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公告》,现将招聘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10:30
地点:********中心
注:考生需持身份证、《****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安排公告》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信息,从育才校区南门入校。
(二)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附件1)
(三)材料具体要求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或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实习、实践或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现实表现鉴定表1张(附件2);
备注:以上复审材料原则上需提供原件,原****机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无法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取消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安排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30-12:00
地点:********中心
2.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3.其他事宜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5年1月10日晚在我校校园网主页(https://www.****.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二)面试
1.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9:00
报到地点:********中心2号楼209会议室
2.参加人员
通过笔试人员
3.其他事宜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30%计算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考核对象放弃考核的,可结合实际需要,按上述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的,也可列为考核对象。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30%计算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考核对象放弃考核的,可结合实际需要,按上述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和考核事宜将于2025年1月11日在我校校园网主页(https://www.****.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4.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报到时间内到指定考点报到、候考、抽签。报到时间结束前5分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遵守考场规则,将手机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清点随身携带的物品后离开。对违反考场规则和纪律的应试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面试成绩。
(3)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如确要离开的,请应聘者本人签署承诺书,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否则按违纪处理。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目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
(5)候考及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院校、单位等,一旦透露个人信息,取消面试成绩。
(6)面试开始后,迟到的应聘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
三、其他要求
(一)应聘者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我校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并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的,****机关处理。
(二)未尽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招聘咨询电话:
0773-****078(专职辅导员岗位,联系人:徐老师)
0773-****165(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联系人:刘老师)
0773-****076(人事处)
附件:
1.****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现实表现鉴定表
3.育才校区地图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