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硕杰密封件厂年产800万件配件(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9MA094T5Y6L | 建设单位法人:张立文 |
张立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堤村乡白佛一村村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00万件配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5.053333 纬度: 37.1477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19 |
邢环巨审表〔2022〕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9MA094T5Y6L001W |
2022-05-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9MA094T5Y6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29MA094T5Y6L | 验收监测单位:**人宜****公司 |
****0108MA090P572R | 竣工时间:2024-04-01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10 |
2024-10-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3031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800万件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0万件配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料:将原材料按照一定比例放入配料机,进行混合。本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噪声N1、废包装材料S1。 烘干:部分原料由于长久放置而导致潮湿,因此进入生产前需要烘干。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烘干废气G1、噪声N2。 注塑:烘干的原料在注塑机内加热,加热混合均匀的熔体进入注塑机,在模具作用下注塑,接着在冷却循环水作用下进行冷却成型。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注塑废气G2、噪声N3。 质检:对注塑后的成品进行检验。本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不合格产品S3。 破碎:将质检后不合格的产品经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重新使用。本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破碎废气G3、噪声N4、除尘灰S2。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将原材料按照一定比例放入配料机,进行混合。本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噪声N1、废包装材料S1。 烘干:部分原料由于长久放置而导致潮湿,因此进入生产前需要烘干。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烘干废气G1、噪声N2。 注塑:烘干的原料在注塑机内加热,加热混合均匀的熔体进入注塑机,在模具作用下注塑,接着在冷却循环水作用下进行冷却成型。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注塑废气G2、噪声N3。 质检:对注塑后的成品进行检验。本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不合格产品S3。 破碎:将质检后不合格的产品经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重新使用。本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破碎废气G3、噪声N4、除尘灰S2。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技改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冬季取暖由空调提供。②1#生产车间烘干机、注塑机二次密闭,形成微负压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1套“静电除油装置+两级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生产车间烘干机、注塑机二次密闭,形成微负压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1套“静电除油装置+两级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相关限值。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顶部设顶吸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机废气排气筒需配套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同时无组织排放车间外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并按照**县****领导小组文件要求需安装分表 计电及联网设备。③技改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④技改项目运营期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⑤技改项目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措施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危险 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要按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危废管理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①技改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冬季取暖由空调提供。②1#生产车间烘干机、注塑机二次密闭,形成微负压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1套“静电除油装置+两级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生产车间烘干机、注塑机二次密闭,形成微负压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1套“静电除油装置+两级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相关限值。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顶部设顶吸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机废气排气筒需配套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同时无组织排放车间外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并按照**县****领导小组文件要求需安装分表 计电及联网设备。③技改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④技改项目运营期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⑤技改项目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措施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危险 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要按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危废管理制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⑥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02:0t/a,NOx:0t/a,颗粒物:0.72t/a, 非甲 烷总烃:8.64t/a。⑦ 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要求,加强对涉VOCs原辅材料储存、转移和运输等各环 节的管控。 | 实际建设情况:⑥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02:0t/a,NOx:0t/a,颗粒物:0.72t/a, 非甲 烷总烃:8.64t/a。⑦ 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要求,加强对涉VOCs原辅材料储存、转移和运输等各环 节的管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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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342 | 0 | 0 | 0 | 0.342 | 0.34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静电除油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1)+VOCS在线超标报警仪+分表计电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正常监测 | |
2 | 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正常监测 | |
3 | 静电除油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正常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按环评中要求落实 | 正常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危废暂存间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硬化+涂环氧树脂防渗层,防渗层渗透系数K≤1×10-10cm/s;②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用水泥进行硬化 | :①危废暂存间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硬化+涂环氧树脂防渗层,防渗层渗透系数K≤1×10-10cm/s;②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用水泥进行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在原厂建设,利用原有车间,不新增占地。依托现有工程的公辅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在原厂建设,利用原有车间,不新增占地。依托现有工程的公辅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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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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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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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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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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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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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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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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