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转接站点骏马国际大厦站点设备用电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脱敏处理。]
[**市****公司转接站点骏马国际大厦站点设备用电直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骏马国际大厦站点设备转供电由**市****公司转接,,原电费结算单价1.20元/度,现重新洽谈完成电费单价按照0.86元/度结算,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13%),电费全年约18000度左右,年电费15480元左右,现申请签订电费结算协议(支出类),期限10年,电费总额预计154800,协议签订后按年结算,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用电关系续存期间本协议有效,届时将电表读数拍照上传至能耗系统进行报账。】
二、 直接采购原因
[请选择适用本项目的直接采购原因并删除其他原因,请勿随意调整表述。涉及企业秘密等特殊情形的,应对涉密项目信息脱敏后再行公示,或按照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规定不作公示。]
【本项目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市****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 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5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朱军】,【0512-****3602】[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
日 期: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