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预重整临时管理
人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中标公告
****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4年7月29日作出
(2024)川052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市****公司、**市****公司、**市恒馨
****公司实质合并预重****公司合称”瑞馨公司
“),2024年8月12日,作出(2024)川0522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
****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提高预重整效率,预重整管理人于2024年10月28日在**企业重整案件
信息网发布《****、**市****公司、
**市****公司、**市恒馨****公司临时管理人关
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管理人于2024年11月6日上午10时组织
评审。因其他原因,2024年11月6日上午10****委员会,管理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文件进行封
存。2025年1月7日,评审委员会组建完成,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时继续开
始评审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市****公司、**
市****公司、**市恒馨****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案
审计机构****事务所
****、**市****公司、**市尚廷
****公司、**市恒馨****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案评估机
构为**中天华****公司
本项目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1月13日。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
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并提交书面异议(联系人:韩律师;联系电话
173****9698)。异议期满没有异议的,管理人将向中标人送达中标通知书并
签订合同。
特此公告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