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小岭泉沟塘坝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6********958330E | 建设单位法人:范仲志 |
李令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县太极镇中庄村22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小岭泉沟塘坝工程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41-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建设地点: | **省****县 小岭乡泉沟 |
经度:102.****27486 纬度: 35.****3935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9-13 |
永环评字〔2018〕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8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5833-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3MA7NFLNF9Q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19-03-13 |
2019-03-20 | 调试结束时间:2019-03-21 |
2024-1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js-eia.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土建工程施工和造林、植草工程,工程建设包括:塘坝工程、谷坊工程及其它辅助工程内容,造林、植草工程包括生态修复造林和生态修复植草,生态修复造林4.13hm2,生态修复植草0.39hm2。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核实,本次实施的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土建工程施工和造林、植草工程,工程建设包括:塘坝工程、谷坊工程及其它辅助工程内容,造林、植草工程包括生态修复造林和生态修复植草。其中:土坝一座、放水闸一座、溢洪道一道,消力池一座,溢洪道跨桥一座;谷坊工程包括宾石笼谷坊一座;其他辅助工程有**管理道路一条,埋设公路排水管一根,**排水管消力池一座,埋设绿化应急供水管一根,**供水管阀门井2座,设置警示牌及界桩。生态修复造林4.13hm2,生态修复植草0.39hm2。造林包括花椒经济林3613株,柠条灌木林24kg,沙棘灌木林3586株;生态修复植草包括上坝面撒播草籽1.3亩、下坝面喷草4.5亩。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工程为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建设是将原有水毁塘坝进行修复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为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建设是将原有水毁塘坝进行修复改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1)按照《**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8个100%”要求,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工地要严格管理,防治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车辆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车辆冲洗水循环利用,工程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2)加强环保管理,合理制定施工时序,严格划定施工范围;(3)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洒水保湿,避免大风天气作业;(4)土方转运过程中加强管理,防止遗撒,路面保洁,避免地表裸露,及时洒水抑尘;(5)建材物料避免露天堆放,建材及土石方转运,应加盖苫布,避免遗撒;(6)加强管理,避免运输车辆道路扬尘;(7)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2、废污水:工程建设从设计到施工要合理设计施工时序和施工工艺,切实做到节约用水,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经临时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废水收集后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部位,多余的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道路洒水抑尘,车辆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耕肥田。施工期废污水不排放;工程运营期无废污水排放。3、噪声:(1)限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高音鸣笛;(2)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工艺;(3)文明施工,禁止夜晚在施工现场发生大声喧哗、野蛮作业等人为的噪声干扰;(4)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段;(5)对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要及时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良好运行;(6)运营期无噪声排放。4、固体废物:(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清理的表土单独存放,用于工程结束后回填表土,对取土场、坝体坡面地表植被复垦复植,土方填筑及回填过程中清理出的砖块、石块首先作为护坡边坡工程砌料,不能利用的部分和清理出的杂草、植物根系等一起作为一般固体****填埋场填埋;管材外包装材料和管材下脚料单独收集后外卖;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以专门垃圾箱(桶)收集,收****填埋场填埋。施工期固体废物不外排;(2)运营期:****管理站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修剪林木及林间锄草产生的杂草等废弃物,该部分废弃物作为饲养农畜的饲料,将该部分废弃物收集后,委托当地居民运走后作为农畜饲料,该部分废物不外排。5、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①工程措施: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工程质量;②林草工程保护措施:施工期林草工程应以涵养水源为目的,根据立地条件,合理选用树种,合理布局林草种类;③取土场防护及恢复措施:坝肩左侧的1#取土场和2#、3#取土场取土,取土过程对土地利用形式、地形地貌发生改变,取土部位及土方转运线路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本项目在取土施工过程中需要合理制定取土方案和恢复方案、分层取土,表土单独存放,施工期采取防洪、防水土流失措施,表土回填后进行平整,修葺鱼鳞坑,并及时栽植苗木,作为本项目林地使用;(2)运营期:(1)加强坝体维护和地质检测,验证和记录地表径流截流效果和水文地质情况的变化,防止蓄水后出现坝基不稳,造成次生地质灾害;(2)加强降雨、暴雨等恶劣天气的监控,充分发挥塘坝调蓄水的功能,在降雨频繁、暴雨洪水产生前,适当泄水,以减少库区蓄积水量,提前做好防洪、泄洪工作;(3)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加强对种植的林草工程开展养护,对未成活的苗木进行补种补植,确保苗木成活率;(4)加强管理,合理划定林区、库区保护范围,对库区保护范围内进行适当的界桩提示和人员隔离措施,防止人为因素造成库区、坝体损毁;(5)合理引种适合当地生长植物,合理改善灌溉区生物多样性,灌区内引种应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防止造成外来物种入侵;(6)加强对库区、坝体周边山体的开展地质情况监测;(7)运营期应对取土场部位的林地加强维护,适当增加浇水次数,合理施肥,确保林木成活率。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1)施工期对施工场地采取“8个100%”抑尘管控措施,车辆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车辆冲洗水循环利用,工程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2)严格按划定的作业区域内施工,按施工方案制定的施工时序施工,未出现超范围施工;(3)土石方作业时,及时洒水抑尘,未在大风天气施工;(4)土方转运过程中加强了管理,及时洒水抑尘,及时冲洗车辆,采取了防止遗撒措施,对裸露地表及时覆盖,对施工便道及时平整、保洁;(5)建材物料存放至临时工棚内,避免了露天堆放,建材及土石方转运时,加盖了苫布,有防遗撒措施;(6)运输车辆限速限载,临时便道及时洒水抑尘,减轻道路运输扬尘;(7)运营期无废气排放。2、废污水:(1)合理设计施工时序和施工工艺,节约用水,洗漱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粪便污物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耕肥田;施工废水经施工区域设置的临时钢制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不外排;(2)运营期无废污水排放。3、噪声:(1)运输车辆限速限载,加强管理,避免鸣笛扰民;(2)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了施工期噪声管理;(3)文明施工,夜间未施工;(4)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未在休息时段和夜间施工,未出现扰民事件;(5)对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及时保养,保证机械设备运行良好;(6)运营期无噪声排放。4、固体废物:(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清理出的表土单独存放后,用于回填覆土,取土场、坝体坡面地表进行了复垦复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作为坝体边坡填筑料,不能利用的部分和清理出的杂草、植物根系****填埋场填埋;管材外包装材料和管材下脚料****回收部门回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桶)收****填埋场填埋。施工期固体废物不外排;(2)运营期:修剪林木及林间锄草产生的杂草等废弃物,该部分废弃物作为饲养农畜的饲料,固体废物不外排。5、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①合理制定了施工方案,施工时序合理,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施工期未对工程区以外的环境造成破坏;②施工期及时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按项目设计方案同步实施林草栽植工程;③取土场取土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一边取土一边恢复、采取分层取土的方式,将表土单独存放,施工期对泉沟沟道和施工部位采了取防洪、防水土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填,并进行平整,修葺了鱼鳞坑,并及时栽植苗木,取土场在施工结束后作为本项目林地使用;(2)运营期:①项目建成后,加强了坝体维护和观测,泉沟沟道径流截流效果符合设计要求,沟道水文地质情况稳定,蓄水后未出现坝基不稳的情形,未出现次生地质灾害事件;②有当地居民专人负责坝体的日常维护和排洪、防洪,未出现暴雨洪水冲击、损毁坝体的情形;③日常有当地村民专门负责种植的林草地的养护,对未成活的苗木进行了及时补种和养护;④对塘坝工程加强了日常管理和维护,划定了塘坝工程保护范围,设定了界桩提示和人员隔离措施,****水库区、坝体损毁的情形;⑤本工程施工期栽植的植物为草皮护坡、花椒林木、柠条、沙棘树,均适合当地生长,未对灌溉区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未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情形;⑥有专人负责对塘坝库区、坝体周边山体的开展观测,塘坝工程运行安全稳定,未出现地质灾害事件;⑦对塘坝周边、取土场及边坡栽植的苗木有专人管理,林草、苗木成活率较好。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在施工期间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合理堆放开挖的土方,表土单独存放,堆存土方进行覆盖,并采取防洪防雨淋措施,对工程取土场回填表土,平整后进行植被绿化复植,防治水土流失。林草工程应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确保发挥生态修复和保护功能。 | 实际建设情况:在施工期间加强了水土流失防治,合理堆放开挖的土方,表土单独存放,对堆存土方进行覆盖,并采取了防洪防雨淋措施;工程结束后,对工程取土场回填表土,在进行平整后及时采取了植被绿化复植,工程施工期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对工程实施的林草工程制定了合理的养护计划,本工程建设发挥了生态修复和保护功能。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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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施工区设置临时施工废水收集设施,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施工期废污水不外排,运营期不产生废污水。 | 无 | 在施工区设置有临时施工废水收集设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在临时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施工期废污水不外排,运营期不产生废污水。 | 无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抑尘,作业面进行水喷雾降尘,对临时堆置的土石方加盖抑尘网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对施工作业面及临时便道进行平整,及时洒水抑尘,土石方作业时进行雾炮机降尘,对临时堆置的土石方加盖抑尘网,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减少裸露地表。 | 无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设备,朝向居民一侧设置硬质隔声围挡,夜间禁止施工,运营期无噪声排放。 | 《****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设备采取密闭或基础减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 无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管****管理站场,固体废物主要为修剪林木及林间锄草产生的杂草等废弃物,作为饲料综合利用后不外排。 | 对4.13hm2生态修复林地和生态修复植草地产生的杂草枝**中收集后作为当地居民牲畜饲养的饲料进行综合利用,废物收集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施工期对表土单独存放,工程结束后对工程区域进行平整、将临时堆存表土进行回填,地表进行绿化复植、边坡防护;(2)对取土场进行平整,回填表土,地表栽植柠条及沙棘树等苗木,并定期浇水抚育,确保成活率,未成活苗木进行补植;(3)对工程区域内栽植的生态防护林及植草防护工程进行养护、定期浇水,林草生长期的抚育管理,未成活苗木进行补植补种,坝体维护。 | (1)将施工期产生的表土单独存放后,用于工程区域进行平整、回填,对临时占地的地表进行绿化复植、边坡防护;(2)将4000m2的取土场进行了平整,回填表土,地表栽植了柠条及沙棘树等苗木,并定期浇水抚育,成活率较好;(3)对工程区域内栽植的生态防护林及植草防护工程进行了定期养护、定期浇水,林草生长期的抚育管理,未成活苗木进行补植补种,运营期及时对坝体进行维护。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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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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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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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生态修复造林4.13hm2,生态修复植草0.39hm2。造林包括花椒经济林3613株,柠条灌木林24kg,沙棘灌木林3586株;生态修复植草包括上坝面撒播草籽1.3亩、下坝面喷草4.5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调查,本工程生态修复造林4.13hm2,生态修复植草0.39hm2。造林包括花椒经济林3613株,柠条灌木林24kg,沙棘灌木林3586株;生态修复植草包括上坝面撒播草籽1.3亩、下坝面喷草4.5亩,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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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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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建成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建设完成后,组织了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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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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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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