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35万吨/年苯酚丙酮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7MA1CD99W4U | 建设单位法人:刘烈威 |
汪文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开发区 |
**省**高新区服务外包园A-6号三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新区黑****集团****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35万吨/年苯酚丙酮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林源园工业区中的化工产业三区内 |
经度:124.75214 纬度: 46.31115 | ****机关:大****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02 |
庆高新应急生态审〔2022〕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7MA1CD99W4U001P |
2023-11-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0 |
17541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7MA1CD99W4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国信****公司 |
912********847357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607MA18Y66M6D | 竣工时间: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id=150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采用异丙苯法生产苯酚丙酮,年产35万吨苯酚丙酮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异丙苯法生产苯酚丙酮,年产35万吨苯酚丙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异丙苯法生产苯酚丙酮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异丙苯法生产苯酚丙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异丙苯单元废气(主要包括苯塔回流槽放空气、苯进料缓冲槽尾气、放空分离槽废气等)和废液(主要包括渣油等)、苯酚丙酮单元废气(主要包括AMS加氢废气(a-甲基苯乙烯)、MHP分**空气等)和废液(主要包括苯酚焦油、精馏残液等)以及罐区和装卸车收集的废气进入焚烧炉处理.项目焚烧炉采用立-卧式多级分段燃烧负压焚烧炉,焚烧烟气采取“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物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排气筒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氧化器废气经尾气换热器、电加热器、CO反应器净化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简排放,二氧化硫、氢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丙酮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限值要求。排气简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处理站调节池加盖密闭,污泥脱水干化间密闭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化学洗涤(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除臭工艺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项目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气经项目东北侧火炬系统燃烧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日处理能力为100****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采取调节池+混凝沉淀+多效蒸发+冷冻结晶+滚筒干燥+UASB+HBF好氧池工艺,项目生产装置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地坪冲洗废水、余热回收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按照园区管理要求,在雨排口及污水总排放口安装水质水量自动监测装置。 (四)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一般及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包括各生产车间、事故水池、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下管道、循环水站、冷冻站、脱盐水站等区域。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3眼,建立覆盖全厂生产区的地下水监控体系,加强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控,确保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类标准。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烷基化反应器废催化剂、烷基转移反应器废催化剂、AMS加氢废催化剂、焚烧装置废催化剂(HW50)、丙烯和苯保护床废吸附剂、反应器及保护床废磁球、分子筛及铝胶、多异丙苯塔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污水处理站结晶盐类、污水处理站废生物填料、实验室化验废液(HW49),苯酚净化废催化剂及废树脂(HW39),污水处理站油泥浮渣、废机油及含油废物(HW08)、精馏残液(HW11)、焚烧装置灰渣及飞灰(HW1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 ①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设置了2.5m高的移动围挡,未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加强粉状建材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散装建材采用专用车辆,并遮盖苫布,对车辆运输中丢撒的弃土要及时清扫、冲洗。 ③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交通运输利用现有公路,施工现场道路经常清扫、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 ④使用商品混凝土,在风力5级以上的天气,未进行土方挖掘。 ⑤在施工场地设有专人兼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堆放场地远离周围居民区,并遮盖苫布,洒水抑尘。 ⑥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 ⑦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在招标中明确了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场地硬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和物料堆存采取苫布覆盖,表面洒水抑尘,表面夯实处理等措施抑尘。 (2)废水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设有沉淀池,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洒水抑尘,在厂区搭建了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施工结束后,对旱厕进行了卫生填埋。 ②施工废水未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施工工地的施工废水用于场地压尘,未随意排放。 ③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修,未发生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施工场地附近地表水体的现象。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未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减缓了局部累积声级过高风险;各高噪声机械置于地块较中间位置作业,减少了对敏感区的噪声影响。 ②本项目施工期较长,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施工,避免造成施工噪声集中现象。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制订了施工计划时间。夜间22:00~次日06:00时间段内未进行施工。 ③设备选型上,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采用了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④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了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了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立即关闭,降低噪声。 ⑤未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了敲打砼导管;搬卸物品轻拿轻放,施工工具未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做到了减速、未鸣笛等。 ⑥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采用了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经过环境敏感点时限制了车辆鸣笛。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设立了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集中处置。环卫部门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定期收集、处置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公司焚烧处理。 ②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运至**区南一路与大广路交叉口西侧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6)生态保护及土壤沙化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在建、构物基础施工进行挖方作业时,避开了雨季和大风日,并对临时堆土采取了苫布遮盖措施,同时合理安排工程的施工进度,以缩短地面裸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量。厂区地基开挖及平整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分块实施,及时平整压实。施工期物料运输车辆在规定施工便道行驶,未破坏施工区外绿地草坪。 本项目在厂区内建设,不占用厂区外土地,施工期未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以外进行,未在规定的行车路线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施工材料在指定地点苫布遮盖,未发生乱堆乱放的现象。 二、营运期废气 (1)本项目焚烧炉采用立-卧式多级分段燃烧负压焚烧炉,废气、废液进入焚烧装置经高温热氧化、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引风机、SNCR脱硝和省煤器后,最终净化烟气经50m烟囱排入大气。焚烧炉实际建成总设计处理能力为9825kg/h,其中处理废液量1475kg/h、废气8350kg/h。系统操作负荷为设计工况的60-100%,年操作时间8000h,炉膛温度≥1100℃,燃烧效率99.9%。 本项目焚烧炉对异丙苯单元废气(主要包括苯塔回流槽放空气、苯进料缓冲槽尾气、放空分离槽废气等)和废液(主要包括渣油等)、苯酚丙酮单元废气(主要包括AMS加氢废气(α-甲基苯乙烯)、MHP分**空气等)和废液(主要包括苯酚焦油、精馏残液等)、双酚A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脱酚尾气)和废液(主要包括渣油等)、纯苯项目废气(主要为装置废气)及罐区和装卸车收集的废气进行焚烧处理,根据项目原辅材料及其理化性质分析,原料苯中含总氯化物≤1.0wt-ppm、硫酸和烧碱中含有少量重金属(硫酸中铁、砷、铅、汞含量在0.001-0.02wt%;烧碱中铁、砷、铅、汞含量≤5wt-ppm),原辅材料中均不含氟,焚烧炉仅对联合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液进行处理,不燃烧其他物质,本项目进入焚烧炉的废气和废液,主要成分为苯、甲苯、二甲苯、异丙苯、丙酮、苯乙酮、丁苯、异丙甲苯、苯酚、二异丙基苯、甲酚类、酚钠及无机钠盐等,经燃烧后,焚烧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颗粒物、氨等,尾气中二噁英、氯化氢、金属及其化合物极少(痕量),无氟化氢产生。 各处排气由各自装置的管道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气收集率约99%,焚烧炉去除效率为99.99%,焚烧烟气正常工况下采取“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本项目氧化反应器尾气进入界区开始,经尾气换热器、电加热器、CO反应器,净化后的气体经尾气换热器回收热量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至大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本尾气处理系统(CO)实际处理量32314Nm3/h,系统操作负荷为设计工况的70-100%。年操作时间8000h,压力≥12kPaG。 (3****处理站生化单元逸散气排放集中收集,采用化学洗涤(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去除效率为8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标准,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环评时期没有将甲烷单独进行设计处置,污水处理单元沼气处理系统在详细设计过程中进行了优化设计,UASB厌氧反应池中产生的沼气首先进入水封罐和脱水罐去除沼气带出的水分,后进入脱硫罐去除沼气中的硫化氢,最后进入内燃火炬,将原来的无组织排放改为用封闭式内燃火炬燃烧(高为6.6m)(DA006),将排放的沼气(甲烷)低噪音、无光污染、无烟尘燃烧。 (5)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85-1.04mg/m3之间、颗粒物在0.098-0.137g/m3之间,苯、甲苯和二甲苯未检出,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氨浓度在0.02-0.10mg/m3之间、硫化氢在0.003-0.012g/m3之间,臭气浓度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车间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在1.12-1.61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三、营运期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对厂区雨水收集系统,对该区域前20分钟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20分钟后的后期雨水可切换溢流排入厂区雨水管,在厂内雨水末端外排口处设有地下式雨水水质监测池1座,有效容积5000m3,经雨水末端水质监测池的在线仪表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847-2018),排放期间按日监测,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COD、氨氮、悬浮物,若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间接排放限值相关要求,经厂****园区雨水管网,不达标时由设在监测池的切换闸板,切换至事故水池内贮存进入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以防止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及危害。 为了更好的处理工艺废水,将原污水处理工艺的多效蒸发(三效蒸发)改进为四效蒸发,污水处理规模不变,废水经过四效蒸发结晶后,高盐废水转变为冷凝液,****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各股废水实行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处理站,主要处理苯酚丙酮项目排污水、双酚A项目排污水、纯苯项目排污水、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地坪冲洗废水、余热回收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四效蒸发+冷冻结晶+滚筒干燥+UASB+HBF好氧池工艺,处理规模为100m3/h,****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DW001),****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经排水管网进入西排干。 四、营运期地下水 (1)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贮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了相应措施,降低和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区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在地表面实施了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就地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 (4)工程措施与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了先进的防渗材料、技术和实施手段,最大限度的强化防渗防污能力;同时实施覆盖生产区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建立了完善的监测报告制度,配备了先进的检漏检测分析仪器设备,科学合理布设了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采取措施,及早消除不良影响。 (5)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根据场地各生产功能单一可能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苯酚丙酮单元、事故水池、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处理站。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另外,危废贮存库设置了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生产污水系统、污染雨水系统、水封井混凝土的结构厚度>250mm,抗渗等级>P8,强度等级C30。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在混凝土内掺加抗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1.0mm,喷涂聚脲防水材料厚度>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为胶凝材料总量的1%-2%;管道穿越井壁处均设置了防水套管。生产污水和初期雨水系统的地管均采用了钢制管道。地下管道的外防腐等级采用特加强级聚乙烯胶带外防腐。 重点防渗区罐基础采用了**度聚乙烯HDPE膜作为其防渗层,**度聚乙烯HDPE膜厚度>1.5mm,并且于膜上膜下设置了保护层。 地下管道防渗采用了厚度>1.5mm的**度聚乙烯(HDPE)膜,膜两侧设置了长丝无纺土工布保护层,其标称断裂强度>30kN/m。 ②一般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为中央化验楼、循环水站、冷冻站、脱盐水站、变电站、维修车间、仓库、装卸站。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③简单防渗区(非污染防治区) 对可能会产生轻微污染的其他建筑区,包括中心控制室、厂区道路,防渗性能<1.0×10-6cm/s,进行地表硬化处理,地表粘土做夯实处理,处理深度不小于150mm。 本项目共设3眼水质监测井,在厂区东北侧10m处、厂区西南侧10m****处理站西南测10m处各设1眼污染跟踪监测井,并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五、营运期噪声 (1)声源治理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对高噪声设备、各大功率的泵体、循环水泵等运转设备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室进行密闭、墙壁及顶棚采用了吸声材料、减振材料支撑,建设时使用了隔声门窗。 ③在设备安装时注意保持平衡,并采取了减振基础。 ④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的设备,进出口安装了消音器。 ⑤泵房内的大功率泵体安装时采取了减振基础,降低车间内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 (2)传播途径降噪 ①设有弹簧减振基础,风机设有减振台座、风机进出口采取了软连接,并且风机及前后管道采取了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隔音,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向外传播。 ②在厂区围墙周围设了防护林带。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3-55dB(A)之间、夜间在47-4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营运期固废 (1)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各类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分子筛及铝胶、废瓷球、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母液、油泥浮渣、废生物填料、焚烧炉炉渣及飞灰、焚烧炉除尘器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其中,污水处理产生的母液经过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其余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类别,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精馏残渣委托**省昆仑****公司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危废贮存库面积200m2,地面基础采取了防渗措施,由上到下为2mm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1:3水泥砂浆/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120mmC15混凝土垫层/200mm碎石夯入土中,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2)一般固体废物 ①水处理产生的硫酸钠结晶盐 **化工委托**斯坦德衡立****公司对四效蒸发器产生的硫酸钠结晶盐进行危险特性鉴别,2024年11月出具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报告编号:G372****8144)。****公司生产过程中苯酚、丙酮工艺线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控制参数等不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以及四效蒸发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四效蒸发器处理产生的硫酸钠结晶盐不具有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代码“SW59 900-099-S59”进行管理。鉴别报告已经上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本项目与**市舰****公司签订固体硫酸钠盐处置协议,将硫酸钠盐与砂土、粘合剂混合后在模具中压实制砖。 ②其他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格栅处理产生栅渣,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送至****公司焚烧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拉运至****公司焚烧处理。 七、环境风险 (1)加强风险管理。 (2)总平面布置中,充分考虑了总体布置的安全性,选择成熟、可靠、先进、能耗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减少泄漏、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可能性。在设计中考虑余量,操作弹性为60-110%,具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3)界区内设置1套区域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控制室内安装1台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在变配电所等封闭场所内设置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讯响器,在变配电所电缆桥架及电缆沟内设置线型感温探测器,并在机柜间、变配电所等重要场所设置消防电话分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及状态返回信号均送至中央控制室内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系统利用扩音对讲系统扬声器作为火灾应急广播,发出警报。 厂区原辅材料储罐设置了固定的储存场所,并且在储罐区内安装了可燃性气体电子检测装置,企业设有2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2台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仪、2台便携式氧浓度检测仪;全厂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泡沫站、消防水栓、泡沫消火栓、干粉灭火器、消防泵等。罐区消防采用以水消防、泡沫灭火为主,干粉灭火次之,其它消防为辅的消防方案,配有10台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0台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条应急消防水带、94台50KG推车式磷酸铵盐灭火器、802具8KG推车式磷酸铵盐灭火器、90具7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4)项目设置了足够容积的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泄漏化学品及废水的收集,厂区设有的1座容积13000m3钢筋混凝土事故水池。 (5****园区高架火炬,****园区产业二区内、本项目东北侧775m处,用于处理各装置紧急竖骨排放及安全阀泄放的气体。火炬作为全厂性的安全设施,用于处理各工艺装置、储运区在开停工或停电、停水、火灾等紧急状况下的可燃性排放气。 (6)根据调查,企业于 2023 年 10 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版),2023年10月20日在****开发区****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30671-2023-024-L;2024年9月29****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黑WH安许证字[2024]1040号,有效期2024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 (7)企业应急监测单位为******公司,外部消防依托****支队林庆路消防救援站。企****区管委****中心安监科、联动方大****人民政府、******公司、****支队林庆路消防救援站签署应急救援相互共建联动协议。 |
根据调查,厂区3套装置实际生产规模、产品类别、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用量均不变。但由于资金不足,本次一座2000m3球罐、一座3000m3苯酚储罐、一座2000m3异丙苯储罐暂缓建设,待资金充足后补建,不影响项目整体运行和储存。 实际建设2座丙烯球罐,丙烯原料为**石化管输至厂区球罐内,2座丙烯球罐满足装置切换使用(1座丙烯球罐向异丙苯装置进料,另2座丙烯球罐备用)异丙苯装置需要丙烯12.6t/h,单座丙烯球罐可满足异丙苯装置使用60小时; 苯酚产品罐组实际建设2座苯酚产品罐,单座容积3000m3,苯酚装置苯酚产能25.69m3/h,同步双酚A装置可使用20m3/h,2座苯酚罐组满足装置使用。 异丙苯产品罐组实际建设2座,单座2000m3,异丙苯装置实际产量42m3,异丙苯产品全部由下游装置消化,两座罐组可满足装置使用。 项目未建设空压站,减少了空压设备噪声产生的影响。 将原来的无组织排放改为用封闭式内燃火炬燃烧(高为6.6m),降低了甲烷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将原污水处理工艺的多效蒸发(三效蒸发)改进为四效蒸发,污水处理规模、去向、排放形式不变。废水经过四效蒸发结晶后,产生的硫酸钠结晶盐经过鉴别后,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降低了固体废物的危险性,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验收监测,上述变化并未对环境造成影响,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015年6月4日)水电等九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行业建设项目重点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实行经理(厂长)领导下的“一人主管,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基层,监督考核”的原则,建立以经理(厂长)领导为核心,环保职能部门为基础的全员责任制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配备2名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使环境管理很好的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整个过程,并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层次,分解到生产的各个环节,把企业管理与环境管理紧密的结合起来。 项目设立专门的HSE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项目运行后由该机构负责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 (1)制定了各类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规定及技术规程; (2)设立了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环保文件、环保设施、环保设施检修、运行台账等档案管理; (3)监督、检查环保“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4)制定了计划开停车、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处理、处置和排放管理措施,配置能够满足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的处理、处置污染物的环保设施; (5)定期对各类污染源进行监测,保证各类污染源达标排放; (6)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0月20日在****开发区****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30671-2023-024-L; (7)制定了信息公开计划,将建设项目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向公众公开,以便公众及时了解情况。2023年11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4年8月12日进行变更,证书编号为****0607MA1CD99W4U001P,有效期限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8年11月13日止。 (8)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478 | 12.036 | 0 | 0 | 4.478 | 4.478 | |
0 | 0 | 0.0052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 | 0.063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273 | 0.0385 | 0 | 0 | 0.027 | 0.027 | / |
0 | 0.0001 | 0.0002 | 0 | 0 | 0 | 0 | / |
0 | 1.559 | 25.09 | 0 | 0 | 1.559 | 1.55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调节池+混凝沉淀+四效蒸发+冷冻结晶+滚筒干燥+UASB+HBF好氧池工艺 | ****处理厂纳管标准 |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对厂区雨水收集系统,对该区域前20分钟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20分钟后的后期雨水可切换溢流排入厂区雨水管,在厂内雨水末端外排口处设有地下式雨水水质监测池1座,有效容积5000m3,经雨水末端水质监测池的在线仪表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847-2018),排放期间按日监测,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COD、氨氮、悬浮物,若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间接排放限值相关要求,经厂****园区雨水管网,不达标时由设在监测池的切换闸板,切换至事故水池内贮存进入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以防止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及危害。 为了更好的处理工艺废水,将原污水处理工艺的多效蒸发(三效蒸发)改进为四效蒸发,污水处理规模不变,废水经过四效蒸发结晶后,高盐废水转变为冷凝液,****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各股废水实行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处理站,主要处理苯酚丙酮项目排污水、双酚A项目排污水、纯苯项目排污水、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地坪冲洗废水、余热回收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四效蒸发+冷冻结晶+滚筒干燥+UASB+HBF好氧池工艺,处理规模为100m3/h,****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DW001),****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经排水管网进入西排干。 | 根据监测数据,废水中pH在7.3-7.6之间,COD浓度在20.78-30.84mg/L之间、BOD5在10.3-11.2mg/L之间、SS在6-9mg/L之间、氨氮在0.007-0.008mg/L之间、总磷在0.23-0.35mg/L之间、总氮在10.1-11.7mg/L之间、溶解性总固体在182-1980mg/L之间、氯化物在60.0-87.3mg/L之间、硫酸盐在104-130mg/L之间,苯系物、多环芳烃、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处理厂纳管标准,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水质控制项目A级指标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焚烧炉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本项目焚烧炉采用立-卧式多级分段燃烧负压焚烧炉,废气、废液进入焚烧装置经高温热氧化、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引风机、SNCR脱硝和省煤器后,最终净化烟气经50m烟囱排入大气。各处排气由各自装置的管道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气收集率约99%,焚烧炉去除效率为99.99%,焚烧烟气正常工况下采取“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根据验收监测,焚烧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0-2.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417-0.0833kg/h之间;二氧化硫在61.6-77.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1.542-2.083kg/h之间;氮氧化物在89.2-124.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2.167-3.333kg/h之间;一氧化碳在0-3.8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833kg/h之间;氨在1.00-1.2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65-0.0250kg/h之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限值(焚烧炉总处理能力为9825kg/h(包括气态8350kg/h、液体1475kg/h),排气筒高度为50m)。焚烧炉脱硝和氨储罐逸散的氨排放速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
2 | CO炉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 | 本项目氧化反应器尾气进入界区开始,经尾气换热器、电加热器、CO反应器,净化后的气体经尾气换热器回收热量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至大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本尾气处理系统(CO)实际处理量32314Nm3/h,系统操作负荷为设计工况的70-100%。年操作时间8000h,压力≥12kPaG。 | 根据验收监测,CO炉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2.47-2.68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820-0.1591kg/h之间;颗粒物在33.3-36.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1.000-1.208kg/h之间;二氧化硫在5.7-10.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160-0.417kg/h之间;氮氧化物在0.4-1.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417-0.0833kg/h之间;异丙苯未检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
3 | 污水处理站生化单元逸散气排放集中收集,采用化学洗涤(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 | 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标准,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处理站生化单元逸散气排放集中收集,采用化学洗涤(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去除效率为8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标准,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根据验收监测,出口氨排放浓度在0.98-1.4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14-0.0142kg/h之间;硫化氢在1.37-1.5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17-0.0193kg/h之间;非甲烷总烃在2.48-2.71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28-0.0358kg/h之间;臭气浓度在416-724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
4 | 污水处理站甲烷内燃火炬 | 无 | 环评时期没有将甲烷单独进行设计处置,污水处理单元沼气处理系统在详细设计过程中进行了优化设计,UASB厌氧反应池中产生的沼气首先进入水封罐和脱水罐去除沼气带出的水分,后进入脱硫罐去除沼气中的硫化氢,最后进入内燃火炬,将原来的无组织排放改为用封闭式内燃火炬燃烧(高为6.6m)(DA006),将排放的沼气(甲烷)低噪音、无光污染、无烟尘燃烧。 | 无 | |
5 | 无组织排放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85-1.04mg/m3之间、颗粒物在0.098-0.137g/m3之间,苯、甲苯和二甲苯未检出,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氨浓度在0.02-0.10mg/m3之间、硫化氢在0.003-0.012g/m3之间,臭气浓度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车间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在1.12-1.61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85-1.04mg/m3之间、颗粒物在0.098-0.137g/m3之间,苯、甲苯和二甲苯未检出,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氨浓度在0.02-0.10mg/m3之间、硫化氢在0.003-0.012g/m3之间,臭气浓度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车间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在1.12-1.61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吸声材料、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1)声源治理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对高噪声设备、各大功率的泵体、循环水泵等运转设备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室进行密闭、墙壁及顶棚采用了吸声材料、减振材料支撑,建设时使用了隔声门窗。 ③在设备安装时注意保持平衡,并采取了减振基础。 ④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的设备,进出口安装了消音器。 ⑤泵房内的大功率泵体安装时采取了减振基础,降低车间内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 (2)传播途径降噪 ①设有弹簧减振基础,风机设有减振台座、风机进出口采取了软连接,并且风机及前后管道采取了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隔音,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向外传播。 ②在厂区围墙周围设了防护林带。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3-55dB(A)之间、夜间在47-4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一般及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包括各生产车间、事故水池、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下管道、循环水站、冷冻站、脱盐水站等区域.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3眼,建立覆盖全厂生产区的地下水监控体系,加强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控,确保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类标准。 | (1)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贮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了相应措施,降低和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区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在地表面实施了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就地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 (4)工程措施与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了先进的防渗材料、技术和实施手段,最大限度的强化防渗防污能力;同时实施覆盖生产区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建立了完善的监测报告制度,配备了先进的检漏检测分析仪器设备,科学合理布设了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采取措施,及早消除不良影响。 (5)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根据场地各生产功能单一可能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苯酚丙酮单元、事故水池、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处理站。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另外,危废贮存库设置了2mm厚**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生产污水系统、污染雨水系统、水封井混凝土的结构厚度>250mm,抗渗等级>P8,强度等级C30。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在混凝土内掺加抗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1.0mm,喷涂聚脲防水材料厚度>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为胶凝材料总量的1%-2%;管道穿越井壁处均设置了防水套管。生产污水和初期雨水系统的地管均采用了钢制管道。地下管道的外防腐等级采用特加强级聚乙烯胶带外防腐。 重点防渗区罐基础采用了**度聚乙烯HDPE膜作为其防渗层,**度聚乙烯HDPE膜厚度>1.5mm,并且于膜上膜下设置了保护层。 地下管道防渗采用了厚度>1.5mm的**度聚乙烯(HDPE)膜,膜两侧设置了长丝无纺土工布保护层,其标称断裂强度>30kN/m。 ②一般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为中央化验楼、循环水站、冷冻站、脱盐水站、变电站、维修车间、仓库、装卸站。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③简单防渗区(非污染防治区) 对可能会产生轻微污染的其他建筑区,包括中心控制室、厂区道路,防渗性能<1.0×10-6cm/s,进行地表硬化处理,地表粘土做夯实处理,处理深度不小于150mm。 本项目共设3眼水质监测井,在厂区东北侧10m处、厂区西南侧10m****处理站西南测10m处各设1眼污染跟踪监测井,并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烷基化反应器废催化剂、烷基转移反应器废催化剂、AMS加氢废催化剂、焚烧装置废催化剂(HW50)、丙烯和苯保护床废吸附剂、反应器及保护床废磁球、分子筛及铝胶、多异丙苯塔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污水处理站结晶盐类、污水处理站废生物填料、实验室化验废液(HW49),苯酚净化废催化剂及废树脂(HW39),污水处理站油泥浮渣、废机油及含油废物(HW08)、精馏残液(HW11)、焚烧装置灰渣及飞灰(HW1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1)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各类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分子筛及铝胶、废瓷球、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母液、油泥浮渣、废生物填料、焚烧炉炉渣及飞灰、焚烧炉除尘器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其中,污水处理产生的母液经过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其余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类别,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精馏残渣委托**省昆仑****公司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危废贮存库面积200m2,地面基础采取了防渗措施,由上到下为2mm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1:3水泥砂浆/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120mmC15混凝土垫层/200mm碎石夯入土中,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2)一般固体废物 ①水处理产生的硫酸钠结晶盐 **化工委托**斯坦德衡立****公司对四效蒸发器产生的硫酸钠结晶盐进行危险特性鉴别,2024年11月出具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报告编号:G372****8144)。****公司生产过程中苯酚、丙酮工艺线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控制参数等不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以及四效蒸发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四效蒸发器处理产生的硫酸钠结晶盐不具有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代码“SW59 900-099-S59”进行管理。鉴别报告已经上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本项目与**市舰****公司签订固体硫酸钠盐处置协议,将硫酸钠盐与砂土、粘合剂混合后在模具中压实制砖。 ②其他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格栅处理产生栅渣,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送至****公司焚烧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拉运至****公司焚烧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1)加强风险管理。 (2)总平面布置中,充分考虑了总体布置的安全性,选择成熟、可靠、先进、能耗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减少泄漏、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可能性。在设计中考虑余量,操作弹性为60-110%,具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3)界区内设置1套区域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控制室内安装1台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在变配电所等封闭场所内设置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讯响器,在变配电所电缆桥架及电缆沟内设置线型感温探测器,并在机柜间、变配电所等重要场所设置消防电话分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及状态返回信号均送至中央控制室内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系统利用扩音对讲系统扬声器作为火灾应急广播,发出警报。 厂区原辅材料储罐设置了固定的储存场所,并且在储罐区内安装了可燃性气体电子检测装置,企业设有2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2台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仪、2台便携式氧浓度检测仪;全厂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泡沫站、消防水栓、泡沫消火栓、干粉灭火器、消防泵等。罐区消防采用以水消防、泡沫灭火为主,干粉灭火次之,其它消防为辅的消防方案,配有10台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0台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条应急消防水带、94台50KG推车式磷酸铵盐灭火器、802具8KG推车式磷酸铵盐灭火器、90具7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4)项目设置了足够容积的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泄漏化学品及废水的收集,厂区设有的1座容积13000m3钢筋混凝土事故水池。 (5****园区高架火炬,****园区产业二区内、本项目东北侧775m处,用于处理各装置紧急竖骨排放及安全阀泄放的气体。火炬作为全厂性的安全设施,用于处理各工艺装置、储运区在开停工或停电、停水、火灾等紧急状况下的可燃性排放气。 (6)根据调查,企业于 2023 年 10 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版),2023年10月20日在****开发区****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30671-2023-024-L;2024年9月29****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黑WH安许证字[2024]1040号,有效期2024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 (7)企业应急监测单位为******公司,外部消防依托****支队林庆路消防救援站。企****区管委****中心安监科、联动方大****人民政府、******公司、****支队林庆路消防救援站签署应急救援相互共建联动协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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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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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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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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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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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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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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