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山至红寺堡公路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6********633750D | 建设单位法人:宋玉珍 |
闫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市**区世纪大道5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太**至**公路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县,**回族自治区**市**区 |
经度:106.686965,106.281608,106.261947,106.133094 纬度: 37.455983,37.455763,37.451477,37.4298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1-23 |
吴环审〔2017〕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0 |
774.8 | 运营单位名称:**** |
116********633750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科****公司 |
****0100MA75WBR51B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 |
****0100MA75WBR51B | 竣工时间:2020-03-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全长48.542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建设分为一般**路段及加宽路段,一般**路段长35.15km,路基宽度为12.0m;加宽路段长13.392km,其中**堡过境段K112+131-K113+227,路基宽度为34.0m(其中行车道宽14.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利用原硬化路面),其余加宽路基宽度为20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全长48.542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建设分为一般**路段及加宽路段,K110+263~K146+800段为右侧**路段,K146+800~K151-800段为左侧**段,K151-800~K153+610、K158+800~AK163+995段在原路基基础上加宽建设。一般**路段长35.15km,路基宽度为12.0m;加宽路段长13.392km,其中**堡过境段K112+131-K113+227,路基宽度为34.0m(其中行车道宽14.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利用原硬化路面),其余加宽路基宽度为20m。 |
验收阶段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相比环评阶段,公路设计速度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路基防护、路基边坡治理、路基及路面排水。防止水土流失,减小项目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筑路材料堆放、表层土临时堆放及运输过程中篷布遮盖,施工现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废水严禁散排,施工废渣及时转运,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和泥浆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干化的泥浆用于施工结束后填埋沉淀池。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对确保行人、行车安全,设置警示牌及专人导行。环境监测:通过实施监测掌握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实施效果,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临时用地整治:临时施工场地内施工活动完全停止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及植被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项目对路基进行防护、路基边坡进行治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在临时施工场地边界设置连续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可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因本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粉状材料采用了袋装或罐装运输,土、砂、石运输禁止超载,并以篷布遮盖防止散落;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堆放物料采取了防风遮挡措施;在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养护,减轻施工机械尾气的影响;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对所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了保养,施工过程中有专人维护。此外,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除了特殊工艺要求外,工程在夜间一般不进行施工作业,涉及敏感点路段高噪声作业时段安排在昼间进行。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项目桥梁施工在钻孔时采用泥浆回收措施,减少了泥浆废水的产生量;钻孔达到深度和质量要求后进行清孔作业,所清出的钻渣在沉淀和固化后用于施工结束后填埋沉淀池。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了围挡,并在施工路段设置了警示牌,避免对行人、车辆等造成伤害;环境监测:本项目施工期将环境监理纳入了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制度。施工队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过程中机械、车辆造成尘土、噪声、振动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临时用地整治:本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临时施工便道进行了清理平整,并进行了植被恢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在跨苦水河、排洪沟等大中桥段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路基两侧设置实体防撞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处理设施,并且在苦水河大桥设置事故池,将桥面径流导入桥梁两端事故池内,事故污水用罐车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在跨苦水河、排洪沟等大中小桥段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路基两侧设置实体防撞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设施,并且在苦水河大桥设置事故池,将桥面径流导入事故池内,事故污水用罐车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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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施工范围内裸露的土地必须铺设防风抑尘网并洒水抑尘,施工期加强机械车辆管路,按照划定范围施工作业,禁止随意碾压植被 | 无 | 为防止因施工对工程所在区域水系造成污染,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1)桥涵工程施工时间避开汛期及农灌期,施工过程中的废渣及时清运,未发生堵塞排洪通道现象。(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3)临时施工场地内砂石材料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下一轮次的砂石料冲洗,其余用于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的冲洗;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4)泥浆沉淀池用于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的自然干化处理,泥浆水分自然蒸发,无排放。(5)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所有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施工结束后集中出售给有资质的废油回收企业处置。(6)项目施工人员大部分租住在沿线闲置房屋,只有少数施工人员夜间留宿在施工场地内,负责施工场地的看护,产生的生活污水就地泼洒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抑制扬尘;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7)本项目桥梁施工在钻孔时采用泥浆回收措施,减少了泥浆废水的产生量;钻孔达到深度和质量要求后进行清孔作业,所清出的钻渣在沉淀和固化后及时转出施工现场,运至政府指定地点,未对造成桥下排洪通道、农灌渠堵塞或土壤污染。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尘围挡,易起尘工段设置喷雾抑尘装置,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加强施工期渣土车辆管理,严禁超高、超限、超速装载 | 无 |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废气主要是筑路材料的搅拌、运输过程中形成的扬尘,临时堆场扬尘,土石方的挖、运、倒等产生的扬尘和车辆辗压土路带起的扬尘,沥青摊铺时的沥青烟,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等。本项目在施工期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运输道路定时洒水,经过村庄密集地区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在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2)运输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用篷布遮盖,防止物料飞扬,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不得沿途洒落。粉状物料采用罐装或袋装。(3)临时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高度为2.0m的彩钢板进行围挡,对散装物料存放点定期洒水并采用篷布遮挡。(4)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养护,减轻施工机械尾气的影响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加强车辆管理,合理设置减速带,加强营运期交通噪声监测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2类标准 | 本项目通过加强车辆行车管理,在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路段两端设置禁止鸣笛及限速标志,加强对路面的保养,有效减轻了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 运营期间,建设单位依据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了种植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公路沿线8处声环境敏感点的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限值。在现有的车流量下,衰减断面交通噪声值随距离增加而逐渐减小。本项目道路边界线两侧40m范围内交通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道路边界线两侧40m以外交通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配备洒水车对施工路段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材料临时堆场等临时占地进行人工植被恢复,恢复原有植被和土地利用类型。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复填于道路绿化中用于绿化工程建设,多余土方用于道路两侧绿化覆土,施工期加强临时渣土堆场环境管理,采取洒水、压实、覆盖的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配备洒水车对施工路段定期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及人工植被恢复措施,恢复了原有植被和土地利用类型。施工期采取表土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中,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放并采用蓬布遮盖,施工完成后将剥离表土用于道路绿化工程,多余土方用于道路两侧绿化覆土,临时临时渣土堆场定期洒水并采用篷布遮挡 |
表7 风险设施
1 | 在跨苦水河、排洪沟等大中桥段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路基两侧设置实体防撞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处理设施,并且在苦水河大桥设置事故池,将桥面径流导入桥梁两端事故池内,事故污水用罐车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在跨苦水河、排洪沟等大中小桥段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路基两侧设置实体防撞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设施,并且在苦水河大桥设置事故池,将桥面径流导入事故池内,事故污水用罐车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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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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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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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稳定路基边坡,对临时用地整治及植被恢复,美化公路沿线生态环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道路两侧均进行了绿化,不仅稳定了路基边坡,也美化了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对临时用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并进行了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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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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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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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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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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