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灵台县用户水龙头水卫生监测结果的公示
****卫健委关于疾控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第四季度,****中心对**县居民水龙头水开展了饮用水卫生状况监测,现将监测指标及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监测共在农村地区设置监测点位9个,在县**设置监测点位10个,共采集用户水龙头水样19份,全部****中心实验室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共计检测常规指标32项。
检测结果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进行判定,即每份水样有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根据本次水样检测结果分析,2024年第四季度采集监测水样19份,合格水样19份,合格率100%。
附件:**县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示表(2024年第四季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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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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