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雅县晟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625MA6T1A2H9TG | 建设单位法人:蒋顺洪 |
蒋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市****居委会多桑卡公路右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吉塘镇 |
经度:97.****36910 纬度: 30.****5687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05 |
昌环审〔2018〕1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1-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60 |
38.1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25MA6T1A2H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0MAB02WQ869 | 竣工时间:2022-06-01 |
2022-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6-01 |
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3015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为5万m3/a。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外排。 本项目位于****市**县吉塘镇。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与环评一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通过吸粪车清掏后送至吉塘村农田施肥,不涉及废水外排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与环评一致,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本项目位于****市**县吉塘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产品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主要为:砂石+细砂+水泥+粉煤灰→搅拌→成品;主要原辅料为砂石、细砂、粉煤灰、水泥。 原料采用汽车运输进厂,厂内运输采用铲车,原材料储存在指定位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为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搅拌机数量一致(均为1台),型号由仕高玛HZS120变为中联重科JS3000,其余生产设备无变化。生产工艺主要为:砂石+细砂+水泥+粉煤灰→搅拌→成品;主要原辅料为砂石、细砂、粉煤灰、水泥。 原料采用汽车运输进厂,厂内运输采用铲车,原材料储存在封闭厂区内的指定位置 |
本项目验收阶段混凝土搅拌机数量与环评阶段一致,均为1台,型号由仕高玛HZS120变为中联重科JS3000。根据资料,仕高玛HZS120搅拌功率为240kW,本项目采用的中联重科JS3000额定搅拌功率55×2kW,建设单位原辅料用量与环评一致,生产能力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①堆场扬尘:设置棚盖及洒水装置;②运输扬尘:定期洒水抑尘;③输送计量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④筒仓呼吸粉尘: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⑤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 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清液循环用于运输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地面冲洗及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无废水直接排放口,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行农田施肥,无废气主要排放口。 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在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基座。 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建的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已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沉淀池进行硬化;厂区内除绿化带外,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严禁出现污水肆意及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废除尘器滤袋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底部砂石定期清理,回用作生产原料;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定期清理用作原料;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废水的环保治理设施具体如下:①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及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地面冲洗及降尘,不外排;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清液循环用于运输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通过吸粪车清掏后送至吉塘村农田施肥。 针对废气环保治理设施具体如下:①堆场扬尘:堆场已进行棚盖并配置有雾炮机,铲车运输速度低,并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②运输扬尘:厂区进出口已设置运输车辆清洗装置,厂区地面及道路已进行硬化,并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③输送计量投料粉尘:已设置封闭输送带,并在投料过程中设置雾炮机进行降尘;④筒仓呼吸粉尘: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⑤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管道排放;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针对噪声治理设施具体如下: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针对固废环保治理设施具体如下: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吉塘镇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理;②一般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用作原料回收利用,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废****公司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③危险废物:废机油经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送至******公司处置。 针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项目所建的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已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沉淀池进行硬化;厂区内除绿化带外,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严禁出现污水肆意及生活垃圾随意丢弃。 |
验收阶段针对运输扬尘、输送计量投料粉尘废气治理措施进行了优化,增加了输送带封闭措施、道路硬化及雾炮机等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境风险管理、健康防护及防火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针对环境风险措施具体如下:①****目前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②厂内已设置有足够的预用消防器材和应急器材;③已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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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通过吸粪车清掏后送至吉塘村农田施肥。 | 无需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雾炮机、车辆清洗装置、路面硬化、封闭输送带、仓顶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 ①堆场扬尘:堆场已进行棚盖并配置有雾炮机,铲车运输速度低,并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②运输扬尘:厂区进出口已设置运输车辆清洗装置,厂区地面及道路已进行硬化,并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③输送计量投料粉尘:已设置封闭输送带,并在投料过程中设置雾炮机进行降尘;④筒仓呼吸粉尘: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⑤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管道排放;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 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要求:“厂界外20m处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限值为0.5mg/m3”。根据监测结果,****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所设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参照点及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最大的差值为0.470mg/m3,本次以监测期间最小的生产负荷97.2%计,则本项目在生产满负荷情况下,参照点及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最大的差值约为0.484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 ****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所设厂界噪声3#、4#点位昼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1#、2#点位昼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送至吉塘镇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建筑弃渣在施工区域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住建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吉塘镇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废弃混凝土、实验室废渣、沉淀池沉渣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统一收集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严格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施工期已结束,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如下: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吉塘镇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理;②一般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用作原料回收利用,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废****公司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③危险废物:废机油经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送至******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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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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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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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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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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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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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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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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