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张晓平 | 联系电话 | 188****9822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1-09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1-11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采购标包信息
1 | S501线五顷塬至三嘉公路(张村至刘家店)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001 | **** | 服务-设计 | 850000.0(元) |
公告内容
S501线五顷塬至三嘉公路(张村至刘家店)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S501线五顷塬至三嘉公路(张村至刘家店)改建工程已由****委员会(庆市发改〔2024〕336号)关于《S501线五顷塬至三嘉公路(张村至刘家店)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车购税补贴及县级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规定,S501线五顷塬至三嘉公路(张村至刘家店)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正**
2.2路线方案:路线起点位于湫头镇张村,与X028线以平面交叉形式相接,路线基本沿现有旧路布设,经湫头镇张村、三嘉乡关家川、于西、东庄、三嘉乡街道、后坡、**坬、前马塬,终点位于蔡头湾,与G342线以平面交叉形式相接;路线全长26.045Km,总体走向由西向东。
2.3技术标准:K0+000~K12+297段受两侧基本农田及地形地势条件限制,维持原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6.5m;K22+570~K22+880段受两侧基本农田限制,采用设计速度为20Km/h的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7.5m,K12+297~K22+570段、K22+880~K26+045段采用设计速度采用30Km/h的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7.5m;路面全部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完善沿线桥涵、防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
2.4招标范围:
2.4.1本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期服务的所有内容。
2.4.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5质量要求:合格。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编制办法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取得批复文件。
2.6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2.7最高投标限价:85.0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允许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为准)独立完成过2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公司业绩不做强制要求),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他拟配备人员应具备开展本项目所需各方面的技术要求能力,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4)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运行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所缴纳税款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投标人风险自行考虑。
3.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核通过以后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5、报名方式及要求
5.1 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9日9:00分至2025年1月11日18: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6.1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1月11日18: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提交报价时须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系统评审,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中标单位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U盘、WORD及PDF版本各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版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正**城南环路6号
联系人:文斌
联系电话:189****05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光华街242号1单元2302室
联系人:张晓平
联系电话:188****9822
2025年1月9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