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投〔2024〕23号
**联港****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报**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镇中兴片区正本清源及污水管道病害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珠联城建〔2024〕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口截污整治及明渠暗渠化改造工程、市政雨污水错混接整改工程、市政污水管道病害修复工程、排水单元正本清源工程等,其中:本项目建设污水管总长约10576m,雨水管渠总长3763m,修复污水管道989m。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3302.45万元,其中**费2799.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6.00万元,预备费157.26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关于**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镇中兴片区正本清源及污水管道病害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3〕84号);
(二)《关于**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镇中兴片区正本清源及污水管道病害修复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
(三)《关于**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镇中兴片区正本清源及污水管道病害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四)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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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