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后勤一体化服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12: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95.3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488-80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五显镇军村村军村里3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卢老师 0592-****9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鹏 0592-****488-809 |
项目概况
****后勤一体化服务 采购项目的****门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后勤一体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3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3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后勤一体化服务。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2、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响应无效: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供应商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响应无效。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响应无效。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提供情况说明的,视同上述材料提交完整。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 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2、信用记录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方式:现场或邮件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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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五显镇军村村军村里351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592-****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联系方式:田鹏 0592-****48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鹏
电 话: 0592-****488-809