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吨新型材料项目(二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055970 | 建设单位法人:张麦林 |
李咏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社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万吨新型材料项目(二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社区 |
经度:113.12212 纬度: 34.7056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5 |
**环建审〔202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05597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805597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7MA44R8UE2N | 竣工时间:2024-08-20 |
2024-08-27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二期湿料135.7t/d | 实际建设情况:湿料135.7t/d(验收期间101.8t/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二期湿料135.7t/d | 实际建设情况:湿料135.7t/d(验收期间101.8t/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合搅拌——压滤——风干(冬季风干外协)——压球等 | 实际建设情况:混合搅拌——压滤(不再进行风干及压球工序 建设,直接将湿料外售给原环评要求的烘干外协单位) |
不再进行后续风干及压球工序 建设,直接将湿料外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酸性废气:酸雾吸收塔;粉尘:袋式除尘器 | 实际建设情况:酸性废气:酸雾吸收塔(2级水洗+1级碱洗);粉尘:袋式除尘器+酸雾吸收塔;压滤废气进入酸雾吸收塔 |
多级处理设施,措施更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外排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市政管****社区污水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文件及批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合搅拌——压滤——风干(冬季风干外协)——压球等 | 实际建设情况:混合搅拌——压滤(不再进行风干及压球工序 建设,直接将湿料外售给原环评要求的烘干外协单位) |
不再进行后续风干及压球工序 建设,直接将湿料外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酸性废气:酸雾吸收塔;粉尘:袋式除尘器 | 实际建设情况:酸性废气:酸雾吸收塔(2级水洗+1级碱洗);粉尘:袋式除尘器+酸雾吸收塔;压滤废气进入酸雾吸收塔 |
多级处理设施,措施更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外排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市政管****社区污水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文件及批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二期湿料135.7t/d | 实际建设情况:湿料135.7t/d(验收期间101.8t/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合搅拌——压滤——风干(冬季风干外协)——压球等 | 实际建设情况:混合搅拌——压滤(不再进行风干及压球工序 建设,直接将湿料外售给原环评要求的烘干外协单位) |
不再进行后续风干及压球工序 建设,直接将湿料外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酸性废气:酸雾吸收塔;粉尘:袋式除尘器 | 实际建设情况:酸性废气:酸雾吸收塔(2级水洗+1级碱洗);粉尘:袋式除尘器+酸雾吸收塔;压滤废气进入酸雾吸收塔 |
多级处理设施,措施更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外排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市政管****社区污水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文件及批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600 | 360 | 960 | 0 | 0 | 960 | 360 | |
0.121 | 0.0708 | 0.24 | 0 | 0 | 0.192 | 0.071 | |
0.011 | 0.0041 | 0.024 | 0 | 0 | 0.015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2 | 0.0095 | 0.0308 | 0 | 0 | 0.012 | 0.01 | / |
0.037 | 0.0379 | 0.0925 | 0 | 0 | 0.075 | 0.0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pH6~9、COD≤500mg/L、BOD≤300mg/L、SS≤400mg/L);****社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400mg/L、氨氮≤25 mg/L、 BOD≤178mg/L、SS≤270mg/L、总磷≤5.8mg/L) | 化粪池 | pH7.3-7.7,COD211-241mg/L,BOD68.3-84.2mg/L,SS116-142mg/L,氨氮11.1-13.7mg/L,总磷0.11-0.27mg/L,氟化物3.31-4.42mg/L,动植物油0.07-0.16mg/L,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社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指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蒸汽发生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m;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5 mg/m3、10 mg/m3、30 mg/m3;烟气黑度≤1级) | 蒸汽发生器 | 颗粒物3.7-4.8mg/m3,二氧化硫4-8mg/m3,氮氧化物19-25mg/m3,烟气黑度<1,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要求。 | |
2 | 酸雾吸收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15m高排气筒最高排放速率3.5 kg/h;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 15m高排气筒最高排放速率0.26 kg/h;氟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9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排放速率0.10 kg/h),《**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A类企业标准(粉尘10mg/m3) | 酸雾吸收塔 | 排气筒出口处排放浓度颗粒物3.9-7.3mg/m3,氯化氢4.7-6.2mg/m3,氟化物2.13-4.34mg/m3;排放速率颗粒物0.0146-0.0271kg/h,氯化氢0.0169-0.0208kg/h,氟化物0.0104-0.0146kg/h。 | |
3 | 厂界无组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氯化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20mg/m3;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02 mg/m3。 | 厂界无组织 | 颗粒物0.234-0.393mg/m3,氯化氢0.07-0.12mg/m3,氟化物2.0×10-3-4.6×10-3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 60dB(A)、夜间 50 dB(A)) | 厂界噪声 | 厂区边界昼夜噪声昼、夜监测值为51-56、45-47dB(A),满足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弃包装物暂存于仓库,****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废弃包装物暂存于仓库,****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建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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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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