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河化工厂备用蒸发器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50612X | 建设单位法人:李国璋 |
陈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古夫镇**大道5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工厂备用蒸发器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化工园白**片区 |
经度:110.701566 纬度: 31.26573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8 |
兴环审〔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6MA4888P81C001V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8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50612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00MACGL0TR3Q | 验收监测单位:**千****公司 |
****0500MA495R5F8K | 竣工时间:2024-10-01 |
2024-10-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5 |
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12hKRJ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增1台10t/h燃气蒸发器作为备用,所用原料为现有黄磷装置生产尾气(煤气),在现有某1台燃气蒸发器检修时,同另外1台(15t/h或10t/h)燃气蒸发器、1台10t/h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供厂内现有黄磷装置、磷酸盐车间五钠生产区、次磷酸钠装置、六偏装置、磷酸盐车间三偏生产区三聚磷酸钠中和反应釜使用;另外,对厂区内现有软水制备装置进行优化升级,拟新增1套RO水处理装置,替代现有燃气蒸发器以及余热锅炉的3套软水制备装置。项目配套建设公辅、储运、环保等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1台10t/h燃气蒸发器作为备用,所用原料为现有黄磷装置生产尾气(煤气),在现有某1台燃气蒸发器检修时,同另外1台(15t/h或10t/h)燃气蒸发器、1台10t/h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供厂内现有黄磷装置、磷酸盐车间五钠生产区、次磷酸钠装置、六偏装置、磷酸盐车间三偏生产区三聚磷酸钠中和反应釜使用;另外,对厂区内现有软水制备装置进行优化升级,拟新增1套RO水处理装置,替代现有燃气蒸发器以及余热锅炉的3套软水制备装置。项目配套建设公辅、储运、环保等工程。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燃气蒸发器产蒸汽、RO水处理装置制备软水 | 实际建设情况:燃气蒸发器产蒸汽、RO水处理装置制备软水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利用已建成厂房建设,仅为设备安装,无土石方及土建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保持车间通风。运营期DA002/备用燃气蒸发器尾气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采用“湿法脱硫+碱洗+静电除雾”处理工艺,处理后依托现有94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运营期RO水处理装置排污水、燃气蒸发器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回用于湿法脱硫装置,不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错开使用,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做到文明施工。运营期项目噪声源为备用燃气蒸发器配套的风机,购置设备时选用高效能低噪声设备,风机等装置应采取消声措施,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加强设备润滑,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的包装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拆除设备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产生的设备包装废料等回收后运至废品收购点回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拆除设备由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相关单位回收。运营期RO水处理装置需定期更换RO膜,由厂家更换回收;脱硫石膏在脱硫石膏库暂存后,定****公司或外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在蒸发器装置区域明显位置张贴禁用明火的告示,区域内配置移动式泡沫灭火器;加强对燃气蒸发器废气治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设置煤气截断阀,一旦发生泄露,及时打开截断阀,防止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运营期备用燃气蒸发器废气依托现有“湿法脱硫+碱洗+静电除雾”处理工艺,处理后依托现有9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RO水处理装置排污水、燃气蒸发器排污水以及余热锅炉排污水,均回用于湿法脱硫装置中石灰石浆液配置,不排放。 (三)项目施工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做到文明施工;运营期采取的措施为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底座安装减震设施等。 (四)项目施工期产生的设备包装废料等回收后运至废品收购点回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膜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拆除设备由厂家回收;废离子交****垃圾场统一处理。运营期RO水处理装置定期更换的废RO****垃圾场统一处理;脱硫石膏在脱硫石膏库暂存后,定期外售给******公司。 (五)项目运营期在装置区域明显张贴明火标识,严格操作规程等,后期将该设备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进一步减少各类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172.22 | 0 | 172.22 | 0 | 0 | 172.22 | 0 | |
1.76 | 0 | 1.76 | 0 | 0 | 1.76 | 0 | |
1.14 | 0 | 1.14 | 0 | 0 | 1.14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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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12 | 0 | 494.12 | 0 | 0 | 494.12 | 0 | / |
324.26 | 0 | 324.26 | 0 | 0 | 324.26 | 0 | / |
197.01 | 0 | 197.01 | 0 | 0 | 197.01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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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湿法脱硫+碱洗+静电除雾”处理设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 依托现有“湿法脱硫+碱洗+静电除雾”处理工艺,处理后依托现有9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DA002)二氧化硫检测结果最大分别为162 mg/m3、28.7kg/h,氟化物检测结果最大为0.49 mg/m3、0.0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二氧化硫550mg/m3,176kg/h;氟化物9mg/m3,6.76kg/h),五氧化二磷检测结果最大为12.7 mg/m3、2.25kg/h,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相关标准(五氧化二磷15mg/m3,11.9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设施。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62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65dB(A),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的包装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拆除设备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产生的设备包装废料等回收后运至废品收购点回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拆除设备由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相关单位回收。运营期RO水处理装置需定期更换R0膜,由厂家更换回收;脱硫石膏在脱硫石膏库暂存后,定****公司或外售。 |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设备包装废料等回收后运至废品收购点回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膜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拆除设备由厂家回收;废离子交****垃圾场统一处理。运营期RO水处理装置定期更换的废RO****垃圾场统一处理;脱硫石膏在脱硫石膏库暂存后,定期外售给******公司。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在蒸发器装置区域明显位置张贴禁用明火的告示,区域内配置移动式泡沫灭火器;加强对燃气蒸发器废气治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设置煤气截断阀,一旦发生泄露,及时打开截断阀,防止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 项目运营期在装置区域明显张贴明火标识,严格操作规程等,后期将该设备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进一步减少各类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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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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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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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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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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