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锐顺药业有限公司 原料药及制剂生产项目一期中的瑞戈非尼等 6种药品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32822E | 建设单位法人:李铁军 |
张更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山****经济开发区恒信大街66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原料药及制剂生产项目一期中的瑞戈非尼等 6种药品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恒信大街668号 |
经度:117.12304 纬度: 35.9120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6 |
泰环境审〔202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32822E001P |
2023-05-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3600 |
50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32822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32822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3MA3EKLU107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883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原料药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药生产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6种药品(瑞戈非尼、来那度胺、丙酸氟替卡松、硫酸沙丁胺醇、达格列净、甲磺酸依度沙班),该6种药品年产能2.51吨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来那度胺,来那度胺年产能325kg |
瑞戈非尼、丙酸氟替卡松、硫酸沙丁胺醇、达格列净、甲磺酸依度沙班不再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来那度胺生产工艺包括三步反应一步精制。SM1(2-甲基-3-硝基苯甲酸甲酯)通过取代反应得到中间体Ⅰ,中间体Ⅰ再通过成环反应得到中间体Ⅱ,中间体Ⅱ通过还原反应制得粗品。粗品经过重结晶得到来那度胺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来那度胺生产工艺包括三步反应一步精制。SM1(2-甲基-3-硝基苯甲酸甲酯)通过取代反应得到中间体Ⅰ,中间体Ⅰ再通过成环反应得到中间体Ⅱ,中间体Ⅱ通过还原反应制得粗品。粗品经过重结晶得到来那度胺产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反应过程、离心、干燥、溶剂回收及车间母液罐等环节产生的粉尘、HCl、NH3、VOCs等废气;双效除盐、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及库房产生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VOCs等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NOX、SO2、颗粒物。生产车间中各生产设备、精馏、母液罐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排空主管、真空泵收集,各生产设备及上料等工序所在的密闭间废气由车间换风系统收集。收集的废气中不含卤素有机废气、粉尘、氨经各自配套的预处理措施处理后,经“碱喷淋+水喷淋+RTO处理系统+急冷塔+碱洗塔”不含卤素尾气处理系统处理,最终由1#(30m,内径1.0m)排气筒排放;含卤素有机废气、HCl经“碱喷淋+水喷淋+树脂吸附/蒸汽脱附冷凝装置”含卤素尾气处理系统处理,最终由2#(30m,内径0.6m)排气筒排放;硫酸沙丁胺醇生产线废气G4-21含四氢呋喃、氢气和氯化氢,废气经两级水冷(经7℃循环水冷再经-15℃冷凝)处理后由3#(25m,内径0.1m)排气筒排放。RTO燃烧天然气产生的NOX、SO2、颗粒物由1#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收集池和调节池、双效除盐、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废气,主要为VOCs,收集后经“碱喷淋+水喷淋+树脂吸附/蒸汽脱附冷凝装置”含卤素尾气处理系统处理,由2#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好氧系统、污泥处理废气、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臭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水喷淋+生物滴滤”处理后,由1#排气筒排放。 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00.26m3/d(30077.97m3/a),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洁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废气治理蒸汽脱附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系统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纯水机浓水、质检废水、蒸汽冷凝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为500m3/d(考虑到市场需求,污水站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前期100m3/d水量也能保证系统有效运行),采用“预处理+厌氧生化处理+好氧生化处理”工艺。车间高盐废水、废气治理喷淋废水、纯水机浓水经蒸馏除盐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处理站处理,产前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出水、蒸汽冷凝水及化粪池处理后的产前区生活污水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公司进水水质要求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液和废渣,设备清洁废液,废气治理措施产生的废树脂、蒸汽脱附冷凝废液、布袋除尘器捕尘、废布袋,水纯化装置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及废沾染物,高盐废水双效蒸发废盐,质检废液、废试剂瓶,淘汰废母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纯水制备产****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部分废包装桶暂存于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其余固废均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风机、离心机、干燥箱、循环冷却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经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反应过程、离心、干燥、溶剂回收及车间母液罐等环节产生的粉尘、NH3、VOCs等废气;双效除盐、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及库房产生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VOCs等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NOX、SO2、颗粒物。生产车间中各生产设备、精馏、母液罐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排空主管、真空泵收集,各生产设备及上料等工序废气由车间换风系统收集。收集的废气中不含卤素有机废气、粉尘、氨经各自配套的预处理措施处理后,经“碱喷淋+水喷淋+RTO处理系统+急冷塔+碱洗塔”不含卤素尾气处理系统处理,最终由DA001(30m,内径1.0m)排气筒排放。RTO燃烧天然气产生的NOX、SO2、颗粒物由DA001排气筒排放。 2、污水处理站收集池和调节池、双效除盐、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废气,主要为VOCs,收集后经“碱喷淋+水喷淋+树脂吸附/蒸汽脱附冷凝装置”含卤素尾气处理系统处理,由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好氧系统、污泥处理废气、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臭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水喷淋+RTO”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3570.55m3/a,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洁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系统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纯水机浓水、质检废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为500m3/d(考虑到市场需求,污水站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前期100m3/d水量也能保证系统有效运行),采用“预处理+厌氧生化处理+好氧生化处理”工艺。车间高盐废水、废气治理喷淋废水经蒸馏除盐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公司进水水质要求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要求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液和废渣,设备清洁废液,废过滤棉(含收尘),水纯化装置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和废石英砂,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及废沾染物,高盐废水双效蒸发废盐,质检废液、废试剂瓶,淘汰废母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纯水制备产****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余固废均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光大环保危废****公司进行清运处理。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风机、离心机、循环冷却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废气:本项目仅生产来那度胺,无含卤素有机废气、无氯化氢废气;硫酸沙丁胺醇不再建设,无含氢废气,未建设3#排气筒;上料改为密闭上料;污水处理好氧系统废气、污泥处理废气、恶臭气体处理方式由“碱喷淋+水喷淋+生物滴滤”改为“碱喷淋+水喷淋+RTO+急冷塔+碱洗塔”,加强废气处理,未增加对环境的不理影响; 废水:本项目来那度胺产品不涉及含卤素废气,仅危废间废气、仓****处理站废气进入树脂吸附处理,一期I阶段不进行脱附,因此不产生废气治理蒸汽脱附废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地面冲洗;纯水机产水率为60%,浓水产生量小,全盐量相对较低,不再进入双效除盐预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均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站处理,减小对环境的污染;****处理站****公司已建成验收,厂区排水去向由******公司改为****公司; 固废:本项目来那度胺产品不涉及含卤素废气,仅危废间废气、仓****处理站废气进入树脂吸附处理,废气治理措施产生的废树脂和蒸汽脱附冷凝废液在一期II阶段一并核算,本项目不再分析,废气处理措施布袋除尘器改为高效除尘过滤装置,因此布袋除尘器捕尘及废布袋改为废过滤棉(含收尘);纯水制备装置增加一般固废废石英砂; 噪声:项目不再建设干燥箱,因此噪声源无干燥箱,其余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主体工程:1、甲类厂房1:2座3层,U形连廊式厂房,分为南座和北座,每座长64.72m,宽18.36m,高23.3m,2座总占地面积3268.8m2,建筑面积11359.7m2,位于质检办公楼东北侧,主要作为一期项目预留车间使用。 2、甲类厂房2:2座3层,位于厂区内南大门北侧,横向连廊式车间,分为**和**,总长121.6m,宽18.48m,高23.3m,建筑面积9075.23m2。**3层,设置一条达格列净原料药生产线,共设置13个反应釜;**2层设置一条甲磺酸依度沙班原料药生产线,共设置10个反应釜;**2层设置一条丙酸氟替卡**料药生产线,共设置19个反应釜;**3层设置一条硫酸沙丁胺醇原料药生产线,共设置20个反应釜。一层设置公用工程,冷水机、热水换热站、空压制氮机组、纯水设备,真空泵房以及母液罐,废水收集罐等。 3、甲类厂房4:2座3层,位于甲类厂房2西侧,U形连廊式厂房,分为南区和北区,每座长64.72m,宽18.36m,高23.3m,2座总建筑面积11359.7m2,南区2层设置一条来那度胺原料药生产线,共设置10个反应釜;南区3层设置一条瑞戈非尼原料药生产线,共设置8个反应釜。一层设置公用工程,冷水机、热水换热站、空压制氮机组、纯水设备,真空泵房以及母液罐,废水收集罐等。 公用工程:1、循环冷却:本项目新上500m3/h密闭式横流冷却塔3台 2、纯水制备:拟设2套纯水制备系统,制备规模为2t/h,分别位于甲类厂房2一层和甲类厂房4一层 3、制氮系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氮气进行保护,2套80Nm3/h制氮机组 4、制冷系统:本项目设置制冷机组4台,均提供R134a制冷,总制冷功率为1063.****.h。 | 实际建设情况:主体工程:1、甲类厂房1:尚未建设,不再建设 2、甲类厂房2:2座3层(1座生产车间,中间连廊连接),位于厂区内南大门北侧,横向连廊式车间,分为**和**,总长121.6m,宽18.48m,高23.3m,建筑面积9075.23m2。 3、甲类厂房4:2座3层,位于甲类厂房2西侧,U形连廊式厂房,分为南区和北区,每座长64.72m,宽18.36m,高23.3m,2座总建筑面积11359.7m2,南区2层设置一条来那度胺原料药生产线,共设置11个反应釜。一层设置公用工程,冷水机、热水换热站、空压制氮机组、纯水设备,真空泵房以及母液罐,废水收集罐等 公用工程:1、循环冷却:设置3台密闭式横流冷却塔,每台循环量为250m3/h。 2、纯水制备:设置1套纯水制备系统,制备规模为1t/h,位于甲类厂房4一层。 3、制氮系统:生产过程中使用氮气进行保护,厂房4生产车间设置1套100Nm3/h制氮机组。 4、制冷系统:设置制冷机组1台,提供R404a制冷,总制冷功率为265.****.h。 |
主体工程:1、甲类厂房1:预留厂房,目前尚未建设,后续企业按照规划建设 2、甲类厂房2:厂房建设与环评一致,本生产车间涉及到的药品不再生产,2层和3层布置一期II阶段项目生产线。1层配套的公用工程与一期II阶段项目同时建设 3、甲类厂房4:厂房建设与环评一致,来那度胺生产线因超重力床未建设,新增一个1000L反应釜,用于回收溶剂,除来那度胺生产线外,其余生产线一期I阶段未建设 公用工程:1、循环冷却:因生产项目减少,循环水量降低 2、纯水制备:除来那度胺生产线外,其余生产线本期项目未建设,故厂房2内纯水制备系统未建设,厂房4内2t/h纯水制备设备改为1t/h即可 3、制氮系统:根据项目需求,调整制氮机组能力 4、制冷系统:仅建设来那度胺生产线,因此一期I阶段仅建设1台制冷机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357 | 0 | 0 | 0 | 0.357 | 0.357 | |
0 | 0.15 | 5.3776 | 0 | 0 | 0.15 | 0.15 | |
0 | 0.004 | 0.275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8901 | 0 | 0 | 0 | 8901 | 8901 | / |
0 | 0.136 | 0 | 0 | 0 | 0.136 | 0.136 | / |
0 | 0.452 | 0 | 0 | 0 | 0.452 | 0.452 | / |
0 | 0.1344 | 0 | 0 | 0 | 0.134 | 0.134 | / |
0 | 0.568 | 1.151 | 0 | 0 | 0.568 | 0.56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以及****公司进水水质 | “预处理(双效蒸发)+厌氧生化处理+好氧生化处理”工艺 | 由污水总排口监测结果可知,厂区总排放口氰化物、锌、铜、硫化物、硝基苯、苯胺类、二氯甲烷、甲苯、三氯甲烷、乙腈、甲醇、丙酮、三乙胺、苯酚、急性毒性未检出,pH值范围为7.1~7.2, CODcr、氨氮、总磷、总氮、色度、SS、总有机碳、BOD5、全盐量、氯化物、溴化物、碘化物等污染物两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42mg/L、1.09mg/L、0.17 mg/L、6.16mg/L、5、7mg/L、23mg/L、12.4mg/L、1488mg/L、362mg/L、0.565mg/L、0.006mg/L,各污染物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以及****公司进水水质。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标准 | 碱喷淋+水喷淋+RTO处理系统+急冷塔+碱洗塔 | 根据DA001有组织监测结果显示,出口烟气含氧量不高于进口,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不需折算。DA001排放的甲醇、二氧化硫、正庚烷浓度未检出,VOCs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5.84mg/m3、0.114kg/h,颗粒物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1.8mg/m3、0.03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78,氮氧化物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7mg/m3、0.1kg/h,氨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1.05mg/m3、0.0207kg/h,硫化氢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30mg/m3、0.0059kg/h,甲苯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1.30mg/m3、0.0257kg/h,异丙醇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111mg/m3、2.19×10-3kg/h,丙酮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125mg/m3、2.46×10-3kg/h,乙酸乙酯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062mg/m3、1.2×10-3kg/h,N,N-二甲基甲酰胺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60mg/m3、0.01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标准 | |
2 | DA002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标准 | 碱喷淋+水喷淋+树脂吸附/蒸汽脱附冷凝装置 | 根据DA002有组织监测结果显示,DA002排放的甲醇、二氯甲烷、氯甲烷浓度未检出,VOCs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5.04mg/m3、0.0115kg/h,乙酸乙酯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615mg/m3、0.0014kg/h,正庚烷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112mg/m3、2.5×10 -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颗粒物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4.0mg/m3、0.0091kg/h,氨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1.30mg/m3、0.00297kg/h,硫化氢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32mg/m3、0.00073kg/h,氯化氢最大值分别为3.2mg/m3、0.0069kg/h,N,N-二甲基甲酰胺浓度、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40mg/m3、0.0009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标准 | |
3 | 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4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3-2019)A.1标准 | 通过物料全密闭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管控、敞开液面逸散管控,****处理站的密闭性,加强绿化 | 由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各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4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由项目厂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3-2019)A.1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处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隔声、消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 | 根据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范围为53.0~57.2dB(A),夜间噪声监测范围为43.8~46.0dB(A),各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排水沟等进行重点防渗 | 对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排水沟等进行重点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液和废渣,设备清洁废液,废气治理措施产生的废树脂、蒸汽脱附冷凝废液、布袋除尘器捕尘、废布袋,水纯化装置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及废沾染物,高盐废水双效蒸发废盐,质检废液、废试剂瓶,淘汰废母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纯水制备产****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部分废包装桶暂存于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其余固废均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液和废渣,设备清洁废液,废过滤棉(含收尘),水纯化装置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和废石英砂,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及废沾染物,高盐废水双效蒸发废盐,质检废液、废试剂瓶,淘汰废母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纯水制备产****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余固废均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光大环保危废****公司进行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2座容积均为950m3的消防水池,位于厂区内南侧。 2、**1座容积为3100m3的事故水池、1座2500m3的初期雨水池,位于厂区一期污水站北侧,RTO区域南侧。 对生产车间、仓库、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 | 1、**2座容积均为950m3的消防水池,位于厂区内南侧。 2、**1座容积为3100m3的事故水池、1座2500m3的初期雨水池,位于厂区一期污水站北侧,RTO区域南侧。 对生产车间、仓库、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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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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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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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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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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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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