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吴地网挂工[2025]1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6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开发区长浜路东侧山**侧 | 33978.76 | 工业/一类工业 | 2 ≤ 容积率 | 40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50 | 绿化率 ≤ 10 | 50 | 316 | 1580.01234 | 33 (万元) |
WJ-G-2025-002 |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侧 | 20044.46 | 工业/一类工业 | 2 ≤ 容积率 | 40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30 | 绿化率 ≤ 10 | 30 | 130 | 651.44495 | 20 (万元) |
WJ-G-2025-003 |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来秀路西侧、新胜**侧 | 9393.86 | 工业/一类工业 | 2 ≤ 容积率 ≤ 2.5 | 40 ≤ 建筑密度 ≤ 100 | 建筑限高 ≤ 24 | 绿化率 ≤ 10 | 30 | 61 | 305.30045 | 9 (万元) |
WJ-G-2025-004 |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松杨路西侧、临沪大道南侧 | 12659.65 | 工业/一类工业 | 2 ≤ 容积率 ≤ 2.5 | 40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24 | 绿化率 ≤ 10 | 30 | 82 | 411.438625 | 12 (万元) |
WJ-G-2025-005 |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巨峰东侧、临沪大道南侧 | 981 | 工业/一类工业 | 2 ≤ 容积率 ≤ 2.5 | 40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24 | 绿化率 ≤ 10 | 30 | 6 | 31.8825 | 1 (万元) |
WJ-G-2025-006 |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临湖大道南侧 | 762.84 | 工业/一类工业 | 2 ≤ 容积率 ≤ 2.5 | 40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24 | 绿化率 ≤ 10 | 30 | 4 | 24.7923 | 1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
地块编号:WJ-G-2025-002;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
地块编号:WJ-G-2025-003;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
地块编号:WJ-G-2025-004;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
地块编号:WJ-G-2025-005;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
地块编号:WJ-G-2025-006;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4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海绵城市要求满足用地规划条件要求。 地下空间主要用于停车、设备用房、人防等的设置,地下建筑地坪限低-10米。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区鲈乡南路1933号
联系电话:****3318
联系人:沈先生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行:****商行 账号:070********201****0313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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