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妇联改革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联动、引入更多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女性发展,促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拟向社会组织购买“顶梁柱母亲帮扶行动”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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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买项目名称
“顶梁柱母亲帮扶行动”项目
三、购买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
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围绕“顶梁柱母亲”的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心理关爱、家庭支持等方面开展服务,提升“顶梁柱母亲”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扎实、创新开展我县“顶梁柱母亲帮扶行动”工作。
(二)具体内容
1.项目实施周期内,应完成**县县域内13名“顶梁柱母亲”的慰问走访工作,对其生活情况与需求进行记录与评估,提供基础的心理关爱、家庭支持、协助政策办理等服务,必要时开展个案工作、个案管理服务。
2.开展集中创业就业技能培训1场。
3.组织团队建设、心理舒压主题活动1场。
4.上述入户工作、活动工作具体方案****妇联审核后方可开展。
5.活动结束一个工作日内撰写信息,报县妇联审核后方可发布。
6.活动结束两个工作日内需完成照片收集(像素2M以上、附图说)、材料归档,****妇联。项目结束提交书面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顶梁柱母亲帮扶行动”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成效。
7.活动应配备1名负责人,与县妇联对接。
四、经费预算:¥19500元(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五、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2月28日。
六、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1.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七、项目申报
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要提交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电子版至邮箱:****@163.com。
1.在报送申报表同时须提供:①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社会组织年报记录(2024新成立机构可不提交);③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④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⑤****妇联,****妇联证明(如无可不报)。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
八、评估验收
县妇联根据合同约定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逐项进行验收。
九、经费拨付方式
县妇联“顶梁柱母亲帮扶行动”项目验收通过后,即拨付项目全部款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妇联 马依妹 陈敏
联系电话:****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