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多金属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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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多金属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 | **示****开发区玉川大道北玉川三号线 | **** | ****研究所****公司 | 为降低锌冶炼系统浸出液中氟氯元素对生产系统的影响,便于回收酸浸液中的铟元素,同时完善在建工程“15万吨锌基材料项目”生产链条,实现公司关键原辅料内部循环,提高**综合利用价值等,****拟投资建设多金属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以“15万吨锌基材料项目”为基础,建设精镉生产线、回转窑脱氟氯系统、铟回收系统、极板车间及水雾化锌设施。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精镉807.03吨,铟锭28.89吨。 | 废气:项目镉精炼废气采用1套水喷淋+湿式电除尘+丝网除沫器处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项目回转窑烟气经表冷+布袋除尘后,并入在建工程“15万吨锌基材料项目”离子液脱硫系统,回转窑系统其他环节废气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铟回收系统废气采用酸雾净化塔、稀酸中和净化塔处理;极板车间熔炼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水雾化锌废气并入在建工程“15万吨锌基材料项目”水雾化锌除尘系统处理。以上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氨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其修改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相关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废水:项目沉锌废水、精镉废气喷淋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员工洗衣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厂区在建工程“15万吨锌基材料项目”****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 -2010)表2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标准,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洗,不外排;员工新增生活污水、淋浴废水依托在建工程“15万吨锌基材料项目”****处理站,处理后与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清净下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排入玉川产业集聚区市政管网,总排口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济****处理厂收水标准。 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来源主要为球磨机、压滤机、冷却塔、各类机泵、风机等,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分别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危险固废碱渣水淬后渣、袋收尘、净化渣、废活性炭、高铟物料浸出渣等,均返回生产系统回用;需外委处理的危废为镉精炼蒸馏渣、回转窑高氟氯烟尘、铟回收系统浮渣、废滤袋、废矿物油,依托在建工程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新增中和渣需鉴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若为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精镉成品切边料、废耐火材料、废极板、边角料、污水处理新增污泥均为一般固废,返回生产系统、外售或送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定期清运至集聚区垃圾中转站。 | 评估认为,该项目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与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书》对项目建设环境可行的结论可信。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分别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及报批前公示等相关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0391-****422 0391-****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