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心**—绥山镇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一批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心**—绥山镇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一批次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1-511181-04-01-437335】FGQB-000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心**绥山镇片区(**金顶北路,南至峨眉河,西至**8 号市政道路,北至润峨眉小区)。
2.2项目规模及投资额:沿街人行道改造提升、峨眉河滨河绿地提升工程、9号路连接雁北路段**道路工程等。本批次投资金额约4600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2.4.1 设计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4.2 施工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所表达的范围,项目整体交付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投资估算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独立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范围、职责分工;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相关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 登录**建设网(http://www.****.cn/)电子招标栏目“峨**公共**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2月19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建设网(http://www.****.cn/)电子招标栏目“峨**公共**交易平台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乐****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峨**市绥山镇佛光西路 888号
邮 编: 6142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3-****8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028-****81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1月0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1-511181-04-01-437335
相关资料下载: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