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宝石元件、器件技改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6627058 | 建设单位法人:李春 |
杨雅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碚区 |
****碚区**镇转龙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蓝宝石元件、器件技改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3-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衡器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040-C4040-光学仪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碚区 **镇转龙村 |
经度:106.36353 纬度: 29.8849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31 |
渝(碚)环准〔2021〕0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08-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53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915********66270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662705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075002T | 竣工时间:2024-01-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91nb2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晶体元件1100万件/年、光学元件50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晶体元件1100万件/年、光学元件50万件/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光学元件生产工艺切割、清洗、粘接、粗磨、精磨、清洗、抛光、碱洗、超声波清洗、擦拭;晶体原件生产工艺切割、清洗、拔条、外圆加工、粘接、清洗、分选、槽型/平面/孔型(A型和B型)加工、超声波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光学元件生产工艺切割、清洗、粘接、粗磨、精磨、清洗、抛光、碱洗、超声波清洗、擦拭;晶体原件生产工艺切割、清洗、拔条、外圆加工、粘接、清洗、分选、槽型/平面/孔型(A型和B型)加工、超声波清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营运期粘接、去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2浓度限值要求;精磨粉尘、擦拭废气和硫酸雾通过加强通风换气,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污水处理设施臭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营运期老厂区产生的废水经现有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新厂区废水经**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m3/d)处理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自然冲沟,最后进入**江。 噪声:营运期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昼间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营运期宝石废料定期收集后外卖,废磨料、废玻璃片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填埋场处理;废抛光液、废包装桶/瓶、更换的水基研磨液、废棉球、含油手套、更换的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环境风险:硫酸、乙醇储存区下方设置托盘、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库房配备大容量的桶槽或置换桶等;制定有应急预案并落实制度;配备有应急救援物资;设置危险物质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及警示的标志。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老厂区光学元件生产粘接、去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1#)达标排放;新厂区晶体元件生产粘接、去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2#)达标排放;根据竣工验收监测,1#排气筒和2#排气筒排放口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2浓度限值要求。精磨粉尘、擦拭废气和硫酸雾无组织排放,已加强通风换气;老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厂区南侧,新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地下负一层,定期喷洒除臭剂,对环境影响小。 废水:营运期老厂区产生的废水经现有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新厂区废水经**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自然冲沟,最后进入**江。根据竣工验收监测,老厂区和新厂区废水排放口处各污染物浓度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根据竣工验收监测,老厂区和新厂区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宝石废料定期收集后外卖,废磨料、废玻璃片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填埋场处理。废抛光液、废包装桶/瓶、更换的水基研磨液、废棉球、含油手套、更换的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新****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环境风险:硫酸、乙醇为瓶装,采用化学品柜暂存于原料库房,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正在进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
老厂区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设施;老厂区新增一个危废暂存点;新厂区危废暂存点位置改变。根据实际生产线布置情况,完善老厂区环保设施,项目实施前光学元件粘接和去胶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实施后该部分废气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实际建成产能、原辅材料、工艺、固废处理措施均不变,故变更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4 | 0 | 0 | 0 | 0.24 | 0.24 | |
0 | 0.0811 | 0 | 0 | 0 | 0.081 | 0.081 | |
0 | 0.0006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48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老厂区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级标准 | 依托老厂区已建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m3/d。 | 老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废水中的pH、COD、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级标准限值要求 | |
2 | 新厂区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级标准 | 新厂区**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m3 | 新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PS2排放废水中的pH、COD、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老厂区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老厂区光学元件生产粘接、去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1#)达标排放 | 老厂区废气排气口处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标准限值要求。 | |
2 | 新厂区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新厂区晶体元件生产粘接、去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2#)达标排放。 | 新厂区废气排气口D2处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 新厂区和老厂区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险废物:在新厂区2F西北侧设置1个危废暂存点,面积10m2。 | 危险废物:新厂区2F东北侧设置1个危废暂存点,面积10m2;在老厂区北侧设危废暂存点,面积10m2 | |
2 | 一般工业固废:2处,分别在老厂区1#车间北侧和新厂区2F西北侧各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点,面积10m2 | 一般工业固废:2处,分别在老厂区1#车间北侧和新厂区2F西北侧各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点,面积10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硫酸、乙醇储存区下方设置托盘、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库房配备大容量的桶槽或置换桶等 | 硫酸、乙醇为瓶装,采用化学品柜暂存于原料库房,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公司空置厂房(3F)作为新厂区进行扩建;****公司现有给水管网、供电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公司空置厂房(3F)作为新厂区进行扩建;****公司现有给水管网、供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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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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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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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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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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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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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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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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