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新绿色现代中药一期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2MA6NC47WIR | 建设单位法人:张世秋 |
查民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边境经济**区 |
**省**市**边境经济**区汇通路1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新绿色现代中药一期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8-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C27-医药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边境经济**区汇通路12号 |
经度:98.****7500 纬度: 25.****583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2-10 |
保环准〔2019〕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120 |
7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2MA6NC47W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3MA6PQWYF9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4-05-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生产线12条。年产精制饮片1000吨、中药配方颗粒1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生产线6条。年产精制饮片1000吨、中药配方颗粒500吨。 |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中药材饮片生产工艺为选药→洗药→润药→干燥→炮制→粗碎→灭菌和细粉碎→混合→检验包装入库;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为选药→洗药→切药→炒药→提取(普通药材用水提取)→浓缩→干燥→破碎筛分→干法制粒→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中药材饮片生产工艺为选药→洗药→润药→干燥→炮制→粗碎→灭菌和细粉碎→混合→检验包装入库;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为选药→洗药→切药→炒药→提取(普通药材用水提取)→浓缩→干燥→破碎筛分→干法制粒→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饮片加工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去除率99%)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药材前处理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负压集气系统和布袋除尘器(去除率99%)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外排;喷雾干燥粉尘经旋风除尘(去除率90%)+水浴除尘(去除率94%)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外排;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干法制粒机粒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粉尘排放浓度均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有2台燃气锅炉(1开1备),燃料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24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和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的标准限值。污水站恶臭经活性炭吸附+水封塔水封处理后(净化效率≥90%)由高15m 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内设置空气净化系统+通风橱窗,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外排。备用发电机产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烟**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管道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综合厂房药渣仓异味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通过水浴淋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机械风系统由厂房楼顶外排。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纯水站、锅炉、冷却塔排水为清净水,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雨天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药材清洗废水、浓缩冷凝水、车间设备清洗水、油池除油后的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色度二级标准 ) 及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器皿初次清洗废水与实验废液一起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运营期高噪声设备通过安装减震垫、墙体阻隔、植物吸收等措施后,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及处置,建立固废处置台帐,定期清运处置。包装废****回收站;原料拣选经收集后定期清药材拣选下脚料、药渣外售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原料使用;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试剂废液属危险废物,经危废密闭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与通过板****处理站污泥、水浴除尘器污泥,一并委托边合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1)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2)项目生产工艺废水、车间设备及其它清洗水、清净下水(即纯水站、锅炉、冷却塔排水)等汇合后****处理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色度二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由总排口排入**路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由总排口排入**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统一进入腾****处理厂处理。 (3)项目****处理站1座,采用“UASB+SBR”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m3/d。 (4)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1个,容积30m3,主要收集预处理生活废水;隔油池1个,容积4m3,主要收集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 (5)项目内污水总排口安装一套在线监测设备,监测 pH、COD 浓度。 (6)项目内自建事故池1座,容积600m3,用于收集污水站发生故障时的生产废水。 2、废气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异味,分别设置除尘器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外排粉尘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30mg/m3;外排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无量纲)≤20。具体措施如下: ①饮片车间粉尘:饮片车间前处理各设备排放的粉尘经负压统一收集后,设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从饮片车间楼顶外排。 ②喷雾干燥粉尘:喷雾干燥塔共3套,每套设备设置1套旋风除尘+水浴除尘处理后,从23m高排气筒外排,共设3根排气筒。 ③粉碎筛分、干法制粒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1根23m高排气筒外排。 ④前处理区炒制等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水浴淋洗+活性炭吸附,去除异味后经机械通风系统外排。 ⑤药渣臭气:储渣仓实行全封闭作业,设风机抽微负压,抽出的废气通过水浴淋洗+活性炭吸附,去除异味后通过厂房楼顶外排。 (2)项目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限值(SO2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 (3)项目污水站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水封塔水封处理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4****实验室内设置空气净化系统+通风橱窗,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外排。 (5)食堂油烟,食堂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综合楼楼顶外排。 3、噪声 (1)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4)进行高产噪施工工序时,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 (1)项目在综合车间一层设储渣仓,容量为10m3,主要暂存提取过程中产生的药渣,药渣仓满后,外售作有机肥生产原料。 (2)综合厂房前处理工序、饮片车间产生的药材边角料,及时倒入储渣仓,做有机肥生产原料。 (3****处理站污泥通过板框压滤脱水,含水率低于60%,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填埋要求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场处理; (4)提取过滤工段的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弃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企业。 (5)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项目在行政综合楼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2间,项目内产生的废活性炭、检验中心试剂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7)项目危险废物贮运严格按照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建立档案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转移情况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固废处置率100%。 |
由于产生粉尘的工序和设备的优化、组合,经净化后的粉尘由原来的7根排气筒排放变为由5根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全部排****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色度二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等级标准后由总排口排入**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腾****处理厂处理,污水站处理能力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200m3/d。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312 | 0 | 0 | 0 | 3.312 | 3.312 | |
0 | 2.15 | 0 | 0 | 0 | 2.15 | 2.15 | |
0 | 0.033 | 0 | 0 | 0 | 0.033 | 0.033 | |
0 | 0.071 | 0 | 0 | 0 | 0.071 | 0.07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5 | 0 | 0 | 0 | 0.015 | 0.015 | / |
0 | 0.302 | 0 | 0 | 0 | 0.302 | 0.302 | / |
0 | 0.402 | 0 | 0 | 0 | 0.402 | 0.4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项目****处理站1座,采用“UASB+SBR”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m3/d。 (2)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1个,容积30m3,主要收集预处理生活废水;隔油池1个,容积4m3,主要收集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1)项目****处理站1座,采用“UASB+SBR”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m3/d。 (2)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1个,容积30m3,主要收集预处理生活废水;隔油池1个,容积4m3,主要收集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3)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所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pH、悬浮物、动植物油类、色度等指标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即:化学需氧量≤500mg/L、pH6.5~8.5、总磷≤8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悬浮物≤400mg/L、动植物油类≤1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色度(稀释倍数)≤80mg/L。项目废水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①饮片车间粉尘:饮片车间前处理各设备排放的粉尘经负压统一收集后,设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从饮片车间楼顶外排。 ②喷雾干燥粉尘:喷雾干燥塔共3套,每套设备设置1套旋风除尘+水浴除尘处理后,从23m高排气筒外排,共设3根排气筒。 ③粉碎筛分、干法制粒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1根23m高排气筒外排。 ④前处理区炒制等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水浴淋洗+活性炭吸附,去除异味后经机械通风系统外排。 ⑤药渣臭气:储渣仓实行全封闭作业,设风机抽微负压,抽出的废气通过水浴淋洗+活性炭吸附,去除异味后通过厂房楼顶外排。 (2)项目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限值(SO2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 (3)项目污水站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水封塔水封处理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4****实验室内设置空气净化系统+通风橱窗,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外排。 (5)食堂油烟,食堂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综合楼楼顶外排。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限值 | (1)①饮片车间粉尘:饮片车间前处理各设备排放的粉尘经负压统一收集后,设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从饮片车间楼顶外排。 ②喷雾干燥粉尘:喷雾干燥塔共3套,每套设备设置1套旋风除尘+水浴除尘处理后,从23m高排气筒外排,共设3根排气筒。 ③粉碎筛分、干法制粒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1根23m高排气筒外排。 ④前处理区炒制等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水浴淋洗+活性炭吸附,去除异味后经机械通风系统外排。 ⑤药渣臭气:储渣仓实行全封闭作业,设风机抽微负压,抽出的废气通过水浴淋洗+活性炭吸附,去除异味后通过厂房楼顶外排。 (2)项目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限值(SO2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 (3)项目污水站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水封塔水封处理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4****实验室内设置空气净化系统+通风橱窗,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外排。 (5)食堂油烟,食堂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综合楼楼顶外排。 | ①有组织废气 锅炉烟气监测项目全部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即: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尘≤20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黑度,级)。 从检测结果可以看出饮片车间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2mg/m3;1#喷干塔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8mg/m3;2#喷干塔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4mg/m3;3#喷干塔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9mg/m3;造粒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6mg/m3,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30mg/m3。污水站排气筒排放口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氨≤30mg/m3,硫化氢≤5mg/m3。 ②无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点最大检测浓度分别为:氨0.12mg/m3<1.5mg/m3,硫化氢0.014mg/m3<0.06mg/m3,臭气浓度17<20,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密闭厂房内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密闭厂房内 | 根据验收检测结果,2024年7月8日~7月9日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噪声值为61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51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及处置,建立固废处置台帐,定期清运处置。包装废****回收站;原料拣选经收集后定期清药材拣选下脚料、药渣外售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原料使用;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试剂废液属危险废物,经危废密闭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与通过板****处理站污泥、水浴除尘器污泥,一并委托边合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1)项目在综合车间一层设储渣仓,容量为10m3,主要暂存提取过程中产生的药渣,药渣仓满后,外售作有机肥生产原料。 (2)综合厂房前处理工序、饮片车间产生的药材边角料,及时倒入储渣仓,做有机肥生产原料。 (3****处理站污泥通过板框压滤脱水,含水率低于60%,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填埋要求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场处理; (4)提取过滤工段的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弃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企业。 (5)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项目在行政综合楼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2间,项目内产生的废活性炭、检验中心试剂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7)项目危险废物贮运严格按照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建立档案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转移情况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固废处置率100%。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