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晶石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重晶石深加工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重晶石深加工”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重晶石深加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凉山州****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重新报批)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2551m2(约34亩),总建筑面积13219.37m2(分为一期工程5217.17m2,二期工程8002.02m2),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建设综合办公楼、厂房1、门卫室、****电站、消防泵房;二期工程建设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5和设备用房。厂内绿地面积2486.86m2。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年产重晶石30万吨/年,其中一期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二期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待建设之前再另行评价。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凉山州****工业园区 联系人:彭太华 联系电话:131****313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星辉****公司 联系地址:**高新区富华南路1606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78****489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 202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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