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900吨塑料管材、管件及农用节水灌溉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25MA6PEBJB87 | 建设单位法人:刘强 |
刘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园区麦子田片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900吨塑料管材、管件及农用节水灌溉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园区麦子田片区 |
经度:102.21771 纬度: 24.7897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0 |
易环审〔202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25MA6PEBJB87001Y |
2023-09-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39 |
67.85 | 运营单位名称:**** |
****0425MA6PEBJB8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425MA6PEBJB8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6N92708C | 竣工时间:2023-08-31 |
2024-05-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28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900吨塑料管材、管件及农用节水灌溉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PE管、喷带及滴灌带共计1650吨 |
项目实际建设仅设置4条PE管生产线、1条滴灌带生产线、3条喷带生产线,共计年产1650吨产品;生产、处置及储存能力与环评相比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热熔挤出/注塑-冷却-激光喷码-切割-检验-包装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热熔挤出/注塑-冷却-激光喷码-切割-检验-包装出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PVC管及管件配料、投料、破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PE管及管件、PPR管、滴灌带及喷带、PE及PPR产品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造粒挤出、注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管道进入静电烟气处理装置+UV光氧化/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外排,PVC管及管件、PVC产品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造粒挤出注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管道进入碱吸收装置+UV光氧化/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生活污水规范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道路酒水降尘,禁止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车间内生产过程挤出环节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 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不合格产品造粒破碎会产生粉尘,采取于挤出机上方、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管道进入UV光氧化/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最****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道路清扫,不外排,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造粒破碎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UV+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未单独设置排气筒排放;PVC管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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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1 | 0 | 0 | 0 | 0.11 | 0.1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冷却水池 | / | 在生产厂房旁北侧设置1个容积为20m3的冷却水池。 | / | |
2 | 隔油池 | / | 设置1个容积为0.2m3的隔油池。 | / | |
3 | 化粪池 | / | 在综合楼西侧设置1个容积为3m3的化粪池。 | / | |
4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已建设了1座处理能力为4m3/d****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北侧,处理工艺采用“隔油/化粪池+调节池+A+O+MBR膜处理+紫外线消毒”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配套建设再生水蓄水池用于暂存雨天情况下的再生水。 | (1)监测位置:****处理站出口; (2)监测项目:pH、色度、嗅、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大肠埃希氏菌;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一天4次。 | |
5 | 再生水暂存设施 | / | 1个,****处理站旁设置一个容积为5m3的再生水暂存罐,****处理站处理后的回用水。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UV+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的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PE管生产、滴灌带及喷带生产、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造粒等生产熔融挤出、注塑、造粒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管道+UV光氧化/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 | ①监测点位: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处; ②监测项目:废气量、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③监测周期和频率:连续监测2天、一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措施 | 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侧临昆易道路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 | 项目设备隔声降噪措施主要为设备自带减震垫、通过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 (1)监测点位:东南西北各厂界设置1个监测点; (2)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Leq; (3)监测周期和频率:连续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无法利用部分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收集、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按规范要求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规范处置,禁止乱堆乱放。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在厂区内重复使用,不可利用的外售回收商**化利用处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在生产厂房北侧已建设一个5m2危废暂存间,已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废机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按规范要求定期交由**顺豪****公司清运处置。 项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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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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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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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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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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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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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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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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