单位自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群众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附件2 6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明细表
行为类别 | 行为情节 | 具体行为 |
资产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因自身原因未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4.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5.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6.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的; 7.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被县(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履约行为分值扣(1 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30日仍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
材料质量 | 严重(评为E级) | 1.3次(含)以上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时间供给材料设备的; 2.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被禁止使用的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3.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材料与设备提供保修服务的; 4.导致涉密文件泄露。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2次(含)以上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时间供给材料设备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次(含)以上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时间供给材料设备的。 |
数据统计 | 严重(评为E级) | 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
主管单位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主管单位自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群众 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附件2 7
验收服务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明细表
行为类别 | 行为情节 | 具体行为 |
资产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4.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5.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的; 6.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被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履约行为分值扣(1 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30日仍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
从业行为 | 严重(评为E级) | 1.验收意见直接采用设计文件、初验报告数据的,未全面实地踏勘验收的; 2.验收工程量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3.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串通,包庇项目质量问题等; 4.出具虚假要收报告; 5.导致涉密文件泄露。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不按合同约定派足验收服务人员的; 2.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方法开展样品检测。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验收资料不全的。 |
数据统计 | 严重(评为E级) | 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
主管单位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主管单位自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群众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附件2 8
质量检测单位履约行为综合评价明细表
行为类别 | 行为情节 | 具体行为 |
资产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的; 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 3.将承揽的农田建设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书的; 5.****机关对资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资质管理不善,未及时进行延续、变更和注销,造成资质失效或资质信息与单位实际不符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资质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图章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 | 严重(评为E级) | 1.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 2.因自身原因未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的; 3.履约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 4.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5.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6.一个年度内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或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根据有关规定,其他列入黑名单情况的; 7.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被县(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1.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于再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履约行为分值扣(1 整改次数)分/次,即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以此类推; 2.签订农田建设相关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后,因参建方责任,超过30日仍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
从业行为 | 严重(评为E级) | 1.未按要求的比例、标准、方法、仪器设备等开展质量检测,导致错误检测结果,造成经济损失的; 2.与被检测单位串通,随意修改检测结果,质量检测结果造假的,检测报告造假; 3.安排不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检测; 4.导致涉密文件泄露。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抽检比例达标,但抽检选样不均。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未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
数据统计 | 严重(评为E级) | 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1.****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台账数据不清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1 3分/次)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善,台账资料数据不完备的。 |
主管单位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主管单位自评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主管单位自评 |
群众满意度 | 严重(评为E级)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一般(履约行为分值扣5 10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
轻微(履约行为分值扣3 5分/次) | 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