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心连心配套年产3万吨钢结构和1.5万吨镀锌产品及二期新材料编织袋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市新材料产业园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1.2亿元,规划用地80亩,建设年产3万吨钢结构和1.5万吨镀锌产品生产线,主要建设包括生产厂房30000m2、原料及成品仓库5000m2、镀锌车间8000m2、办公楼1000m2、宿舍楼1500m2****工厂,引进先进的钢结构生产线和检测设备,项目满产后年产值约3亿元。项目二期投资0.9亿元,规划用地40亩,建设包装新材料及编织袋生产线,建设期18个月,建设包括包装编织袋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工厂,引进先进的包装新材料及编织袋生产线和检测设备,项目满产后年产值约1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村委会2号
3、联系人:高培
4、联系电话:137****1891
5、电子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机构名称:******公司;
2、联系人:韦工;
3、联系方式:152****1081;
4、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的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其他环保工作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表。下载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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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