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拓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48669A | 建设单位法人:施文革 |
曾秋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省**市**县**镇**大道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4.101389 纬度: 23.1788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7 |
惠市环(**)建〔2024〕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48669A001Y |
2024-11-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98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48669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248669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2629913 | 竣工时间:2024-10-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3ncP78 source=2 hideTop=1 userId=7dc5442f281a46aa811517bede2ef672 token=sy3efef3350d47f7b0b31fbec7bb731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电脑周边设备及其塑胶五金配件2000万件、塑料精密零配件2.4亿件、塑胶钥匙套3千万件以及注塑机模具1000套(其中500套自用,其余500套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电脑周边设备及其塑胶五金配件2000万件、塑料精密零配件2.4亿件以及注塑机模具1000套(其中500套自用,其余500套外售) |
塑胶钥匙套3千万件暂未投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电脑周边设备及其塑胶五金配件:投料→注塑→质检→辅料组装→包装入库;2.塑料精密零配件:投料→注塑一质检→包装入库;3.塑胶钥匙套: 投料→注塑→质检→预热除湿→静电除尘→喷水性UV底漆→UV光固化→真空镀膜→静电除尘→喷水性UV中漆→UV光固化→喷水性 UV面漆→UV光固化→镭雕→包装入库;4.注塑机模具:机加工→电火花加工→组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电脑周边设备及其塑胶五金配件:投料→注塑→质检→辅料组装→包装入库;2.塑料精密零配件:投料→注塑一质检→包装入库;3.注塑机模具:机加工→电火花加工→组装入库。 |
塑胶钥匙套暂未投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落实项目在各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注塑、点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TVOC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标准值;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标准值;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注塑、镭雕、喷漆、喷漆后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TVOC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标准值。各类气收集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简排放。项目厨房油烟经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经专用管道高空排放。 2、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须落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规定。 3、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管理要求以及《**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中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及其收集粉尘、焊烟净化器废滤芯及其收集烟尘、钢材边角料、金属粉****公司回收利用;次品、边角料收集破碎后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火花油、废油桶、喷枪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水性胶水包装桶、漆渣、废 UV灯管、喷淋废水、干式过滤器废滤芯、废活性炭等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2#厂房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1#厂房注塑、点胶、臭气浓度工序产生 VOCs(非甲烷总烃、总VOCs)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其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总VOCs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2#厂房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4#、5#厂房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 (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两者较严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及其收集粉尘、焊烟净化器废滤芯及其收集烟尘、钢材边角料、金属粉****公司回收利用;次品、边角料收集破碎后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火花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水性胶水包装桶、喷淋废水、干式过滤器废滤芯、废活性炭等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需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取得排污许可或登记后方可排放污染物,并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取得排污许可或登记后方可排放污染物,并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336 | 0.586 | 0 | 0 | 0 | 0.922 | 0.586 | |
0.1344 | 0.2344 | 0 | 0 | 0 | 0.369 | 0.234 | |
0.0067 | 0.0117 | 0 | 0 | 0 | 0.018 | 0.012 | |
0.0013 | 0.0023 | 0 | 0 | 0 | 0.004 | 0.002 | |
0.0504 | 0.0879 | 0 | 0 | 0 | 0.138 | 0.08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836 | 0 | 0 | 0 | 0.836 | 0.836 | / |
2.473 | 2.466 | 0 | 1.757 | 0 | 3.182 | 0.70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TA001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标准值”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
2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TA003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TVOC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标准值”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
3 | 粉尘处理设施TA004 | 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水喷淋装置 |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
4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TA005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标准值”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隔声、减振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隔声、减振 | 设施运行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火花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水性胶水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漆渣、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干式过滤器废滤芯、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边角料、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公司回收处理。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火花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水性胶水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漆渣、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干式过滤器废滤芯、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边角料、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公司回收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