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794、****8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金**15幢4****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365050
****环境局
2025年1月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豆制品加工 项目 | **省**市**区虬江柱源村293号 | **** | **省****公司 | ****创业园二期内5#厂房第三层,面积为1982.63m2,主要建设速冻库,内包车间,摊凉间,油炸间,点浆、压榨成型间,泡豆、磨豆间等,购置泡豆系统、压榨机、包装机等设备,建成豆制品生产线一条,年产豆制品1000吨。 | ㈠废水:生活污水经化****园区内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处理厂。 ㈡废气:蒸汽发生器烟气通过22m排气筒排放;2台油炸机燃烧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汇成一根通过22m排气筒排放;2台油炸机油炸过程中加盖密闭油炸油烟分别经管道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9m排气筒排放;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