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车间安防设施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号车间安防设施项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 ****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702室 | 946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2号车间安防设施项目工程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 15日历天 | 马国庆 | 豫241****5570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会玲、白**、李贤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国资智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得分:96.97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原区西环道1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9****2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冬青街46号B区036号
联系人:杜聪、李伟荣
联系电话:139****5780、150****117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聪、李伟荣
联系电话:139****5780、150****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