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龙溪镇**隧道及接线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龙溪镇**隧道及接线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龙溪镇**隧道及接线工程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赵水法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 扩 |
| 投 资 | 8727万元 |
建设地点 | **市龙溪镇 | 用 地 | 16758m2 |
项目概况 | 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龙翔南路终点,桩号K0+000,自西北向东南延伸,穿越**村后,以隧道形式穿越法山头,途经梅岙村,终点延伸至漩栈线,桩号为K0+501.268;路线全长约0.501km,设箱涵2道,平面交叉2处,隧道1座。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中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双向4车道,采用40km/h设计速度,路基标准断面24.5m。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的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村、梅岙村等居住区,另有规划居住区1处。 本项目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施工期: 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泥浆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隧道涌水等)。 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爆破废气、沥青烟。 噪声:施工机械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弃方、废油(泥)等。 运营期: 废水:路面径流。 废气:汽车尾气。 噪声:交通噪声。 固废:路面垃圾。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陆域生态:严格按用地红线控制用地;临时用地及设施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废水回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工程水保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道路沿线绿化恢复措施。 2、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道路洒水;生活污水进入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建筑材料堆放远离水体,施工场地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运营期:运营期加强路面清洁,定期清理和检查排水沟,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3、废气:施工期:施工作业区应设置防尘围挡,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蓬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周转料场、临时堆场采取覆盖、围挡、洒水等降尘措施。运营期:运营期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5、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工程需要外夜间禁止施工;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区域设置具有隔声功能的围挡。运营期:路面定期养护。 4、固废:施工期:路基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临时堆土场,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由建设单位公开拍卖处置;施工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废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并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拆迁建筑垃圾、干化泥浆运至合法消纳场消纳处置。运营期: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9日 ~ 2025年1月16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99 传真:****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