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内容分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2024-12-04 19:15:42 | 生成日期:2024-12-04 19:15:42 | |
废止时间: | ||
****政府办 | 文 号:||
关于******公司种猪、仔猪、****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557-****191。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灵水管〔2024〕9号
二、项目名称: ******公司种猪、仔猪、****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代码:****
三、审批类别:水土保持
四、审批内容:
项目情况:******公司种猪、仔猪、****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县虞姬镇玄庙村,总建筑面积46379.87㎡,均为地上建筑,主要建设有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育成舍、后备母猪舍、公猪舍、后备公猪舍、隔离舍、中转舍、办公餐厅用房、人员隔离宿舍及大入场用房、宿舍、无害化车间、有机肥车间、入场用房、车辆消洗房、车辆烘干房、配电室等;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出猪台、生活道路、装卸平台、水塔、沼气工程、绿化隔离带、净道、污道、电力系统;项目建成后,年出栏优质种猪、仔猪、商品猪10万头。方案提出工程由主体工程区和场外道路及施工扰动区组成,总占地面积17.32hm2,其中永久占地16.51hm2,临时占地0.81hm2。总挖方6.77万m3,总土方回填量6.77万m3,无借方和余方。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6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22年7月开工,计划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
项目建设总体要求:1.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生产建设类项目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范围17.32公顷;4.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5.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6.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74.14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856万元。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确保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达到设计标准、满足规范要求;2.抓紧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成果;3.该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至我局备案;4.定期向我局报告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积极配合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5.本项目的规模、地点及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1323MA2UKKF90E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姚臣
八、审批决**期:2024年11月29日
九、审批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